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500243009150363J/2024-00110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彭水县财政局
  • 成文日期
  • 2024-02-26
  • 发布日期
  • 2024-02-26
  • 标题
  •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第三小学校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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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第三小学校

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教育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制度实施计划、办法和具体措施;2.负责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实施基础教育教学改革:全面实施素质教育;3.负责辖区教育经费的统筹管理,参与教育经费的审计监督;4.指导我校的思想政治、德育、体育卫生艺术教育和国防教育等工作;5.主管我校教师工作,实施教师资格制度,做好教师人才队伍建设和教育培训,提高教师整体素质,开展交流合作;6.负责我校学籍的管理工作,督促学校对课程标准、教学计划的贯彻实施,加强教学改革和教学研究工作;7.负责辖区教育督导工作、质量监测工作;8.负责上塘分校的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辖区内贫困学生资助工作;9.协同有关部门做好地质灾害、防灾等工作;10.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单位构成

彭水自治县第三小学校是彭水县教育委员会下属二级预算单位,单位内设7个办公室,分别是行政办公室、教导处、党务办公室、德育办公室、安稳办公室、后勤办公室、财务办公室7个办公室。

二、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数 3514.5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505.09 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00 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00 万元,事业收入9.50 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0.00万元,其他收入0.00 万元。收入较2023年减少223.09 万元,主要是教育经费拨款减少137.08万元,人员经费拨款减少128.83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数 3514.5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预算3505.09 万元,教育支出预算 2622.1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548.53 万元,卫生健康支出预算167.51 万元,住房保障支出预算 176.40万元。支出预算较2023年减少223.09 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预算减少144.50 万元,项目支出减少78.59 万元。

三、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3505.09 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3505.09万元,比2023年减少 214.59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3489 万元,比2023年减少136 万元,主要原因是1.义教和学前学生人数减少,以至于公用经费拨款减少;2.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基数调减(超额绩效工资未纳入公积金基数),3.在职人员较2023年有所减少。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 16.09 万元,比2023年减少 78.59 万元,主要原因是学生资助未纳入年初预算,主要用于学生资助工作。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第三小学校2024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 0.00 万元,比2023年减少0.16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 0.00 万元,比2023年减少(或增加) 0.00 万元,主要原因是单位无因公出国(境);公务接待费0.00万元,比2023年减少0.16 万元,主要原因是单位无公务接待;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0.00 万元,比2023年减少0.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 0.00 万元,比2023年减少0.00万元。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333.07 万元,比上年减少7.17万元,主要原因为辖区内学生人数的减少。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二)政府采购情况。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 0.00 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 0.00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 0.00 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0.0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 0.00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00 万元。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一是编制了部门整体绩效目标;二是所有特定目标类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 16.09 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23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 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 辆、执勤执法用车0 辆。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 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 0辆、执勤执法用车 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以下为常见专业名词解释,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解释和增减。)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 陈亚均 联系方式:023-788425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