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彭水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是县政府组成部门,为正科级,挂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体育局牌子。有10个内设科室,含文旅委机关、文化馆、文化市场执法大队、业余体校、文物管理所、图书馆、旅游综合执法队、旅游服务中心等8个预算单位。
其主要职能职责是: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宣传、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文物和博物馆、体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起草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2.统筹规划全县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和旅游业发展,拟订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文物和博物馆、体育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3.负责全县公共文化体育事业发展,推进全县公共文化体育服务体系建设和旅游公共服务建设,深入实施文化和体育惠民工程,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文化体育服务标准化、均等化。组织全县广播电视领域公共服务重大公益工程和公益活动。
4.统筹规划全县文化和旅游、体育产业,组织实施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承担文化市场和旅游经济运行监测体系建设工作。
5.指导、管理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文物和博物馆、体育对外交流、合作和宣传、推广工作,拟订旅游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指导、推进全域旅游。指导、协调、推动广播电视领域产业发展。
6.负责全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负责指导文物和博物馆业务工作。指导管理文物保护、考古和重大项目实施工作。组织开展文物资源调查,履行文物、博物馆安全督查职责。指导协调博物馆建设。
7.贯彻执行县委、县政府有关节赛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工作部署,负责全县旅游推广重大节庆、赛事活动的组织、策划、协调和实施;负责全县节赛工作的宣传、推介和对外交流及合作,促进全县节赛经济发展。
8.管理全县性重大文化、体育活动,贯彻实施全民健身条例,指导并组织开展全民健身活动,推动国民体质监测和社会体育指导工作队伍制度建设。
9.指导全县文化和旅游、体育市场发展,对文化和旅游、体育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推进文化和旅游、体育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规范文化和旅游、体育市场,负责文化和旅游、体育市场安全的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指导应急救援工作。
10.指导全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组织查处全县文化、文物、出版、广播电视、电影、旅游、体育等市场的违法行为,维护市场秩序。
(二)机构设置
我委有10个内设科室,含文旅委机关、文化馆、文化市场执法大队、业余体校、文物管理所、图书馆、旅游综合执法队、旅游服务中心等8个预算单位。
(三)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部门2020年度决算编制的二级预算单位主要包括彭水县图书馆、彭水县文化馆、彭水县文物管理所等。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0年度收入总计40008.55万元,支出总计40008.55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16.73万元、增长19.8%。
2.收入情况。2020年度收入合计40008.55万元,较上年算数增加393.77万元(含累计结转结余122.96万元),增长25.6%,主要原因是正常增资调资,劳务派遣人员费用的增加,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缴费基数增加。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786.29万元,占9.47%;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6222.26万元,占90.53%。
3.支出情况。2020年度支出合计40008.5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628.1万元,减少了46.17%,主要原因是人员支出的刚性支出,劳务派遣人员费用的增加,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缴费基数增加,其中:基本支出2195.75万元,比2019年增加123万元,增加了2.86%。项目支出37812.8万元,比2019年减少876.13万元,减少了12.32%,主要原因是精简支出、决算项目减少等,主要用于驻村工作队及图书馆等重点工作。
4.结转结余情况。2020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122.9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3.1万元,增长2.36%,主要原因是精简支出、决算项目减少等。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计40008.55万元。与2019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计增加393.77万元(含累计结转结余122.96万元),增长25.6%,主要原因是正常增资调资,劳务派遣人员费用的增加,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缴费基数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0年度收入合计40008.55万元,较上年算数增加393.77万元(含累计结转结余122.96万元),增长25.6%,主要原因是正常增资调资,劳务派遣人员费用的增加,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缴费基数增加。
2.支出情况。2020年度支出合计40008.5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628.1万元,减少了46.17%,主要原因是人员支出的刚性支出,劳务派遣人员费用的增加,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缴费基数增加。
3.结转结余情况。2020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122.9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3.1万元,增长2.36%,主要原因是精简支出、决算项目减少等。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472.66万元,占36.2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11.63万元,增加13.21%,主要原因是追加人员绩效工资调标。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83.21万元,占9.7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1.56万元,增长6.91%,主要原因是新进人员导致的。
(3)卫生健康支出81.46万元,占15.3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7.98万元,增长4.36%,主要原因是医疗补助基数的调整。
(4)城乡社区支出8.8万元,占2.12%,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2.34万元,下降15.63%,主要原因是城乡社区工作任务量的减少导致的。
(5)住房保障支出78.81万元,占14.6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3.66万元,增长12.7%,主要原因是公积金基数的调整。
(6)其他支出36040万元,占78.2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672.84万元,增长26.71%,主要原因是地方自行试点项目收益专项债券收入安排的支出大幅增加。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807.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583.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1.23万元,增长7.83%,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调整、驻村工作队经费增加。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绩效工资等。公用经费612.1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09万元,下降2.31%,主要原因是人员工作调出,人头减少。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邮电费、水电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36222.2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4550.63万元,增长95%,主要原因是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的增加。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32.72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6.78万元,下降30.41%,主要原因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有所下降。二是我单位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0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公务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车运行维护费21.08万元,主要用于新闻采访、会议出差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61万元,下降45.78%,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较上年支出数减少4.99万元,下降35.72%,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
