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度部门决算分析报告
(一)基本情况。
1.主要职能。1.主要职能。1、拟订并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牵头组织统一规划体系建设。受县政府委托负责牵头县级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空间规划与全县发展规划的审查统筹衔接。统筹协调经济社会发展,研究提出发展总量平衡、结构调整、发展速度等目标和政策建议,统筹全县生产力布局和财政、金融、产业、区域、土地、人口、环境等政策。受县政府委托向县人大提交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2、提出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总体目标、重大任务以及相关政策。组织开展重大战略规划、重大政策、重大工程等评估督导,提出相关调整建议;3、统筹提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目标,监测预测预警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趋势,提出宏观调控政策建议。综合协调宏观经济政策,牵头研究宏观经济应对措施。研究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并及时提出相关政策建议,负责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4、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经济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提出相关改革建议。牵头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协调推进产权制度和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推动完善现代市场体系建设,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牵头推进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研究经济体制改革的重大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拟订并组织实施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及有关专项改革方案,会同有关部门做好重要专项改革之间的衔接;5、研究提出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战略、规划、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的目标和政策。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利用内外资和投资促进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负责统筹、指导、协调和督促全市内外资招商投资促进工作。负责组织研究(境)内外产业发展趋势和招商投资促进政策。负责制定全县招商投资促进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统筹管理全县重大招商项目。指导和监督国外贷款建设资金的使用;
6、负责投资综合管理,拟订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的目标和政策,贯彻执行政府投资项目审批权限和政府核准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目录。会同财政安排财政性建设资金,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审核、备案重大项目。规划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拟订并推动落实鼓励民间投资政策措施。衔接平衡需要安排政府投资和涉及重大项目的专项规划。负责汇总编制政府投资规划及资金平衡计划。负责统筹、调度和督促全县重大项目,研究提出年度重点项目名单及资金平衡计划。指导工程咨询业发展;7、负责指导协调和综合监督全县招投标工作。贯彻落实国家公共资源交易有关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全县公共资源交易政策规定。统筹指导协调全县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推动全县公共资源交易市场建设,指导协调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全县招标投标工作。对县级审批、核准的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管理和执法,受理投诉,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8、推进落实区域协调发展战略、新型城镇化战略和重大政策,组织拟订相关区域规划和政策。统筹推进实施全县重大区域发展战略。组织拟订并协调实施以工代赈和易地扶贫搬迁规划等。统筹协调区域合作和对口支援工作。组织编制并推动实施新型城镇化规划。负责地区经济协作的统筹协调,指导、协调处理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9、组织拟订综合性产业政策。协调一二三产业发展重大问题并统筹衔接相关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指导相关部门拟订产业政策。协调推进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发展,、组织拟订并推动实施服务业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综合研判消费变动趋势,拟订实施促进消费的综合性政策措施。协调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10、推动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统筹推进全县战略性新兴产业、高技术产业和数字经济发展,会同相关部门拟订推进创新企业的规划和政策,提出创新发展和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的政策,推进创新能力建设。