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500243009150363J/2024-00435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彭水县财政局
  • 成文日期
  • 2024-09-26
  • 发布日期
  • 2024-09-26
  • 标题
  • 重庆市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交通信息与工程事务中心2023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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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交通信息与工程事务中心2023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承担交通运行监测、应急调度和交通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相关辅助性、事务性、技术性等具体工作;承担组织实施交通信息化综合性应用项目和基础平台建设,监督全县公路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管理等事务工作。

1、负责交通运行状况(包括路网)的检测,承担交通应急通信保障,实施交通应急指令;采集交通信息资源,分析交通运行情况。

2、参与交通信息化项目规划、方案论证、系统设计等前期工作,负责审核项目可行性研究和初步设计文件,参与评估建成后的项目。

3、负责交通行业信息化硬软件的管理和登记,承担信息化运行维护考评工作,拟定信息化运行维护经费计划和预算。

4、组织实施交通信息化综合性应用项目和基础平台建设。

5、负责96096交通服务热线(24小时值守)、网站、微博的日常运行管理,承担交通出行信息发布工作;负责《彭水交通年鉴》《彭水交通志》的编辑工作,交通图文数据库和网络舆情监测工作

6、承担按工程现行技术规范、规程、定额和质量检查评定标准等对全县公路工程质量进行监督和安全监督管理的事务工作。

7、承担公路工程建设项目设计,工程设计会审、审核工程开工报告的事务工作。

8、承担办理公路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和质量等级鉴定、工程竣工验收的事务工作。

9、承担公路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的事务工作。

10、承担交通工程技术人员业务培训的事务工作。

11、承担公路建设项目投资估算、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和上限价的审查的事务工作。

12、承担测定和编制本县地方定额和部颁定额的补充和修订的事务工作。

13、承担收集、整理、发布有关公路造价的法律法规和本县公路材料、信息,并定期发布造价信息,提供公路工程造价和定额的业务咨询服务等事务工作。

14、完成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交通信息与工程事务中心内设监测调度科、技术保障科、工程事务科,共3个科室。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3年度收入总计241.78万元,支出总计241.78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0.82万元,增长26.61%,主要原因是今年新增在编职工,人员经费预算内资金增加。

2.收入情况。2023年度收入合计241.7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0.82万元,增长26.61%,主要原因是今年新增在编职工,人员经费预算内资金增加。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41.78万元,占10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0.00%。此外,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0.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3.支出情况。2023年度支出合计241.7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0.82万元,增长26.61%,主要原因是今年新增在编职工,人员经费预算内资金增加。其中:基本支出241.78万元,占100.00%;项目支出0.00万元,占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00%。此外,结余分配0.00万元。

4.结转结余情况。2023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无增减。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41.78万元。与2022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50.82万元,增长26.61%。主要原因是今年新增在编职工,人员经费预算内资金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41.7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0.82万元,增长26.61%。主要原因是今年新增在编职工,人员经费预算内资金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减少6.36万元,下降2.56%。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有职级较高领导进行人事变动,且社保基数进行调整,人员经费随之变动。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2.支出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41.7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0.82万元,增长26.61%。主要原因是今年新增在编职工,人员经费预算内资金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减少6.36万元,下降2.56%。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有职级较高领导进行人事变动,且社保基数进行调整,人员经费随之变动。

3.结转结余情况。2023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无增减。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25.09万元,占10.38%,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38万元,下降8.66%,主要原因是本年度调减养老保险等职工保险缴纳基数。

(2)卫生健康支出9.55万元,占3.95%,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58万元,下降5.73%,主要原因是本年度调减医疗保险等职工保险缴纳基数。

(3)交通运输支出196.00万元,占81.0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37万元,增长1.75%,主要原因是今年新增在编职工,人员经费支出增加,且增加了在职人员的工资和目标考核奖。

(4)住房保障支出11.14万元,占4.61%,较年初预算数减少6.77万元,下降37.8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调减职工住房公积金缴纳基数。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41.7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02.1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8.80万元,增长16.62%,主要原因是今年新增在编职工,人员经费预算内资金增加。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工资福利支出、社会保障缴费支出、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公用经费39.6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2.02万元,增长124.76%,主要原因是今年新增在编职工,相关经费增加。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差旅费、邮电费、劳务费、公务车辆运行维护费、工会经费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1.53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44万元,下降74.37%,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有所下降。二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21万元,下降12.07%,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格车辆维修及油料管理,费用降低。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3年度本部门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

2023年度本部门未发生公务车购置费用。

2023年度本部门公务车运行维护费1.53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交通行业业务检查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47万元,下降69.4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格车辆维修及油料管理,费用降低。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21万元,下降12.07%,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格车辆维修及油料管理,费用降低。

2023年度本部门未发生公务接待费用。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97万元,下降100.0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本单位未进行公务接待活动。较上年支出数无增减。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3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00个团组,0.00人;公务用车购置0.0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1.00辆;国内公务接待0.00批次0.0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00批次,0.0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00批次,0.00人。2023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0.00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1.53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未发生会议费。

本年度培训费支出0.4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33万元,下降43.42%,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培训次数减少。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按照部门决算列报口径,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0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0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00辆、机要通信用车0.00辆、应急保障用车1.00辆、执法执勤用车0.0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0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0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0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我单位未发生政府采购事项,无相关经费支出。

五、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五)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六)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七)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一)"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三)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四)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五)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六、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784426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