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水教基〔2022〕125号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教育委员会
转发关于中小学学生劳动实践清单(试行)的通知
委属各单位:
现将《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大中小学学生劳动实践清单(试行)的通知》(渝教基发〔2022〕28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请认真贯彻落实。
开实开足课程。请各校根据课标,对照清单,因地制宜开展形式多样的劳动教育。中小学劳动教育课每周不少于1课时,在地方课程或校本课程中安排。职业院校以实习实训课为主要载体开展劳动教育,其中劳动精神、劳模精神、工匠精神专题教育不少于16学时。
二、完善评价机制。各校结合实际,制定行之有效的劳动教育评价机制,并将评价结果纳入学生的综合素质考核。
三、强化示范引领。设立劳动周,展示学生劳动成果,组织评选“劳动之星”等优秀学生,为学生树立身边榜样,激发学生劳动热情。
四、加强工作考核。县教委将学校劳动教育开展情况纳入年度考核。
联系人:杨梅
联系电话:152******81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教育委员会
2022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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