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文物管理所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负责征集、鉴定、登编、修复、保管文物;负责文物展览,文物复制与修复;开展文物研究,挖掘历史文化。
1.负责依法对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可移动文物进行征集、鉴定、登编、修复、保管,充实馆藏内容,丰富藏品门类。
2.负责博物馆日常管理及文物展览,承担科学普及、青少年教育等社会活动职能,传承优秀传统文化、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促进精神文明建设。
3.开展文物普查,摸清辖区内文物资源状况,组织开展辖区境内地上、地下文物遗迹考古发掘工作,对辖区文物实施人防、物防、技防“三位一体”保护,确保文物安全。
4.开展文物研究,深入挖掘和系统阐发文物所蕴含的文化内涵和时代价值,合理保护利用,加强对外交流,助推旅游事业发展。
5.组织开展文物、博物馆业务培训、咨询,督促指导乡镇(街道)开展文物保护工作。
6.协助执法部门开展文物执法,打击违法犯罪行为。
7.完成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机构设置。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文物管理所,为县文化和旅游委员会管理的正股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核定事业编制6名,领导职数设所长1名、副所长1名。
二、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1年度收入总计128.23万元,支出总计128.23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28.23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为2021年新增决算单位,上年数据无法统计。
2.收入情况。2021年度收入合计128.2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28.23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为2021年新增决算单位,上年数据无法统计。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28.23万元,占100%。
3.支出情况。2021年度支出合计128.2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28.23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为2021年新增决算单位,上年数据无法统计。其中:基本支出128.23万元,占100%。)
4.结转结余情况。2021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无增长。本单位为2021年新增决算单位,上年数据无法统计。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28.23万元。与2020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28.23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为2021年新增决算单位,上年数据无法统计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28.2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28.23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为2021年新增决算单位,上年数据无法统计。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82万元,增长4.8%。主要原因是年中人员经费增加预算,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2.支出情况。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8.2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28.23万元,增长100%。本单位为2021年新增决算单位,上年数据无法统计。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82万元,增长4.8%。主要原因是年中人员经费增加预算。
3.结转结余情况。2021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无增长%,主要原因是单位为2021年新增决算单位,上年数据无法统计。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92.07万元,占71.8%,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0.34万元,下降24.8%,主要原因是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全部预算在一起,没有单独预算。
(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23.42万元,占18.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3.42万元,增长%,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在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内。
(3)卫生健康支出5.34万元,占4.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34万元,增长%,主要原因是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内。
(4)住房保障支出7.40万元,占5.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7.4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28.2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02.8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02.83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为2021年新增决算单位,上年数据无法统计。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职工公资、绩效,社保、住房公积金等。公用经费25.4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5.40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为2021年新增决算单位,上年数据无法统计。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单位水费、电费、物管费、维修维护费、公务用车费、办公费。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1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1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3.70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10万元,下降45.6%,主要原因是加强三公经费监督,确保三公经费用在刀刃上。较上年支出数增加3.70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为2021年新增决算单位,上年数据无法统计。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本单位2021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
本单位2021年度未发生公务车购置费支出。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3.50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费、维修费、过路费、保险费、停车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50万元,下降30%,主要原因是加强三公经费监督,确保三公经费用在刀刃上。较上年支出数增加3.50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为2021年新增决算单位,上年数据无法统计。
公务接待费0.20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市文物局检查调研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60万元,下降88.9%,主要原因是加强三公经费监督,确保三公经费用在刀刃上。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20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为2021年新增决算单位,上年数据无法统计。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1年度本单位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1辆;国内公务接待3批次18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1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111.11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3.50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3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38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本单位为2021年新增决算单位,上年数据无法统计。本年度培训费支出0.3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36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为2021年新增决算单位,上年数据无法统计。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按照部门决算列报口径,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度我单位未发生政府采购事项,无相关经费支出。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必须公开内容)
本单位项目支出未纳入2021年重点绩效评价范围,因此未开展重点绩效评价工作。
六、专业名词解释
以下为常见专业名词解释目录,仅供参考,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解释和增减。比如可将类级功能科目和经济科目细化解释到项级。若有删减注意调整段落序号。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交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交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78448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