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单位基本情况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公路管护中心成立于2019年,属于县交通局下属副科级财政全额拨款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承担辖区国、省、县道(包括桥梁、隧道)日常养护、公路绿化工作,对接养护公路的水毁恢复,承担大中修工程的建设管理,承担危桥、险路、危隧安全管理和整治。
(一)职能职责
1、承担对接养护公路水毁恢复、大中修工程建设,承担危桥、险路、危隧整治。
2、承担公路养护工作安全管理,承担职工技能、技术培训和成人教育,负责公路养护、管理统计。
3、承担辖区国、省、县道养护和绿化工作,指导辖区乡村道路养护和绿化工作。
4、承担辖区内乡、村道路养护管理目标考核事务性工作。
5、协助交通运输执法机构维护路产路权。
6、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公路管护中心内设8个机构:综合科、养护管理科、养护一科至六科。人员构成情况:本单位共有编制数126人;实有人数339人:其中在职121人、退休168人、遗嘱50人。
(三)单位构成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公路管护中心成立于2019年,属于县交通局下属副科级财政全额拨款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二、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3年年初预算数2921.61,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921.61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了439.45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了事业单位目标考核绩效工资。
(二)支出预算:2023年年初预算数2921.6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1965.7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619.8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53.66万元,住房保障182.43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439.45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增加预算439.45万元。
三、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2921.61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2921.61 万元,比2022年增加439.4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921.61万元,比2022年增加439.45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了事业单位目标考核绩效工资,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退休人员生活补助,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
本单位2023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35万元,同2022年比无增减。其中:公务接待费5万元,同2022年比无增减,主要原因是减少了公务接待;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0万元,同2022年比无增减。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单位运行经费: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349.66万元,比上年增加6.86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预算。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政府采购情况。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83.3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60.2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23.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283.3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60.2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23.1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本单位2023年无绩效目标设置。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23年12月,公路管护中心共有车辆16 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6辆、应急保障用车1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以下为常见专业名词解释,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解释和增减。)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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