公务接待费11.63万元,主要用于接待用于接待兄弟区县文旅委相互学习考察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7.40万元,下降65.31%,较上年支出数减少3.27万元,下降55.24%,主要原因是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
公务车购置费0万元,本单位本年及上年均未进行车辆采购。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0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0辆;国内公务接待79批次146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0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76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2.69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2020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35.41万元,比上年减少34.24万元。减少了6.3%,主要原因是精简开支,减少不必要的费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1.1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61万元,下降6.9%,主要原因是减少不必要的会议。本年度培训费支出6.0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31万元,增加4.7%,主要原因是对新进人员进行培训导致的。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3辆,其中应急保障用车3辆。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0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30.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77.2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53.6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56.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43.42%,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 7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56.58%。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6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目标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5项,涉及资金6850.54万元;以委托第三方形式开展绩效自评1项,涉及资金3000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所有绩效目标均完成,不存在违规挪用等违法违纪现象。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自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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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资金绩效目标自评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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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项目)名称 |
乡镇图书购置 |
联系人及电话 |
7889135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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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部门 |
彭水县文化和发展旅游委员会 |
实施单位 |
彭水县图书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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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资金(万元) |
全年预算数(A) |
全年执行数(B) |
执行率(B/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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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量 |
10 |
总量 |
9.9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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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财政资金 |
10 |
其中:财政资金 |
9.9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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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总体目标 |
年初设定目标 |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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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以图书馆为总馆,各乡镇(街道)综合文化服务中心为分馆,社会力量广泛参与,上下联通、服务优质、有效覆盖的县图书馆总分馆制,使广大基层群众享受的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内容更加丰富,途径更加便捷,质量显著提升,均等化水平稳步提高。 |
建设以图书馆为总馆,各乡镇(街道)综合文化服务中心为分馆,社会力量广泛参与,上下联通、服务优质、有效覆盖的县图书馆总分馆制,使广大基层群众享受的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内容更加丰富,途径更加便捷,质量显著提升,均等化水平稳步提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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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指标 |
指标名称 |
年度指标值 |
全年完成值 |
完成比例 |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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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书籍种类 |
6种 |
6种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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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各类书籍 |
5299册 |
5299册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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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休日对外开放 |
是 |
是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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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周开放时间 |
56小时 |
56小时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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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使用年限 |
长久 |
长久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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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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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资金绩效目标自评表 | |||||||||||||
专项(项目)名称 |
2020年美术馆、图书馆、文化馆(站)免费开放专项资金 |
联系人及电话 |
