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转发《重庆市2022年优化营商环境
激发市场主体活力重点任务清单》的通知
彭水营商办发〔2022〕2号
县级各部门、有关单位:
现将《重庆市2022年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重点任务清单》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落实工作责任。有关部门和单位根据职能职责,按照通知明确的牵头单位,认领并逐项对应落实本部门本行业领域牵头的工作任务,主要领导加强研究,创新工作举措,细化各项改革措施,确保2022年各项目标任务落地落实。
二、强化政策落地。有关部门和单位于每季度末月20日前将工作推进情况和存在问题函告彭水自治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县发展改革委),首次报送时间为7月20日前。县营商办根据各项工作推进情况开展督查督办。
三、加强宣传引导。各单位通过专题报道、人物专访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持续宣传我县优化营商环境的政策举措、改革成效、经验做法和典型案例,并将相关素材及时报送至县营商办,推动营商环境建设取得新进展,全方位展示我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取得的重要进展和成效。
附件:重庆市2022年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重点任务清单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代章)
2022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