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交通局关于
申报2023-2025年农村公路建设计划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办:
根据市局工作要求,为加快推进乡村振兴工作,促进区域经济社会发展,进一步扎实做好“十四五”农村公路建设工作,现请各乡镇(街道)申报2023-2025年农村公路拟建计划,以便尽早推进项目建设,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申报范围
(一)各乡镇(街道)应认真梳理、精准识别,分轻重缓急,对确实急需解决建设的组通畅公路、撤并村公路、产业路、畅返不畅(需维修整治的原通畅项目)等项目纳入拟建计划。请各乡镇(街道)根据项目需求的迫切程度对拟建项目进行排序,我局将根据县上资金安排,删减后项目编制计划项目库。
(二)涉及乡村振兴“1+3+8+2”的重点乡镇村社,根据乡村振兴需求优先申报排序。
(三)各乡镇(街道)涉及高边坡、临水路段达4.5米,可申报护栏建设计划。
二、申报要求
本次为2023-2025年农村公路规划库,“十四五”期间不再进行申报。请各乡镇(街道)高度重视,根据需求认真填报附件表格内容,拟建计划表经主要领导审核后经信息平台报县交通局。填报信息不完整的项目将不予纳入计划库。计划申报截止时间2022年7月3日,逾期视为乡镇(街道)无建设需求。
特此通知
附件:**乡镇2023-2025年农村公路建设申报表(一)
**乡镇2023-2025年农村公路护栏建设申报表(二)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交通局
2022年6月27日
(联系人:计划科杨小涛;联系电话023-784466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