蒋雪梅18225312561 | ||||||||||
主管部门 |
重庆市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 |
实施单位 |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 | ||||||||||
项目资金(万元) |
全年预算数(A) |
全年执行数(B) |
执行率(B/A,%) | ||||||||||
总量 |
284 |
总量 |
283.2 |
99.72%% | |||||||||
其中:财政资金 |
284 |
其中:财政资金 |
283.2 |
99.72%% | |||||||||
年度总体目标 |
年初设定目标 |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 |||||||||||
按照中央及市级要求,我县免开资金全年预算295万元,其中中央配套80%、市级财政配套16%、县级配套4%,按照图书馆1个50万元、文化馆1个50万元,39个乡镇(街道)文化站各5万元进行分配。计划按照中央资金、市级资金、县级资金三次进行划拨。 |
已按文化馆48万元、图书馆48万元、39个乡镇各4.8万元,将中央资金和市级资金分两次进行划拨完毕,剩余市级资金0.8万元拟等县级配套资金划拨我委后一并进行分配。 | ||||||||||||
绩效指标 |
指标名称 |
年度指标值 |
全年完成值 |
完成比例 |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 | ||||||||
数量指标 |
中央资金236万元 |
236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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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指标 |
市级资金48万元 |
47.2 |
98% |
市级多划拨了8千元,拟在县级配套资金到位后进行分配 | |||||||||
社会效益指标 |
公共文化服务人次增长率(3%) |
3.20%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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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效益指标 |
群众文化活动参加人次增长率(3%) |
3.20%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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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指标 |
群众对国家基本公共服务满意度增长率(>90%) |
91%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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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请在此处简要说明各级审计和财政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其所涉及的金额,如没有请填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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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资金绩效目标自评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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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项目)名称 |
2020年文化人才中央专项补助资金 |
联系人及电话 |
蒋雪梅18225312561 | ||||||||||
主管部门 |
重庆市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 |
实施单位 |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 | ||||||||||
项目资金(万元) |
全年预算数(A) |
全年执行数(B) |
执行率(B/A,%) | ||||||||||
总量 |
50.21 |
总量 |
50.21 |
100% | |||||||||
其中:财政资金 |
50.21 |
其中:财政资金 |
50.21 |
100% | |||||||||
年度总体目标 |
年初设定目标 |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 |||||||||||
加强基层文化人才培养,提升基层公共文化服务质量,全县招募24个文化工作者和上派1名人员挂职锻炼,按照要求对招募人员2万/人、上派2.16万/人进行经费补助。 |
完成24个文化工作者的招募和1个上派人员的培养,并按要求对相关人员进行经费补助。 | ||||||||||||
绩效指标 |
指标名称 |
年度指标值 |
全年完成值 |
完成比例 |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 | ||||||||
数量指标 |
招募24人 |
24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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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指标 |
上派1人 |
1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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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效益指标 |
公共文化服务人次增长率(3%) |
3.20%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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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效益指标 |
群众文化活动参加人次增长率(3%) |
3.20%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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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指标 |
群众对国家基本公共服务满意度增长率(>90%) |
91%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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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请在此处简要说明各级审计和财政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其所涉及的金额,如没有请填无。 |
2.绩效自评报告或案例
(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全年到位资金总额为6850.54万元。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分析。全年执行总额为6835.74万元。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所有资金均严格按照程序和规定,用于2020年美术馆、图书馆、文化馆免费开放、2020年文化人才中央专项补助、旅行社组团来彭旅游奖励资金、摩围山老年康养中心、三义乡五丰村运动广场建设等项目支出,不存在违规挪用等违法违纪现象。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数量指标。按照中央及市级要求,我委2020年全年项目资金预算总额为6850.54万元,全年执行总额为6835.74万元,完成率高达99.78%,其中2020年美术馆、图书馆、文化馆免费开放专项资金已按文化馆48万元、图书馆48万元、39个乡镇各4.8万元,将中央资金和市级资金分两次进行划拨完毕,剩余市级资金0.8万元拟等县级配套资金划拨我委后一并进行分配。
(2)质量指标。项目所有开支均严格按照程序和规定执行,资金的使用全部实行专账管理,专款专用,严格把关,整个项目的运行完全按照我单位内部管理制度、县委、县政府及财政的有关规定执行。单位内部不定期进行抽查,严格人员作风,不存在违规违法的问题。各个项目资金使用与具体项目实施内容相符,绩效总目标和阶段性目标都已按照计划完成,未逾期。所有项目的日常管理工作均按照我单位相关管理制度执行,建立了工作有计划、实施有方案、日常有监督的管理机制,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效能得到了提高、获得了社会公众的好评100%。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经济效益。有效推进全县文化、旅游、体育事业发展和繁荣。
(2)社会效益。有效促进全县精神文明和身体素质文明建设,推动社会政治、经济、文化、教育和科技的发展,使更多民众能够更加自主的学习文化知识,提升全县人民的综合素质及生活质量。
(3)生态效益。提倡全民阅读,丰富人民的娱乐生活。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群众满意度达95%以上。
二、未完成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所有绩效目标均完成。
三、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待审定后公开。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因重点绩效评价正在开展中,待评价完成后由县财政局对重点评价结果进行集中公开。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交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 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交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联系电话:023-78891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