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500243009150363J/2024-00185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彭水县财政局
  • 成文日期
  • 2024-09-26
  • 发布日期
  • 2024-09-26
  • 标题
  • 重庆市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文化馆2023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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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文化馆2023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组织群众文化活动,繁荣群众文化事业;收集、整理民族民间文学、艺术遗产;提供公共文化服务,满足公共文化需求。

(二)机构设置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文化馆是公益一类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单位设有8个科室,设有3个管理岗位,15个专业技术岗位。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3年度收入总计432.40万元,支出总计432.40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76万元,下降0.63%,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导致缴费基数发生变化等,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

2.收入情况。2023年度收入合计432.4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76万元,下降0.63%,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导致缴费基数发生变化等。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32.40万元,占10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0.00%。此外,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0.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3.支出情况。2023年度支出合计432.4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76万元,下降0.63%,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导致缴费基数发生变化等。其中:基本支出432.40万元,占100.00%;项目支出0.00万元,占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00%。此外,结余分配0.00万元。

4.结转结余情况。2023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本单位属于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无结转结余。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432.40万元。与2022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2.76万元,下降0.63%。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导致缴费基数发生变化等,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32.4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76万元,下降0.63%。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导致缴费基数发生变化等。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1.39万元,增长5.20%。主要原因是年中有职工工资调整、退休人员一次性退休补贴和退休人员死亡抚恤金增加等,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

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2.支出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32.4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76万元,下降0.63%。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导致缴费基数发生变化等。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1.39万元,增长5.20%。主要原因是年中有职工工资调整、退休人员一次性退休补贴和退休人员死亡抚恤金增加等,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

3.结转结余情况。2023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本单位属于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无结转结余。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97.34万元,占68.7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5.80万元,增长9.50%,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年中有职工工资调整、退休人员一次性退休补贴和退休人员死亡抚恤金增加等。

(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99.65万元,占23.0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61万元,增长4.85%,主要原因是年初缴费基数调增,预算是上年做的。

(3)卫生健康支出19.34万元,占4.47%,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按照预算执行。

(4)住房保障支出16.06万元,占3.72%,较年初预算数减少9.03万元,下降35.99%,主要原因是缴费基数调减,财政收回资金。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32.40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91.3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70万元,下降0.94%,主要原因是单位人员变动。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退休人员退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公用经费41.0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93万元,增长2.32%,主要原因是单位人员变动。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单位水电费、通信费、办公费、伙食补助费、三公经费、职工差旅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9.99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01万元,下降9.18%,主要原因是按照国家规定厉行节约,比预算减少支出。较上年支出数增加6.66万元,增长200.00%,主要原因是2022年只有1辆公务车的支出,2023年是2辆公务车的支出。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3年度本部门无因公出国(境)费用。

2023年度本部门无公务车购置费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9.99万元,主要用于公务车燃油费、运行维护费用、过路过桥费、维修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01万元,下降0.10%,主要原因是按照国家规定厉行节约,比预算减少支出。较上年支出数增加6.66万元,增长200.00%,主要原因是2022年只有1辆公务车的支出,2023年是2辆公务车的支出。

2023年度本部门无公务接待费。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3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00个团组,0.00人;公务用车购置0.0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2.00辆;国内公务接待0.00批次0.0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00批次,0.0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00批次,0.00人。2023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0.00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5.00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00万元。因本单位是公益一类全额拨款事业单位,财政未保障我单位会议费。本年度培训费支出0.3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15万元,下降31.91%,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培训费减少。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按照部门决算列报口径,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0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0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00辆、机要通信用车0.00辆、应急保障用车2.00辆、执法执勤用车0.0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0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0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0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我单位未发生政府采购事项,无相关经费支出。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3年度没有项目支出,所以未开展绩效评价工作。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023-784427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