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开局之年,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起步之年,做好各项司法行政工作意义重大。这一年,县司法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衷心拥护“两个确立”、忠诚践行“两个维护”,坚持党对司法行政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举旗帜、聚民心、育新人、兴文化、展形象,坚持稳中求进、自信自强、守正创新、敢于斗争,以加强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围绕县委、人民政府中心工作,以推进全面依法治县、深化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提高基层治理法治化水平、打造过硬司法行政队伍为着力点,全面推动司法行政工作落实落细,努力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彭水、平安彭水。
一、2023年工作开展情况
(一)强化政治引领,不断增强干部队伍适应现代化引领现代化本领。一是加强思想建设,提高政治素质和综合能力。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中央、市、县重要文件为政治理论学习重点,以公证、律师以及司法行政实用法律法规为业务学习重点,通过职工会、业务培训会组织学习。专班推进党的主题教育,开展“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知原意”学习活动,抓好政治轮训,树立正确思想观。全年共开展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9次,研讨交流3次,县管领导干部主题教育读书班7天,干部职工会议学习45次。二是扎实开展党建工作,增强凝聚力和战斗力。抓党建带全局,制定年度党建工作要点并落实到科室、到个人,有效形成了下级对上级负责、一级抓一级的架构。严格把关做好新形势下发展党员工作,不断充实增强党员的活力,2023年发展1名中共党员,1名中共预备党员。组织召开“以案四说”“以案促改”警示教育大会,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将党员干部的思想统一到党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决策和部署上来。三是加强法治人才队伍建设。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县直机关党务干部队伍建设的意见》,打造适应现代化建设需要的党务干部队伍。2023年,县司法行政系统提拔为县管副职领导1人、退休3人、调离1人,公开招考7人,选拔任用中层干部1人,报批职级晋升3人,岗位调整5人。共有2个集体、2名个人受到表彰奖励(其中部级表彰个人1名)。
(二)全面依法治县协同高效推进,着力深化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一是有序推进法治建设各项工作。聚焦市委六届二次全会和十五届县委四次全会工作部署,制定县委依法治县委、法治政府建设、普法依法治理等年度工作要点,明确工作任务,督促各级各部门履职尽责。二是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召开动员部署会、印发实施方案、组建5个工作专班组、向社会发布通告。上报各类问题线索22件(其中涉及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的人大代表建议16件、政协委员提案1件,自查发现问题2件,群众举报2件,市公安局交巡警总队交办1件),上报工作简报11期。三是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落实县人民政府专题部署,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被诉行政机关为县人民政府的,县长或副县长协调出庭应诉。主动邀请市司法局领导率队来彭指导行政应诉工作,完善定期通报、听取汇报、纠错败诉案件责任追究、法治考核等制度,贯彻落实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案件败诉分析报告制度,加强工作监督。2023年县人民政府负责人出庭应诉率首次达到100%。
(三)聚焦优化法律服务,努力建设更高水平的现代化法律服务体系。一是巩固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公证和司法鉴定行业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成果,根据法律服务行业年度考核要点,开展监督检查,规范法律服务行业体系建设。二是依托公共法律服务中心、重庆村居法律顾问服务、“彭水普法”微信公众号等平台,为全县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法治宣传服务,推动法律服务资源下沉基层、合理流动,有效满足人民群众法治需求,促进城乡法律服务资源均等化,加快实现公共法律服务智能化、精准化。全县39个乡镇(街道),296个村居均配齐配强法律顾问,累计用户数54603户,服务次数12918次,服务档案数1167份。三是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建立健全矛盾纠纷多元化调解机制,指导各调委会及时有效防范、化解、管控各类矛盾纠纷。2023年共受理各类援助案件815件,结案680件,挽回经济损失1403.47万元,线上线下共接待法律咨询9000人次。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起底大化解”专项行动,全年全县335个人民调解委员会和17个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共受理调解矛盾纠纷10596件,调解成功10589件,成功率99.9%,涉及协议金额6914万元。我县绍庆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刘斌同志于2023年10月8日被司法部评为“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
