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2023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宣传、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文物和博物馆、体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起草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2、统筹规划全县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和旅游业发展,拟订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文物和博物馆、体育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3、负责全县公共文化体育事业发展,推进全县公共文化体育服务体系建设和旅游公共服务建设,深入实施文化和体育惠民工程,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文化体育服务服务标准化、均等化。组织全县广播电视领域公共服务重大公益工程和公益活动。
4、统筹规划全县文化和旅游、体育产业,组织实施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承担文化市场和旅游经济运行监测体系建设工作。
5、指导、管理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文物和博物馆、体育对外交流、合作和宣传、推广工作,拟订旅游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指导、推进全域旅游。指导、协调、推动广播电视领域产业发展。
6、负责全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负责指导文物和博物馆业务工作。指导管理文物保护、考古和重大项目实施工作。组织开展文物资源调查,履行文物、博物馆安全督查职责。指导协调博物馆建设。
7、贯彻执行县委、县政府有关节赛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工作部署,负责全县旅游推广重大节庆、赛事活动的组织、策划、协调和实施;负责全县节赛工作的宣传、推介和对外交流及合作,促进全县节赛经济发展。
8、管理全县性重大文化、体育活动,贯彻实施全民健身条例,指导并组织开展全民健身活动,推动国民体质监测和社会体育指导工作队伍制度建设。
9、指导全县文化和旅游、体育市场发展,对文化和旅游、体育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推进文化和旅游、体育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规范文化和旅游、体育市场,负责文化和旅游、体育市场安全的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指导应急救援工作。
10、指导全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组织查处全县文化、文物、出版、广播电视、电影、旅游、体育等市场的违法行为,维护市场秩序。
(二)机构设置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是县政府组成部门,为正科级,挂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体育局牌子。有10个内设科室,含文旅委机关、文化馆、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体育发展中心、文物管理所、图书馆、旅游服务中心等7个预算单位。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3年度收入总计14801.57万元,支出总计14801.57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7622.32万元,增长106.17%,主要原因是红三军基金项目增加5000万元、体彩公益金基金项目增加2600万元。本部分的收入总计包括收入合计、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年初结转和结余,支出总计包括本年支出合计、结余分配、年末结转和结余。
2.收入情况。2023年度收入合计14801.5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7622.32万元,增长106.17%,主要原因是红三军基金项目增加5000万元、体彩公益金基金项目增加260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4801.57万元,占10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此外,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
3.支出情况。2023年度支出合计14801.5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7622.32万元,增长106.17%,主要原因是红三军基金项目增加5000万元、体彩公益金基金项目增加26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02.16万元,占3.39%;项目支出14299.41万元,占96.61%;经营支出0万元,占0%。此外,结余分配0万元。
4.结转结余情况。2023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无增减。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4801.57万元。与2022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7622.32万元,增长106.17%。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红三军基金项目增加5000万元、体彩公益金基金项目增加2600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861.3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502.92万元,增长46.71%。主要原因是社会保险等基数的调整、各种项目的增加、大型节赛活动的举行造成的。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488.60万元,增长231.32%。主要原因是社会保险等基数的调整、各种项目的增加、大型节赛活动的举行造成的。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万元。
2.支出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861.3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502.92万元,增长46.71%。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社会保险等基数的调整、各种项目的增加、大型节赛活动的举行造成的。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488.60万元,增长231.3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488.60万元,增长231.32%。主要原因是社会保险等基数的调整、各种项目的增加、大型节赛活动的举行造成的。
3.结转结余情况。2023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无增减。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741.98万元,占34.8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85.22万元,增长21.50%,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追加人员绩效工资调标。
(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78.3万元,占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78万元,增长5.07%,主要原因是新进人员导致的。
。
(3)卫生健康支出15.78万元,占0.2%,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40万元,下降2.47%,主要原因是医疗补助基数的调整。
(4)住房保障支出5025.31万元,占63.9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000.00万元,增长19755.04%,主要原因是公积金基数的调整。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02.1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90.0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721.66万元,下降64.92%,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调整、社保基数调整、精简开支、严控成本造成的。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绩效工资等。公用经费112.1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97.74万元,下降46.57%,主要原因是人员工作调出,人头减少、精简开支、严控成本。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邮电费、水电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6940.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119.40万元,增长281.16%,主要原因是红三军基金项目、体彩公益金基金项目收入的增加。本年支出6940.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119.40万元,增长281.16%,主要原因是红三军基金项目、体彩公益金基金项目收入的增加。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7.64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0.16万元,下降57.08%,主要原因是响应政府号召,精简开支、严控成本造成的。较上年支出数减少9.72万元,下降55.99%,主要原因是响应政府号召,精简开支、严控成本造成的。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3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较上年支出数无增减。
公务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支出数无增减。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4.7万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新闻采访、会议出差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0.80万元,下降69.68%,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较上年支出数减少5.77万元,下降55.11%,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
公务接待费2.94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主要用于接待用于接待兄弟区县文旅委相互学习考察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64万元,增长27.83%,主要原因是由于今年大型活动赛事的举办造成的。较上年支出数减少3.95万元,下降57.33%,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3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3辆;国内公务接待50批次153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3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92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1.57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10万元,下降100.00%,主要原因是减少不必要的会议。本年度培训费支出0.4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51万元,下降83.67%,主要原因是减少不必要的培训。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12.13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支出数减少97.74万元,下降46.57%,主要原因是精简开支,减少不必要的费用。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3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3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我单位未发生政府采购事项,无相关经费支出。”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宋冰逸 023-788436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