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500243009150363J/2022-00105
  • 主题分类
  • 财政、金融、审计
  • 体裁分类
  • 财政
  • 发布机构
  • 彭水县财政局
  • 成文日期
  • 2022-02-16
  • 发布日期
  • 2022-02-16
  • 标题
  • 彭水县交通信息与工程事务中心 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 发文字号
  • 有 效 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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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承担交通运行监测、应急调度和交通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相关辅助性、事务性、技术性等具体工作;承担组织实施交通信息化综合性应用项目和基础平台建设,监督全县公路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管理等事务工作。

1.负责交通运行状况(包括路网)的检测,承担交通应

急通信保障,实施交通应急指令;采集交通信息资源,分析交通运行情况。

2.参与交通信息化项目规划、方案论证、系统设计等前期工作,负责审核项目可行性研究和初步设计文件,参与评估建成后的项目。

3.负责交通行业信息化硬软件的管理和登记,承担信息化运行维护考评工作,拟定信息化运行维护经费计划和预算。

4.组织实施交通信息化综合性应用项目和基础平台建设。

5.负责96096交通服务热线(24小时值守)、网站、微博的日常运行管理,承担交通出行信息发布工作;负责《彭水交通年鉴》《彭水交通志》的编辑工作,交通图文数据库和网络舆情监测工作;

6.承担按工程现行技术规范、规程、定额和质量检查评定标准等对全县公路工程质量进行监督和安全监督管理的事务工作。

7.承担公路工程建设项目设计,工程设计会审、审核工程开工报告的事务工作。

8.承担办理公路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和质量等级鉴定、工程竣工验收的事务工作。

9.承担公路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的事务工作。

10.承担交通工程技术人员业务培训的事务工作。

11.承担公路建设项目投资估算、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和上限价的审查的事务工作。

12.承担测定和编制本县地方定额和部颁定额的补充和修订的事务工作。

13.承担收集、整理、发布有关公路造价的法律法规和本县公路材料、信息,并定期发布造价信息,提供公路工程造价和定额的业务咨询服务等事务工作。

14.完成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单位构成

县交通信息与工程事务中心设下列内设机构(正股级)。

1、监测调度科。承担全县交通运行情况监测、应急值班、交通突发事件应急通信保障,实施交通应急调度指令,交通运行动态数据的统计、分析,配合技术部门做好交通运行监测平台的维护工作等。承担96096交通服务热线的运行管理和值守,交通网站的运行管理和网络舆情监控,交通微博运行管理,公众出行信息服务平台管理,指导交通行业出行服务工作,发布全县综合性交通出行信息等。承担《彭水交通年鉴》《彭水交通志》编辑工作,交通图文数据库相关工作。

2、技术保障科。承担交通信息化应用项目和基础平台建设,县交通局信息系统和本单位信息系统硬件设备和软件系统的日常维护和运行故障的应急处理,交通行业信息化建设项目的技术指导,参与相关信息化项目的技术验收,交通信息化软硬件资产的管理和登记,交通信息系统运行维护考核,维护网络信息安全等。承担交通行业信息资源管理、挖掘和分析交通行业数据并提供专题报告,参与交通信息化项目规划、方案论证、系统设计等前期工作,交通信息化发展课题研究,指导相关技术标准和管理规范,为县交通局下属部门信息化建设提供服务等。

3、工程事务科。承担按工程现行技术规范、规程、定额和质量检查评定标准等对全县公路工程质量进行监督和安全监督管理的事务工作;承担公路工程建设项目设计,工程设计会审、审核工程开工报告的事务工作;承担办理公路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和质量等级鉴定、工程竣工验收的事务工作;承担公路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交通工程技术人员业务培训的事务工作;承担公路建设项目投资估算、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和上限价的审查的事务工作;测定和编制本县地方定额和部颁定额的补充和修订的事务工作;承担收集、整理、发布有关公路造价的法律法规和本县公路材料、信息,并定期发布造价信息,提供公路工程造价和定额的业务咨询服务等事务工作。

县交通信息与工程事务中心核定事业编制15名,领导职数设主任1名、副主任2名,内设机构领导职数3名。

二、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2年年初预算数 160.6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160.66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2年年初预算数 160.6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预算 160.66万元,教育支出预算 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 21.8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预算 7.5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预算13.4 万元,交通运输支出117.83万元, 2021年部门预算由主管部门彭水自治县交通局统一编报部门预算,未独立编制预算,无可比口径。

三、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160.66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0.66万元,2021年部门预算由主管部门彭水自治县交通局统一编报部门预算,未独立编制预算,无可比口径。其中:基本支出 157.79万元;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124.03万元,退休人员补助2.3万元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31.46万元;项目支出 2.86 万元,其中: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86万元。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交通信息与工程事务中心2022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6万元,2021年部门预算由主管部门彭水自治县交通局统一编报部门预算,未独立编制预算,无可比口径。其中:公务接待费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5万元。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   24.7万元,2021年部门预算由主管部门彭水自治县交通局统一编报部门预算,未独立编制预算,无可比口径。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政府采购情况。本单位2022年度无政府采购预算。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一是本单位为彭水自治县交通局下属2级预算单位,未编制部门整体绩效目标;二是所有特定目标类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 2.86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21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 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 辆、执勤执法用车0 辆。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 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 辆、执勤执法用车0 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冯君燕  联系方式: 023-784426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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