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水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1、拟订并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牵头组织统一规划体系建设。受县政府委托负责牵头县级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空间规划与全县发展规划的审查统筹衔接。统筹协调经济社会发展,研究提出发展总量平衡、结构调整、发展速度等目标和政策建议,统筹全县生产力布局和财政、金融、产业、区域、土地、人口、环境等政策。受县政府委托向县人大提交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2、提出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总体目标、重大任务以及相关政策。组织开展重大战略规划、重大政策、重大工程等评估督导,提出相关调整建议;3、统筹提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目标,监测预测预警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趋势,提出宏观调控政策建议。综合协调宏观经济政策,牵头研究宏观经济应对措施。研究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并及时提出相关政策建议,负责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4、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经济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提出相关改革建议。牵头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协调推进产权制度和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推动完善现代市场体系建设,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牵头推进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研究经济体制改革的重大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拟订并组织实施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及有关专项改革方案,会同有关部门做好重要专项改革之间的衔接;5、研究提出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战略、规划、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的目标和政策。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利用内外资和投资促进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负责统筹、指导、协调和督促全市内外资招商投资促进工作。负责组织研究(境)内外产业发展趋势和招商投资促进政策。负责制定全县招商投资促进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统筹管理全县重大招商项目。指导和监督国外贷款建设资金的使用;
6、负责投资综合管理,拟订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的目标和政策,贯彻执行政府投资项目审批权限和政府核准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目录。会同财政安排财政性建设资金,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审核、备案重大项目。规划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拟订并推动落实鼓励民间投资政策措施。衔接平衡需要安排政府投资和涉及重大项目的专项规划。负责汇总编制政府投资规划及资金平衡计划。负责统筹、调度和督促全县重大项目,研究提出年度重点项目名单及资金平衡计划。指导工程咨询业发展;7、负责指导协调和综合监督全县招投标工作。贯彻落实国家公共资源交易有关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全县公共资源交易政策规定。统筹指导协调全县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推动全县公共资源交易市场建设,指导协调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全县招标投标工作。对县级审批、核准的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管理和执法,受理投诉,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8、推进落实区域协调发展战略、新型城镇化战略和重大政策,组织拟订相关区域规划和政策。统筹推进实施全县重大区域发展战略。组织拟订并协调实施以工代赈和易地扶贫搬迁规划等。统筹协调区域合作和对口支援工作。组织编制并推动实施新型城镇化规划。负责地区经济协作的统筹协调,指导、协调处理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9、组织拟订综合性产业政策。协调一二三产业发展重大问题并统筹衔接相关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指导相关部门拟订产业政策。协调推进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发展,组织拟订并推动实施服务业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综合研判消费变动趋势,拟订实施促进消费的综合性政策措施。协调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10、推动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统筹推进全县战略性新兴产业、高技术产业和数字经济发展,会同相关部门拟订推进创新企业的规划和政策,提出创新发展和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的政策,推进创新能力建设。会同相关部门规划布局重大科技基础设施。推动实施高技术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政策,协调产业升级、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等方面的重大问题;11、跟踪研判涉及经济安全、生态安全、资源安全、科技安全、社会安全等各类风险隐患,并提出相关建议。负责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研究制定储备规划、政策措施并推动实施,研究提出储备物资品种目录建议。承担粮食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工作,提出粮食流通发展的政策建议。负责粮食流通行业管理和县级储备粮油管理。承担粮食监测、应急调控和监督检查等工作。承担彭水县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考核具体工作。指导全县粮食管理工作; 12、负责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协调有关重大问题。组织拟订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提出促进就业、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牵头开展社会信用体系建设。13、推进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和改革,协调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等工作。提出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提出能源消费控制目标、任务并组织实施。综合研究经济社会与资源、生态环境协调发展的重大战略问题。组织拟订发展循环经济、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的战略、规划、计划、政策,并协调实施。参与编制生态环境保护有关规划。14、贯彻落实国家能源发展和改革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负责拟定地方能源发展战略、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并组织实施,拟订能源体制改革方案,推进能源体制改革,协调能源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指导和协调能源生产建设和总量平衡,参与能源消费总量目标控制,负责能源资源综合利用,组织推进区域能源战略合作。指导协调农村能源发展。统筹规划能源重大项目布局,推动能源重大项目建设。负责能源预测预警,发布能源信息。负责拟订成品油储备规划和年度计划,监测成品油市场供求变化,提出成品油储备和动用建议并组织实施。负责长输油气管道保护工作。负责煤炭行业管理,研究拟订全县煤炭工业发展战略。15、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推进经济建设与国防建设协调发展的战略和规划,协调有关重大问题。组织编制国民经济动员规划,协调和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动员有关工作。承担西部开发、“一带一路”,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加快建设山清水秀美丽之地等有关具体工作; 16、承担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的责任。拟订并组织实施有关价格政策,提出价格改革方案,制定地方部分由政府管理的重要商品价格、服务收费标准并组织实施。负责价格管理、价格认证工作,负责向县政府和市级物价管理部门提出价格政策措施建议; 17、负责机关、直属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18完成县委和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单位构成。彭水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招商服务中心(独立核算);低碳经济管理服务中心;易地扶贫搬迁服务中心;煤矿信息调度中心;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级单位)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0年年初预算数 1149.6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149.67 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 288.36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0年年初预算数1149.67 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 827.6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 151.6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5.17 万元,节能不保支出12.60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54.90万元,住房保障 45.70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 288.36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增加 220.86万元,主要原因是机构调整,人员增加7人,项目支出增加 67.50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1149.67 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1149.67 万元,比2019年增加288.36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1070.17万元,比2019年增加220.86 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79.50万元,比2019年增加67.50万元,主要用于粮油物资储备等重点工作。
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 0 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0 万元,比2019年增加0(或减少) 万元,主要原因是未安排政府性基金预算。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 31 万元,总预算比2019年减少3万元,主要原因是认真执行八项规定,节约支出。其中公务接待费1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3万元。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 201.50万元,比上年增加 27.68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政府采购情况。发改委政府采购预算总额 6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 5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 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0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19年12月,发改委共有车辆2 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执勤执法用车1辆。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邓小林 电话:023-78449298
附件:
1. 彭水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2. 彭水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3. 彭水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
4. 彭水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5. 彭水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6. 彭水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部门收支总表
7. 彭水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部门收入总表
8. 彭水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部门支出总表
9. 彭水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政府采购预算明细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