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关于做好防空警报鸣放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县级各部门,有关单位:
根据《重庆市人民防空条例》有关规定,为纪念抗日战争期间在“重庆大轰炸”中不幸遇难的同胞,激励全县人民爱国热情,增强国防战备意识,定于2024年6月5日上午10时30分至10时42分在全县范围内进行防空警报试鸣放,望全县军民闻声勿惊。警报信号试鸣放标准如下:
一、预先警报:鸣36秒,停24秒,反复3遍为1个周期,时间3分钟。
二、空袭警报:鸣6秒,停6秒,反复15遍为1个周期,时间3分钟。
三、解除警报:连续鸣3分钟。
四、灾情警报:鸣3秒,停3秒,反复30遍为1个周期,时长3分钟。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24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