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彭水自治县城区公交车票价调整方案的政策解读
一、政策出台的背景
(一)2016年10月推行一票制,票价为1元/人.次,至今一直未调整,随着多年来物价水平上涨,经营成本支出上涨。根据成本监审结果,2017-2019年公交运营企业亏损2939.43万元。按监审数据测算,我县城市公交综合运营成本1.62元/人.次,公交票价长期低于成本票价导致公交经营企业收不抵支,不仅影响公共交通行业服务质量,也极大地制约了公交企业自身的发展。加之,重庆主城及周边区县先后调整了公交票价。
(二)为适应公交行业发展的需要。近年来,由于新能源汽车的推广和普及,对部分续航里程小、车辆档次较低、舒适度较差的公交车进行更换,彭水十五分公司在2022年12月份新购置了20台纯电动车,使全县公交车提档升级,同时也增加了公交企业运营成本,因此,也需有合理的运价来支撑。
(三)公共交通行业可持续发展的需要。在现行价格政策下,公共交通企业依靠财政补贴维持运营,其自主经营的活力和发展的动力不足,不利于公共交通可持续发展和服务水平的提升。
二、政策出台的依据
(一)政策依据
1.《国务院关于城市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的指导意见》(国发〔2012〕64号)规定:综合考虑社会承受能力、企业运营成本和交通供求状况,完善价格形成机制,根据服务质量、运输距离以及各种公共交通换乘方式等因素,建立多层次、差别化的价格体系,增强公共交通吸引力。
2.财政部、工信部、交通运输部《关于完善城市公交车成品油价格补助政策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通知》(财建〔2015〕159号)规定:城市公交车补助问题由地方政府通过增加财政补助、调整运价等方式予以解决,确保公交行业稳定。
3.交通运输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城市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的指导意见的实施意见》(交运发〔2013〕368号)规定:综合考虑社会承受能力、企业运营成本、交通供求状况和城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完善价格形成机制,及时调整城市公共交通票价。
4.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实施政府过紧日子十条举措任务分解的通知》(政府办通知〔2020〕259号)文件精神,要求在6月底前完成公交车价格改革,取消上车1元普惠政策,不再超财力实施公交车补贴政策。
三、政策出台的主要内容
核心内容:城区公交车票价标准由1.00元/人.次调整为2.00元/人.次。
核心举措:对使用公交普通卡乘坐的实行(方案一:7.5折优惠后1.50元/人.次,方案二:8折优惠后1.60元/人.次,方案三:8.5折优惠后1.70元/人.次,方案四:9折优惠后1.80元/人.次)。
执行时间:建议执行时间为2024年1月1日起执行(具体执行时间以县人民政府审定批准为准)
四、关键词
优惠免费:学生卡执行1.00元/人.次,五类人群和国家政策规定的免费人群免票。
五、调价前后对比分析
一是此次票价调整从表面上看有所增加。按方案一实施调整,以普通卡打7.5折为例,调整后较调整前增加0.50元/人.次;二是此次票价调整对居民支出影响不大。根据彭水自治县统计公报数据,2022年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7220元,每人每月可支配收入3102元,按市民每天乘4趟、每月出行按25天测算(即假设某市民每天上、下午各出行和返程一次),则每月每人乘坐公共汽车费用支出增加50元,占人均可支配收入1.60%;三是本次票价调整对不参与优惠的市民费用有所增加,增加幅度在大多数市民承受能力范围之内。因此,本次票价调整是结合实际、统筹兼顾各方面因素而提出的,是相对合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