会同相关部门规划布局重大科技基础设施。推动实施高技术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政策,协调产业升级、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等方面的重大问题;11、跟踪研判涉及经济安全、生态安全、资源安全、科技安全、社会安全等各类风险隐患,并提出相关建议。负责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研究制定储备规划、政策措施并推动实施,研究提出储备物资品种目录建议。承担粮食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工作,提出粮食流通发展的政策建议。负责粮食流通行业管理和县级储备粮油管理。承担粮食监测、应急调控和监督检查等工作。承担彭水县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考核具体工作。指导全县粮食管理工作; 12、负责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协调有关重大问题。组织拟订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提出促进就业、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牵头开展社会信用体系建设。13、推进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和改革,协调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等工作。提出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提出能源消费控制目标、任务并组织实施。综合研究经济社会与资源、生态环境协调发展的重大战略问题。组织拟订发展循环经济、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的战略、规划、计划、政策,并协调实施。参与编制生态环境保护有关规划。14、贯彻落实国家能源发展和改革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负责拟定地方能源发展战略、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并组织实施,拟订能源体制改革方案,推进能源体制改革,协调能源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指导和协调能源生产建设和总量平衡,参与能源消费总量目标控制,负责能源资源综合利用,组织推进区域能源战略合作。指导协调农村能源发展。统筹规划能源重大项目布局,推动能源重大项目建设。负责能源预测预警,发布能源信息。负责拟订成品油储备规划和年度计划,监测成品油市场供求变化,提出成品油储备和动用建议并组织实施。负责长输油气管道保护工作。负责煤炭行业管理,研究拟订全县煤炭工业发展战略。15、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推进经济建设与国防建设协调发展的战略和规划,协调有关重大问题。组织编制国民经济动员规划,协调和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动员有关工作。承担西部开发、“一带一路”,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加快建设山清水秀美丽之地等有关具体工作; 16、承担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的责任。拟订并组织实施有关价格政策,提出价格改革方案,制定地方部分由政府管理的重要商品价格、服务收费标准并组织实施。负责价格管理、价格认证工作,负责向县政府和市级物价管理部门提出价格政策措施建议; 17、负责机关、直属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18完成县委和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2.机构情况,下属2个事业单位县发展改革事务中心,县民防指挥中心(新增)。
3.人员情况,年末在职人员共55人,其中:行政在职人员23人,事业单位在职人员32人(县发展改革事务中心30人,县民防指挥中心2人)
(二)当年取得的主要事业成效。
1.狠抓党建引领,扛稳政治责任。一是深学理论坚定政治立场。二是以学为基,开展主题教育。
2.狠抓经济运行分析,全力稳住经济大盘。三季度完成地区生产总值216.38亿元、增长8.3%,增速居全市区县第1位。预计2023年全县地区生产总值增长7%。
3.狠抓项目提速攻坚,积极扩大有效投资。统筹推进老城、新城、蚩尤九黎城和高铁片区一体化建设提升,推动重点项目开复工85个,其中新开工项目48个、续建项目37个,确保投资稳步增长。围绕储备抓前期。提前谋划2024年度重点项目163个、年度计划总投资112亿元。参与策划储备城镇化补短板强弱项特许经营项目,总投资约42亿元,其中A包34亿元、B包8亿元,用B包矿产资源收益弥补A包建设运营缺口,每年可减轻财政负担3000万元。争取到位中央预算内资金和市级配套项目共18个、涉及资金2.62亿元。发行地方政府专项债项目7个、发行债券资金16.5亿元。全年完成固定资产投资88亿元,同比增长20%左右。
4.狠抓全面深化改革,发展动能持续释放。一是加快推进开发区改革。制定《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深化开发区管理制度改革推动开发区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向市发展改革委正式备案,正加快印发实施。二是积极承接国家级试点项目。加快推进县城新型城镇化建设示范,实施全国县城城镇化示范项目28个、完成投资21.1亿元。
5.狠抓安全发展,守牢粮食能源底线。一是加强长输管道保护。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推行隐患挂牌整治,督促管道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企业主体责任,挂牌限时整改销号。二是推进能耗双控及“双碳”工作。编制完成“十四五”节能和控制能源消费总量重点工作任务,明确工作目标,细化工作措施,将重点任务落实到具体的责任部门。加强能耗监控,全年调度规上工业企业能耗12次,预计能耗强度下降在符合标准的范围内。
