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危性体育项目经营许可 服务指南 发布机构: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 高危性体育项目经营许可 服务指南 一、适用范围 本事项所适用对象为申请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许可的法人、公民或其他组织。 二、到现场次数 1次。 三、事项审查类型 前审后批。 四、审批依据 1.《全民健身条例》(国务院令560号,并经《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66号)修订)第三十二条; 2.《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许可管理办法》(2013年2月21日国家体育总局令第17号发布,并经2016年5月9日国家体育总局令第22号发布的《国家体育总局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规章和政策性文件的决定》修订)第二条、第五条、第七条、第八条; 3.《重庆市体育局关于加强高危险性体育经营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渝体〔2013〕316号); 4.国家体育总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 五、受理机构 县文旅委。 六、决定机构 县文旅委。 七、受理平台 重庆市网审平台。 八、审查平台 重庆市网审平台。 九、业务办理平台 重庆市网审平台。 十、数量限制 无数量限制。 十一、申请条件 (一)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相关体育设施符合国家标准; 2.具有达到规定数量、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社会体育指导人员和救助人员; 3.具有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安全操作规程、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体育设施、设备、器材安全检查制度等安全保障制度和措施;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社会体育指导人员和救助人员资格 《全民健身条例》规定,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的,应当具有达到规定数量的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社会体育指导人员和救助人员。《条例》所称“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特指人力资源部门通过职业技能鉴定,获得二级、三级社会体育指导员资格证书的人员。 十二、禁止性要求 无。 十三、申请材料目录 1.设立 (1)经营游泳项目申请登记表 (窗口领取,原件1份) (2)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复印件1份) (3)体育设施符合相关国家标准的说明性材料,由申请人自行检查提供或检验机构、认证机构检查出具 (复印件各1份) (4)经营场所使用权证明,即房屋产权证明、租赁合同 (查原件,收复印件1份) (5)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身份证,复印件1份) (6)社会体育指导员(游泳)、游泳救生员职业资格证复印件 (复印件1份) (7)社会体育指导员(游泳)、游泳救生员聘用合同 (复印件1份) (8)室内游泳场馆消防验收合格证明 (查原件,收复印件1份) (9)卫生许可证明 (查原件,收复印件1份) (10)游泳池结构平面图,标明边界、面积及位置; (复印件1份) (11)安全保障制度,包括①游泳人员。 (原件1份) 十四、申请接收 联系人:陈胜勇 联系电话:023-78893509 传真电话:023-78893509 十五、特殊环节 现场踏勘。县体育局受理申请后,将组织专业人员对场地选址、规划设计方案、配套设施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安全人员配备、社会体育指导员聘任等情况实地踏勘,符合规定条件的,出具《同意筹建意见书》,方可施工建设。 十六、办理基本流程 1.首先到行政服务中心文旅委窗口提交申请及所需的纸质资料。(提交人对所提供的资料真实性负责)。 2.经竣工验收,符合有关技术标准,达到规定要求的,窗口工作人员在市网平台录入相关审批信息,随即出具《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许可证》(正本、副本)。 十七、办理方式 彭水县行政服务中心大厅文旅委窗口办理。 十八、办结时限 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10个工作日。 十九、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二十、审批结果 经竣工验收,符合有关技术标准,达到规定要求的,窗口工作人员在市网平台录入相关审批信息,随即出具《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许可证》(正本、副本),有效期5年。 二十一、结果送达 大厅窗口当场送达。 二十二、行政相对人权利和义务 有下列行为的,申请人可以进行投诉: (1)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不予受理或不予批准的; (2)不在法定期限内批准的; (3)工作人员服务态度蛮横的; (4)接收申请人宴请或钱物的。 二十三、年审或年检 高危性体育项目经营许可有效期5年。经营者在许可到期后仍将继续经营的,由经营者在有效期到期前一个月带上相关证件、资料到行政服务中心文化窗口办理经营许可延续。 二十四、办理进程和结果公开查询咨询 023-78893509。 二十五、监督投诉渠道 投诉电话:023-78446688 二十六、办公地址和时间 办公地址:彭水县绍庆街道滨江社区两江行政大楼2楼文旅委窗口 办公时间:夏季: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工作日); 冬季: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法定工作日)。 附录1权力运行流程图 附录2申请书范本 附录3彭水县体育局游泳场所检查记录表 附录4常见错误示例 附录5常见问题解答 附录1 外部权力运行流程图 |
附录2
申请书范本
附录3
彭水县体育局游泳场所检查记录表
游泳场所名称: 地址:
游泳场所尺寸及面积:
场所 |
主要内容说明 |
是否合格 |
人工游泳场所 |
游泳池壁及池底光洁、不渗水、呈浅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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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泳池壁及池底的建筑质量符合国家建筑规范要求,并有合格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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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面有明显的水深度、深浅水区警示标识,或标志明显的深、浅水隔离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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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水区水深不超过1.2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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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积2000㎡以下至少2个,2000㎡以上(含2000㎡)至少4个出入水池扶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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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水上救生员、流动救生员符合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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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