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5002430091502086/2022-00037
  • 主题分类
  • 教育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彭水县教委
  • 成文日期
  • 2022-09-14
  • 发布日期
  • 2022-09-20
  • 标题
  •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教育委员会转发关于中小学学生劳动实践清单(试行)的通知
  • 发文字号
  • 彭水教基〔2022〕125号
  • 有 效 性
语音播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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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水教基〔2022125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教育委员会

转发关于中小学学生劳动实践清单(试行)的通知


委属各单位:

现将《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大中小学学生劳动实践清单(试行)的通知》(渝教基发〔2022〕28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请认真贯彻落实。

  1. 开实开足课程。请各校根据课标,对照清单,因地制宜开展形式多样的劳动教育。中小学劳动教育课每周不少于1课时,在地方课程或校本课程中安排。职业院校以实习实训课为主要载体开展劳动教育,其中劳动精神、劳模精神、工匠精神专题教育不少于16学时。

二、完善评价机制。各校结合实际,制定行之有效的劳动教育评价机制,并将评价结果纳入学生的综合素质考核。

三、强化示范引领。设立劳动周,展示学生劳动成果,组织评选“劳动之星”等优秀学生,为学生树立身边榜样,激发学生劳动热情。

四、加强工作考核。县教委将学校劳动教育开展情况纳入年度考核。


联系人:杨梅

联系电话:152******81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教育委员会

                                          2022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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