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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税务局原农税助征员(协税员)养老保险和医疗补助申报对象公示
日期:2023-0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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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重庆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原农税助征员(协税员)养老和医疗补助的通知》(渝财基〔2018〕26号)要求,现对初步认定符合政策条件的秦小平同志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一、公示期

    2023762023714(共7个工作日)

    二、受理地点及电话

  地    点:彭水自治县税务局

  通讯地址:彭水县绍庆街道滨江社区阳光云顶三楼

  举报电话:县政府办78442211

县税务局78842272(办公室)、78842935(组织人事科)、78891752(党委纪检组)

    三、公示内容

  秦小平,男,土家族,199601月聘用为原农税助征员(协税员),在原保家地税所从事税收征收管理工作6年。2001年,根据《清退县、乡机关临时人员及借用人员的通知》(彭水委发〔2001〕36号)要求予以清退。根据渝财基〔2018〕26号文件精神,经彭水自治县税务局初步认定,秦小平同志属于原农税助征员(协税员)养老和医疗补助发放对象,服务年限6年,其中养老保险一次性补助3600元,医疗补贴每月60元。

    四、公示要求

    1. 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以书面、署名形式反映。

    2. 反映人必须用真实姓名,反馈情况要实事求是,真实、具体、敢于负责。

    3.

 受理机构对反映人员和放映情况严格保密。

                      国家税务总局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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