体育指导员)符合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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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泳池四周用专用防滑砖铺设的圆角防滑走道,其地表面的静摩擦系数不少于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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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泳池内排水口设有安全防护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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沉淀吸污设备或自动水循环过滤、消毒、吸底设备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部门出具的合格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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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泳池水面光照度不低于80l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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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放夜场有足够的应急照明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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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衣室与游泳池中间的走道地表面的静摩擦系数不小于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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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广播设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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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出入口及疏散通道符合建筑规范和消防规范,并有合格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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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积250㎡以下(含250㎡)至少2个,以上每增加250㎡及以内增加1个救生观察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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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生观察台高度不低于1.5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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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救生圈、救生杆和护颈套等救生器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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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急救药品、氧气袋等急救用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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嬉水池内的设施设备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部门出具的合格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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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醒目位置悬挂社会体育指导员(游泳)、游泳救生员的姓名、照片、职业资格证书编号等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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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醒目位置悬挂“游泳人员须知”、“严禁跳水”、“严禁追跑打闹”、“防滑”、“佩戴泳帽”等必要的安全警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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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醒目位置悬挂溺水抢救操作规程及溺水事故处理制度等 |
检查人: 被检查人:
检查单位(盖章):2017年8月15日
附录4 常见错误示例
汉葭街道芦渡湖村1组某张姓居民到行政服务大厅文旅委窗口申办游泳项目经营许可证,按规定提交了全部的文本资料,经审查,材料齐全。但高危性体育项目营业前,必须现场验收合格,方可办理经营许可证。
县体育局验收组到实地检查发现,游泳馆安全、救生、瞭望等附属设施都齐全。但是,细心的工作人员绕着游泳池走了一圈,发现游泳池四周都是壁立的,岸上也没有排水沟。既无法释放游泳池波浪的回弹阻力,也对游泳者带来潜在的安全隐患,这与国家标准严重不符。遂要求业主马上整改,将游泳池岸沿砖全部换成弧形带排水槽的地砖。
一周之后,业主整改结束。经验收合格,办理了游泳馆经营许可证。
彭水县文旅委行政审批项目
高危性体育项目经营许可申请登记表
申 请 人 |
(姓名或单位、企业名称)XXXXXXXXXXX |
联系电话 |
XXXXXXX |
经营地址 |
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
彭水县文旅委: (事由……XXXXXXXXXXXXXXXXXXXX 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申请人:(签名) XXXX年XX月XX日 |
附录5 常见问题解答
1、问:高危性体育项目有哪些?
答:根据《第一批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目录公告》,“游泳、滑雪(高山滑雪、自由式滑雪、单板滑雪)潜水、攀岩”4项,属于高危险性体育项目。必须按《体育总局关于印发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许可管理文件的通知》(体政字﹝2017﹞32号)等规定要求实施。
2、高危性体育经营项目许可证有效期多少年?
答:高危性体育经营项目许可证有效期是5年。每年县体育局都要组织1-2次专业检查,对存在的问题和安全隐患必须立即整改。且每年3月份业主要带许可证副本到行政服务中心文旅委窗口参加年检。若逾期不参加年检,或在体育局检查中发现重大安全隐患不重视、不整改的,将视为自动放弃经营权,取消高危性体育项目经营资格。
附录6:示范样表
彭水县文旅委行政审批项目
高危性体育项目经营许可申请登记表
申 请 人 |
(姓名或单位、企业名称)XXXXXXXXXXX |
联系电话 |
XXXXXXX |
经营地址 |
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
彭水县文旅委: (事由……XXXXXXXXXXXXXXXXXXXX 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申请人:(签名)XXX XXXX年XX月XX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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