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本单位为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所属二级预算单位,指导全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组织查处全县文化、文物、出版、广播电视、电影、旅游、体育等市场的违法行为,维护市场秩序。负责文化市场安全的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指导应急救援工作。
(二)单位构成
彭水自治县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属于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下属二级预算单位,内设0个机构处室。
二、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5年年初预算数454.1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454.18万元。收入较2024年增加40.3万元,主要是人员经费拨款增加35.19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5年年初预算数454.18万元,其中: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支出预算338.4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59.9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预算24.1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预算31.71万元。支出预算较2024年增加40.3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预算增加40.3万元。
三、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54.18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54.18万元,比2024年增加40.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54.18万元,比2024年增加40.3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等,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退休人员补助等。
彭水自治县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5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6万元,比2024年减少0.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万元,公务接待费3万元,与2024年基本持平。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71.46万元,比2024年增加5.12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二)政府采购情况。本单位2025年无政府采购预算。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本单位是二级单位,绩效目标由主管部门统一制定。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24年12月,所属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赵斯严 联系方式:023-788436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