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情况
(一)坚持良法善治,推进法治建设
一是扎实推进全面依法治县。筹备召开了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第二次会议暨法治政府建设推进会议,审议印发了系列文件,进一步从制度层面推进全面依法治县。高质量、高规格组织完成了全县857名行政执法人员培训任务。按照市局要求依程序完成了6名人民监督员的选任工作。持续推动依法行政,2020年以来,新收到行政复议申请18件,办结16件。受县人民政府委托出庭应诉25件;收到司法建议3件,已办结,累计对政府决策、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查15件,办理行政执法证286件。二是强化法治宣传教育。组织32名新提任领导干部完成了法治理论知识考试和29名干部旁听庭审,全县干部、职工、教师共计1.3万人次参加了年度法治理论知识考试,合格率100%。采取“线上+线下学”“集中学+自主学”等多种形式,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社区矫正法》宣传为重点共计开展各类法治宣传活动687场、发放宣传资料40万份。及时启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涉及的法律知识收集整理。全面完成“七五”普法实施工作并接受了市级验收。强化基层普法阵地建设和典型示范创建工作, 创建并申报79个自治、法治、德治“三治融合”村(社区)。推出“中国好人”2人,第三届“重庆十大法治人物”1人。
(二)优化法律服务,做实民生保障
一是通过“法援惠民生,扶贫奔小康”、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等活动,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今年以来,12348法律服务热线共解答咨询900余件次,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078件,为受援人挽回经济损失2056.6万元,其中农民工讨薪案件360件,挽回损失588万元。律师和基层法律工作者共为230家单位提供法律顾问服务,代理各类案件2039件,在疫情防控期间组建工作专班,为涉及鹿鸣乡苗龙公司拖欠农民工工资的548名农民工提供法律服务。办理公证1283件,司法鉴定387件。及时有效化解2002件包括疫情引起的各类纠纷,县医调委成功调处医疗纠纷32件,其中死亡案件15件。二是持续开展“助企抗疫,法治同行”活动,通过实地走访、进企法治宣讲、提供法律服务等方式,帮助其解决实际困难。领导班子成员带头,接访走访回访159家企业312人次。33家企业法律顾问办理企业涉讼、仲裁、调解案件9件,服务重大工程重点项目2个。特别是为企业复工复产提供了专门法律服务,全县39个公共法律服务站工作人员和15名律师组成“公共法律服务律师团”,对500余家用工企业开展法治宣讲129场次,发放《民营企业法律风险防控提示书》等资料500册。开展法律体检,审查劳动合同1000份,重新签订合同71份,调处纠纷74件,提供法律建议和法律咨询50余次。
(三)加强特殊人群管控,守牢安全底线
一是深入学习贯彻《社区矫正法》,进一步提高社区矫正教育管理工作水平。严格管控社区矫正对象,确保无脱管漏管现象发生。今年以来,共计接收社区矫正对象243人,解除189人,累计警告20人次,刑事案件社会调查评估81人。今年2月,1名社区矫正对象主动向疫情防控一线同志捐献口罩、消毒液等紧缺防疫物资,起到了良好的正面教育效果。二是严格落实重点帮教刑释人员必接必送制度,主动与监狱、所在乡镇沟通衔接,按规定做好隔离、体温检测等工作。成功“列管”1名湖北籍刑释人员,在充分做好疫情防控前提下,衔接沟通户籍地司法局,成功将其送回安置。落实异地安置3人,累计衔接386人(重点对象64人),确保刑释人员安全稳定。同时,注重管理与服务结合,在“两类人员”中落实医疗救助22人、临时救助17人、指导就业24人、最低生活保障13人。
二、存在的主要困难
一是司法所缺编严重,因机构改革隐形消失政法专项编制7个,目前全县有14个司法所无正式在编人员,严重影响工作的开展;二是部分刑释人员外出难以掌握动向,帮教措施不具体、落实差。
三、2021年工作打算
(一)全面依法治县。一是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二是加强全面依法治县工作体系建设。
(二)公共法律服务。一是推行标准化、模板化公共法律服务,分类编制公共法律服务事项清单和指南。二是加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站、工作室保障力度,着重做好软、硬件投入;三是规范法律服务市场秩序,提升法律工作者的整体素质。
(三)人民调解。加大人民调解员业务能力培训力度。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建立健全矛盾纠纷多元化调解机制,充分发挥诉调、检调、公调和访调对接机制的实效;加大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建设力度;指导各调委会及时有效防范、化解、管控各类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安定有序。
(四)法治宣传。夯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的落实,拓展宣传载体,创新宣传方式。全县所有村(社区)达到自治、法治、德治“三治结合”示范建设标准。编制我县“八五”普法总体规划并启动实施。全面完成彭水自治县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建设并投入使用。
(五)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加强与公、检、法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强化措施落实,严格依法执行刑罚,提高执法质量,规范执法行为。健全帮教安置网络和信息化系统。
(六)行政复议应诉和行政执法协调监督。一是推进行政复议应诉规范化,开展行政复议规范化示范创建。二是认真开展行政审批平台建设维护,规范公共服务事项;落实“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机制。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和人民监督员作用,加强案件质量的监管和评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