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交通运输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制定有关管理规定和改革方案,并监督执行;负责交通运输经济运行监测,研究交通运输业发展趋势和重大问题;指导交通行业的体制改革和结构调整。
2、拟订全县综合交通发展战略,构建综合交通运输网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综合交通运输规划、综合交通建设规划和公路、水路交通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编制公路建设、航运发展、港口布局、岸线使用、枢纽站场、运力调整等专项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交通行业综合统计工作;参与拟订物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
3、综合平衡全县交通运力,构建全县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组织公路、水运、公共客运等各种运输方式,协调中央、市垂直管理的民航、铁路、邮政、乌江航道、高速路等管理机构的涉地相关工作。
4、承担全县道路、水路运输市场监管责任;负责道路和水路运政管理工作;监督实施道路、水路运输有关政策、准入制度、技术标准和营运规范;负责城乡客运及有关设施规划和管理工作,负责出租汽车行业管理工作;负责交通行业有关事项的行政审批许可。
5、承担全县水域交通安全监管责任,负责全县水上交通管制、船舶及相关水上设施检验、登记和防止污染、救助打捞、通信导航及危险品运输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和协调船员管理有关工作;负责水上交通安全事故、船舶及相关水上设施污染事故的应急处置,依法组织或参与事故调查处理工作。负责渔船检验监督管理和行业指导等工作。
6、负责提出全县公路、水路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财政性资金安排意见,按规定权限审批和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负责所属单位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
7、承担全县公路、水路建设市场监管责任;监督实施公路、水路工程建设相关政策、制度和技术标准;负责全县地方公路、港口、码头、枢纽站场等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的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工作;监督交通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
8、负责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具体执法交由执法队伍承担,并以部门名义统一执法。
9、推动交通行业科技进步,负责新技术、新工艺和新材料在交通行业的推广和运用;负责公路、水路行业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的监督管理;组织和管理交通运输行业信息化建设;指导交通行业职业技能和培训工作。
10、负责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承担全县交通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和处置;按规定组织协调重点物资、紧急客货运输和高峰客运;承担交通国防动员有关工作。
11、负责交通行业对外交流工作;组织开展对外交流合作。
12、负责机关、直属单位和主管社会组织党建工作。
13、将原县交通委员会所属县路政管理大队、县道路运输管理所、县港航管理处、县交通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承担的行政决策、行政许可等行政职能划入县交通局。划转后,除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外,县交通局所属事业单位不再承担行政职能。
14、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交通局为县政府工作部门,内设办公室、综合规划科、财务审计科、建设管理科、安全监督科、运输管理科、政策法规科(行政审批科)、政工人事科,共8个科室。
(三)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部门2022年度决算编制的二级预算单位主要包括公路管护中心、道路运输事务中心、港航海事事务中心、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交通信息与工程事务中心,均为县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单独实行决算公开。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2年度收入总计55,478.96万元,支出总计55,478.96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9,504.96万元,增长113.6%,主要原因是本年度财政安排的农村公路建设资金及干线公路建设资金等专项资金增多。2022年全年收入总计55,478.96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35万元。
2.收入情况。2022年度收入合计55,443.9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9,504.96万元,增长113.7%,主要原因是本年度财政安排的农村公路建设资金及干线公路建设资金等专项资金增多。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5,443.96万元,占100%。此外,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35.00万元。
3.支出情况。2022年度支出合计55,443.96万元,较上年决算增加29,504.96万元,增长113.7%,主要原因是本年度财政安排的农村公路建设资金及干线公路建设资金等专项资金增多。其中:基本支出452.64万元,占0.8%;项目支出54,991.32万元,占99.2%。此外,结余分配0.00万元。
4.结转结余情况。2022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3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相等。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55,443.96万元。与2021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29,504.96万元,增长113.7%。主要原因是本年度财政安排的农村公路建设资金及干线公路建设资金等专项资金增多。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3,976.4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8,228.43万元,增长109.6%。主要原因是本年度财政安排的农村公路建设资金及干线公路建设资金等专项资金增多。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8,671.59万元,增长917.5%。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安排四好农村公路基础设施建设专项经费支出预算较多。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2.支出情况。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3,976.4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8,228.43万元,增长109.6%。主要原因是本年度财政安排的农村公路建设资金及干线公路建设资金等专项资金增多。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8,671.59万元,增长917.5%。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扶贫统筹四好农村公路建设资金较多。
3.结转结余情况。2022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相等。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80.23万元,占0.1%,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33万元,下降1.6%,主要原因是年中人员变动,致使职工缴费基数有所变动。
(2)卫生健康支出21.40万元,占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47万元,增长26.4%,主要原因是使用抗疫资金购买物资。
(3)城乡社区支出0.00万元,占0%,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227.80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财政未安排资金。
(4)农林水支出5,829.89万元,占10.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829.89万元,主要原因是追加了农村公路及干线公路建设专项资金。
