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交通局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发展改革委员会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财政局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乡村振兴局
关于下达2023年“四好农村路”(入户路)
建设计划的通知
相关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
为进一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带动区域经济发展。根据县委、县政府的工作安排,现将2023年“四好农村路”(入户路)建设计划下达给你们,请尽快组织开展相关工作。
一、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组织辖区内各项目的建设实施工作
二、建设规模及概况
2023年 “四好农村路”(入户路)建设项目涉及绍庆街道、高谷镇、鹿鸣乡、棣棠乡、润溪乡、龙射镇、朗溪乡、长生镇、平安镇、黄家镇、太原镇、石柳乡等12个乡镇、街道,共18个项目41.347公里,总投资约1641.59万元。项目路基宽度4米,路面宽度3.5米,路面结构为20cm厚C20水泥混凝土面层(具体建设规模详见附件)。
三、建设资金
各项目总投资详见附件,总投资含安全生产费、保险费、场地建设费、检测费等。各项目业主可提高农村公路建设标准,超出补助标准部分由业主多渠道筹集资金解决。
资金来源:整合资金。
四、建设工期: 9月30日前完工。
五、其他要求
1.建设计划一经下达,严格执行,凡60日以上未开工的项目,由县级有关部门收回建设计划和资金。
2.严格项目招投标管理,限额以上的项目必须公开招投标,限额以下的项目按有关要求执行。农村公路施工企业必须具备公路工程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概算投资”即为概算审定价格,并作为招标最高限价。
3.对辖区内开展“一事一议”、做好土地调整等相关工作,要主动与规资、林业、生态等相关单位对接,及时完成相关手续报批。
4.按照建设程序办理质量监督申请、施工许可等。
5.严格按图施工,不得随意改变路线或增减工程量;安排至少一名专业人员开展工程建设现场管理工作;每个项目落实村组义务监督人员不少于2名,对建设项目实行全程监督,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反映,以便相关单位及时处理。
6.完善工程建设档案、资料;项目完工后,按工程验收规程向主管部门申请验收。入户路结算以投标报价折算每公里单价×按施工图设计标准和规范最终完成的工程公里数(公里数以行业主管部门GPS航迹验收里程为准)。
特此通知
附件:2023年 “四好农村路”(入户路)建设计划表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交通局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发展改革委员会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财政局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乡村振兴局
2022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