6.狠抓农村经济发展,有效推动乡村振兴。今年争取到位农林水利等领域中央预算和财政资金3.22亿元,在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领域实施推广以工代赈项目27个,总投资6333万元,目前已吸纳当地群众务工1071人,发放劳务报酬834万元。争取到位以工代赈中央专项资金项目5个,涉及以工代赈专项资金3205万元,目前已完工1个,在建4个。2024年共策化涉农项目14个,申报中央资金52806万元。
7.狠抓保供稳价,有效改善民生福祉。一是加大市场物价监测预警,协调调度管理,1-11月份全县市场物价基本稳定,重要民生商品供应充足。二是启动2023年1月全市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按时发放价格临时补贴,共涉及困难群众42213人,发放金额共869872元。三是顺利完成农村客运基价调整程序,并下发文件严格执行。制定县城公交车票价调整方案,出台全县非营利性民办中小学教育收费标准,制定彭水自治县城区公交票价调价方案报经县人民政府审议后,按程序即将召开听证会。四是加强涉案财物认定,共办理案件41件,涉案金额198万元。
二、收入支出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一)收入支出预算安排情况。收入预算:2023年全年预算16692.4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2674. 9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4017.5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 9705.01万元。增加138.89%。
(二)收入支出预算执行情况。
2023年全年财政预算拨款支出16692.40万元,较上年度年增加9705.0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59.53万元,较上年增加111.52万元,增加11.42%。主要原因是新增下属事业单位和人员。项目支出15432.86万元,较上年增加 9593.49万元,增加164.29%。主要原因是增加乡村振兴项目支出和易地扶贫搬迁等项目贷款贴息支出。
(三)收入支出结构分析。
(1)各项收入占总收入的比重,各项支出占总支出的比重
(2)收入支出按部门所属单位分布情况(可列表)。
单位名称 |
全年总预算 |
一般公共预算 |
政府性基金预算 |
发改委 |
16090.06 |
12072.56 |
4017.5 |
发展改革事务中心 |
582.55 |
582.55 |
|
民防指挥中心 |
19.79 |
19.79 |
|
合计 |
16692.4 |
12674.9 |
4017.5 |
(3)收入支出与上年度对比情况及原因分析
2023年度收入支出与2022年增减变动情况
2023年度收入支出功能科目与2022年度增减变动情况
3.支出按经济分类科目分析。
(1)“三公”经费支出情况:2023年度三公经费支出21.73万元,比上年度减少21.33万元。分析“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机构改革划转我委公务用车2台(其中一台已报废新购)目前公务用车保有量4台、公务接待347批次共计2222人次。备注:新购公务用车为往来存量资金。
(2)会议费支出情况:2023年度产生会议费8.67万元,比上年度减少2.6万元。
(3)培训费支出情况:2023年度培训费支出7.61万元,比上年度减少5.2万元。
(4)本年度新增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6218万元,主要是易地扶贫债券还本付息等支出。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分析。
2023年全年财政预算拨款收入16692.40万元,较上年度年增加 9705.01万元。支出16692.40万元,较上年度年增加 9705.01万元。
基本支出1259.53万元,较上年增加111.52万元,增加9.71%其中:人员经费支出1091.64万元,比上年增加111.92万元,增加11.42%,日常公用经费支出167.9万元,比上年度减少0.4万元,减少0.24%。
项目支出15432.86万元,较上年增加 9593.49万元,增加164.29%。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4000.94万元,比上年增加2137.56万元,增加114.71%。债务利息费用支出6218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乡村振兴项目和易地扶贫债券还本付息等支出。
(四)与预算支出相关的其他指标分析。
2023年末货币资金344.42万元,比上年度增加314.54万元,主要是善感产业大棚、润溪麻池产业路、长滩污水管网等项目经费。
(五)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概述一级项目和二级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2.概述下属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实现情况(如有)。
3.概述以部门为主体开展的重点项目绩效评价情况:绩效评价结果,发现的问题及改进措施等(如有)。
注:个别单位如在报送决算时尚未完成绩效评价工作的,可不在报告中说明。
(六)当年预算执行及绩效管理中存在问题、原因及改进措施。
三、本年度部门决算等财务工作开展情况
(一)本单位财务管理、绩效管理、决算组织、编报、审核情况。
制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及时预算执行年中绩效评价,按时完成决算编报审核公开等工作。
(二)本单位决算及绩效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情况。
按时完成预决算公开工作,并在相关网站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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