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500243009150363J/2024-00422
  • 主题分类
  • 财政、金融、审计
  • 体裁分类
  • 财政
  • 发布机构
  • 彭水县财政局
  • 成文日期
  • 2024-09-26
  • 发布日期
  • 2024-09-26
  • 标题
  • 重庆市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职业教育中心 2023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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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职业教育中心

2023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本部门现行的职能职责是从事县内中等学历、非学历教育培训和劳动力转移培训等。

(二)机构设置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职业教育中心单位内设党政办、项目办、学管科、教务科、教科室、后勤科、财务科、团委办、招生就业办、社会服务中心、信息中心、德育研究中心等12个科室。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3年度收入总计8671.06万元,支出总计8671.06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484.89万元,下降14.62%,主要原因是2022年当中的中职设施设备项目1450万元等项目在2023年已经取消。

2.收入情况。2023年度收入合计8671.0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484.89万元,下降14.62%,主要原因是2022年当中的中职设施设备项目1450万元等项目收入在2023年已经取消。其中:收入8456.30万元,占97.52%;事业收入214.76万元,占2.48%;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0.00%。此外,使用非结余和专用结余0.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3.支出情况。2023年度支出合计8671.0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484.89万元,下降14.62%,主要原因是2022年当中的中职设施设备项目1450万元等项目支出在2023年已经取消。其中:基本支出6246.01万元,占72.03%;项目支出2425.04万元,占27.97%;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00%。此外,结余分配0.00万元。

4.结转结余情况。2023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无增减。

(二)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支总计8456.30万元。与2022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1552.57万元,下降15.51%。主要原因是2022年当中的中职设施设备项目1450万元等项目在2023年已经取消导致。

(三)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收入8456.3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552.57万元,下降15.51%。主要原因是2022年当中的中职设施设备项目1450万元等在2023年已经取消。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65.73万元,增长4.52%。主要原因是本年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项目收入552万元未纳入年初预算。此外,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2.支出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456.3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552.57万元,下降15.51%。主要原因是2022年当中的中职设施设备项目1450万元等在2023年已经取消。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65.73万元,增长4.52%。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本年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项目支出552万元未纳入年初预算。

3.结转结余情况。2023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无增减。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教育支出7420.64万元,占87.7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82.18万元,增长6.95%,主要原因是本年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项目支出552万元未纳入年初预算。

(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571.47万元,占6.7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8.19万元,增长3.29%,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人数及人均工资福利增加。

(3)卫生健康支出220.41万元,占2.6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68万元,增长1.70%,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人数及人均工资福利增加。

(4)住房保障支出243.77万元,占2.88%,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38.32万元,下降36.20%,主要原因是按政策要求,2023年住房公积金基数下调导致。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基本支出6031.2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892.2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51.65万元,增长15.37%,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人数及人均工资福利增加。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及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公用经费1139.0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107.27万元,下降49.29%,主要原因是按政策要求将中职教育免学费资助835.98万元及中职免教科书住宿费由原来的公用经费调整为项目经费。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水费、电费、物业管理费、维修费、差旅费、培训费、委托业务费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11.78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5.22万元,下降30.71%,主要原因是一是学校规范管理,实行定额包干使用,并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有所下降。二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54万元,增长4.80%,主要原因是按双优学校建设项目进度需要,各项接待费用增加,但任控制在公务接待标准及预算内。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本单位2023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支出。

本单位2023年度未发生公务车购置支出。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8.85万元,主要用于市内因公出行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15万元,下降26.25%,主要原因是学校规范管理,实行定额包干使用,强化公务用车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用车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80万元,下降8.29%,主要原因是学校规范管理,实行定额包干使用,强化公务用车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用车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

公务接待费2.93万元,主要用于接待接待市教委、市教科院及兄弟学校到我单位学习调研工作,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07万元,下降41.40%,主要原因是学校规范管理,实行定额包干使用,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较上年支出数增加1.34万元,增长84.28%,主要原因是按双优学校建设项目进度需要,各项接待费用增加,但任控制在公务接待标准及预算内。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3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00个团组,0.00人;公务用车购置0.0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2.00辆;国内公务接待33.00批次320.0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00批次,0.0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00批次,0.00人。2023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91.55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4.42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无增减。本年度培训费支出163.4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03.34万元,增长172.03%,主要原因是按学校双优学校建设项目及社会培训项目发展需要等,教职工外出培训学习增加。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按照部门决算列报口径,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0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0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00辆、机要通信用车0.00辆、应急保障用车2.00辆、执法执勤用车0.0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0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0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0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874.2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874.2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874.2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874.2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主要用于采购教师教学通用设备及学校办公用品等。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局(部、委、办)对部门3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3项,涉及资金1230.2万元。

(二)绩效自评结果。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待第三方中介机构评价完毕后,财政集中予以公开。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包括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唐春洁 023-78859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