(四)坚持推进基层治理法治化,不断提升法治社会建设水平。一是深化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组建工作专班,明确县委副书记任组长,县人民政府分管副县长任副组长,19个涉及部门主要负责人和各乡镇(街道)行政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工作专班下设办公室在县司法局。印发、公开我县深化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实施意见(彭水府办发〔2023〕97号),制定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清单(法定执法事项27项全部承接,通用赋权事项15项全部承接,乡镇人民政府自选赋权事项15项,街道办事处自选赋权事项16项,委托行政执法事项46项),形成工作任务清单。召开全县深化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推进会,通报改革推进情况,听取郁山镇人民政府改革试点工作情况汇报,涉及15个县级行政执法部门依次表态发言。协调组织县经济信息委、县市场监管局等单位前往郁山镇现场指导、实战演练、参与执法,共开展“综合查一次”1次,运用“执法+监督”数字应用开展行政执法案件3件,选择“执法监管一件事”数字应用场景1个。二是推动普法与依法治理融合。开展“流动普法讲堂”主题宣传讲座,深入乡镇、国有企业进行普法宣讲8场。《苗乡“法”声》广播普法栏目制作播出各类普法内容64期,依托各大微博、微信公众号同步播出,取得良好的社会宣传效果。加强“法律明白人”培养,制定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乡村(社区)“法律明白人”培养和社区(乡村)“法律之家”建设相关工作的通知》,共培养“法律明白人”1408人,开展“法律明白人”培训78场次,实现全县每个村(社区)“法律明白人”在册人数达4人以上。开展“法律之家”提质扩面行动,新建42个社区(乡村)“法律之家”试点,我县全国和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法律之家”实现全覆盖,为乡村振兴奠定坚实法治基础。加强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动态管理,制定《彭水自治县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复核评分标准表》,按照村社自查、乡镇初核、县普法办复核的程序,对全县54个国家级、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进行复核,发现问题及时指导整改。三是严格管控特殊人群。组织开展社区矫正安全稳定工作专题教育,通过系统核查记载、微信定位共享、电话联系、上门走访、定期当面报告、定期风险研判等方式,时时掌握矫正对象活动情况。经风险研判,我县社区矫正对象中不存在一类、二类风险人员,社区矫正工作安全稳定。全年共接收331名矫正对象,解除224人,给予训诫63人次,警告9人,提请治安处罚1人。建立健全重点人群风险排查、情报收集、分级管理、联合通报处置等工作机制,加强重大案(事)件一案一倒查。落实风险排查研判机制,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督促乡镇(街道)开展刑满释放人员风险研判,全年研判确定刑满释放人员为一、二、三级风险等级的分别有0、2、7人,均已纳入重点监管,每周针对性开展风险研判,刑满释放人员群体总体风险可控。严格落实刑满释放重点人员必接必送制度,共落实刑满释放的安置帮教对象刑满释放人员2261名,含重点帮教对象204名。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全面依法治县整体提升。坚持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督促各级各部门落实中央法治建设“一规划两纲要”及我县实施意见、任务分解,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推动法治体系和能力建设取得积极成效。
(二)法治政府建设稳步推进。协调督促各乡镇(街道)、县级执法部门有序推进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扎实实施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进一步推进规范性文件管理实现审查精细化、管理数字化、发布一体化。贯彻实施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率达到80%以上,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到90%以上。
(三)助推平安建设扎实有力。完善定期排查机制,及时发现各类影响社会稳定的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落实调处责任机制,对已经排查出的矛盾纠纷,及时研究对策、制定措施、落实责任、限期办结。完善督查指导机制,实行督查通报制度,定期通报各地区、部门和企事业单位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进展情况和存在的问题,及时掌握工作动态,督促协调事项落实。
(四)普法主体责任压紧压实。始终坚持“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进一步落实普法责任督查制度,从普法要点、对象、方法和时限作出规定并着力推动落实。进一步细化普法工作,量化工作任务,以日常工作通报记录和年终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倒逼普法责任的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