(5)交通运输支出48,020.53万元,占8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4,066.36万元,增长1114.4%,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四好农村建设计划启动较多,建设进度快,支付资金较多。
(6)住房保障支出24.35万元,占0%,较年初预算数相比无增减。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52.6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85.7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8.13万元,增长14.3%,主要原因是公务员津补贴改革,根据新标准公务员基础绩效奖提高,造成人员经费支出增多。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工资福利支出、社会保障缴费支出、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公用经费66.8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96万元,下降4.2%,主要原因是我单位厉行节约,减少不必要公用支出。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差旅费、邮电费、劳务费、公务车辆运行维护费、工会经费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无年初年末结转结余。本年收入1,467.5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276.53万元,增长668.2%,主要原因是本年财政安排的农村公路建设资金及干线公路建设资金等专项资金增多。本年支出1,467.5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276.53万元,增长668.2%,主要原因是本年财政安排的农村公路建设资金及干线公路建设资金等专项资金增多。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7.27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2.23万元,下降62.7%,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和公务用车管理严格,费用较预算降低。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我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有所下降;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今年未安排人员出国出访。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2年度本单位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
2022年度本单位未发生公务车购置费。
2022年度本单位公务车运行维护费4.51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交通行业业务检查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5.49万元,下降54.9%,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格车辆维修及油料管理,费用降低。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7万元,增长1.6%,主要原因是公车维修费比上年增加。
公务接待费2.76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上级单位、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费用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6.74万元,下降70.9%;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07万元,下降2.5%,主要原因是我单位加强了接待费用管理,严格按照相关文件规定执行接待标准及陪餐人数,降低接待费用。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2年度本单位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3辆;国内公务接待27批次308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2年本单位人均接待费89.52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1.50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18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减少大会次数,压缩会议成本。本年度培训费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6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严格按照相关文件精神执行培训制度,不参加无关单位举办的培训班次,以参加视频培训为主,节约了培训成本。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2年度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6.87万元,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劳务派遣费、差旅费用、邮电费、水电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96万元,下降4.2%,主要原因是我单位厉行节约,减少不必要的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3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2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1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921.9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070.8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328.43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522.66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921.9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主要用于农村公路综合灾害保险采购、公路安全生命防护栏采购及安装、以及高谷乌江大桥郁山特大桥结构健康监测系统采购等工程采购。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局对部门整体和42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42项,涉及资金39691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是政府治理方式的深刻变革,对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意义重大,标志着我国历经十几年探索和推动,全面实施以结果为导向的预算绩效管理模式正式确立。下一步,我局将按县委县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重大部署,切实发挥牵头组织作用,加强制度建设,明确绩效管理责任,建立预算安排与绩效目标、资金使用效果挂钩的激励约束机制,提升公共服务质量和水平,提高人民满意度。
(二)绩效自评结果
1.部门整体绩效自评表、项目绩效自评表和自评报告(附后)。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 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 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 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事业基金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 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 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 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 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1、邮箱:654783279@qq.com
2、联系电话:023-78442652。
附件:1.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交通局2022年度部门整体绩效自评表
2.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交通局2022年度部门整体绩效自评报告
3.善感乡政府至桂花村至石盆村至G211通畅公路改扩建工程绩效自评表
4.善感乡政府至桂花村至石盆村至G211通畅公路改扩建工程绩效自评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