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文化馆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文化馆,前身系1937年创设的彭水县民众教育馆,1950年由川东人民行政公署更名为彭水县人民文化馆。1984年11月10日,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成立,我馆即更名为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文化馆。现有馆舍建筑面积1753平方米,室外活动场地使用面积2219平方米。现有彭水娇阿依合唱团、青年舞蹈团、老年合唱团、少儿艺术团、苗族鼓乐队等特色馆办团队。组建的“娇阿依组合”和“盘萨组合”先后参加了全国青年歌手电视大赛并进入总决赛。先后创作文学、舞蹈、音乐、美术、书法、摄影等作品千余件(篇),获得国家级、市级各种奖项60余项。文化馆现有编制17人,在册职工17人,其中本科以上学历14人,有专业技术人员13人,高级职称2人,中级职称5人,初级职称6人,管理人员4人。
(一)职能职责。
组织群众文化活动,繁荣群众文化事业;收集、整理民族民间文学、艺术遗产;提供公共文化服务,满足公共文化需求。
(二)机构设置。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文化馆是公益一类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单位设有8个科室,设有1正2副3个领导岗位,13个专业技术岗位。
(三)单位构成。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文化馆是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的下属二级单位。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1年度收入总计414.98万元,支出总计414.98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14.98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上年二级部门没有做决算。
2.收入情况。2021年度收入合计414.9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14.98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上年二级部门没有做决算。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14.98万元,占1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0%。此外,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3.支出情况。2021年度支出合计414.9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14.98万元,增长%,主要原因是上年二级部门没有做决算。其中:基本支出414.98万元,占100%;项目支出0.00万元,占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此外,结余分配0.00万元。
4.结转结余情况。没有结转结余。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414.98万元。与2020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414.98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上年二级部门没有做决算。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14.9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14.98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上年二级单位没有做决算。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0.68万元,增长10.9%。主要原因是增加工资调资和新考入两个职工。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2.支出情况。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14.9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14.98万元,增长%。主要原因是上年二级单位没有做决算。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0.68万元,增长10.9%。主要原因是增加工资调资和新考入两个职工。
3.结转结余情况。2021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主要原因是没有结转结余。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77.41万元,占66.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69.41万元,增长33%,主要原因是增加工资调资和新考入两个职工。
(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97.01万元,占23.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4.08万元,增长17%,主要原因是增加工资调资和新考入两个职工。
(3)卫生健康支出18.05万元,占4.3%,较年初预算数持平。
(4)住房保障支出22.51万元,占5.4%,较年初预算数持平。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14.9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72.6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72.68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上年没有做决算。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在职人员工资、津贴、绩效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和退休人员的健康疗养费等,公用经费42.3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2.30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上年没有做决算。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单位水电费、职工差旅费、公务车运行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3.35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65万元,下降33%,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没有产生公务接待费,公务车运行费用降低。较上年支出数增加3.35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上年没有做决算。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3.35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公务车的燃油费、维修费、运行维护费。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65万元,下降33%,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没有产生公务接待费,公务车运行费用降低。较上年支出数增加3.35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上年没有做决算。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1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1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1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0.00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3.35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培训费支出0.2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24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上年没有做决算。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按照部门决算列报口径,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度我单位未发生政府采购事项,无相关经费支出。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本单位2021年度没有项目支出,所以未开展绩效评价工作。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交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交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784427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