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招商服务中心为县发展改革委(县招商投资促进局)管理的正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1.主要职责任务。
负责组织或承办重大招商引资活动;负责协调落实招商引资各项优惠政策,负责落实签约项目的跟踪服务,协调相关部门为外来投资者提供优质、规范、高效、便捷的服务。
2.具体职责任务。
(1)拟订大型招商引资活动方案,负责各类投资活动的联络、接待、洽谈和协调服务工作。
(2)协调全县招商项目的规划、论证、筛选、包装工作;负责招商项目的编印、信息发布和招商项目库的建立;负责具体项目的对外招商。
(3)负责分析研究招商引资形势,加强与国内外、市内外招商信息的交流,全面掌握招商引资动态。
(4)负责全县招商引资工作数据的登记、统计、审核、建库、分析和编报工作。
(5)负责落实签约项目的跟踪服务,协调相关部门为外来投资者提供优质、规范、高效、便捷的服务。
(6)负责协调落实招商引资各项优惠政策,协助解决外来投资者反映的重要问题。
(7)承办市人民政府“中国西部国际投资贸易洽谈会”彭水县参展参会具体事务。
(8)完成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单位构成
县招商服务中心设核定事业编制15名;领导职数设主任1名、副主任3名,内设机构领导职数4名,内设机构数4个;现实际在编在职人数为13名。
1.综合科。
负责处理中心文秘、档案、机要、保密、信访等日常事务,搞好综合协调服务;负责检查工作计划的执行情况;负责各类统计数据的综合汇总;统筹招商引资项目的包装和宣传推广工作,对外发布招商项目和招商信息;承担做好市对县招商投资促进考核工作有关事宜;统筹“中国西部国际投资贸易洽谈会”彭水县参展参会的具体事务。
2.文旅产业科。
负责拟订旅游文化、商贸物流招商引资活动计划和签约项目的跟踪协调服务;负责及时整理、统计和上报招商引资、投资促进的各项数据;负责收集国内外客商信息,建立客商信息库;负责组织和安排、配合相关部门开展各类招商活动;牵头相关产业投资企业的接洽及项目谈判;参与项目投资合同的起草、审核和签订工作;负责协调落实招商引资各项优惠政策,协助解决外来投资者反映的重要问题。
3.现代服务业科。
负责拟订现代服务业、新城开发、基础设施招商引资活动计划和签约项目的跟踪协调服务;负责及时整理、统计和上报招商引资、投资促进的各项数据;负责收集国内外客商信息,建立客商信息库;负责组织和安排、配合相关部门开展各类招商活动;牵头各类入县投资企业的接洽及项目谈判;参与项目投资合同的起草、审核和签订工作;负责协调落实招商引资各项优惠政策,协助解决外来投资者反映的重要问题。
4.生态产业科。
负责拟订生态工业、生态农业招商引资活动计划和签约项目的跟踪协调服务;负责及时整理、统计和上报招商引资、投资促进的各项数据;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招商投资促进工作年度考核;负责收集国内外客商信息,建立客商信息库;负责组织和安排、配合相关部门开展各类招商活动;牵头各类入县投资企业的接洽及项目谈判;参与项目投资合同的起草、审核和签订工作;负责协调落实招商引资各项优惠政策,协助解决外来投资者反映的重要问题。
二、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2年年初预算数223.5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23.5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较2021年增加7.15万元,主要是社会保障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和住房保障支出经费拨款增加12.29万元,项目经费较去年减少5.14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2年年初预算数223.5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预算223.51万元,教育支出预算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 23.5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预算 10.4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预算 19.07万元。支出预算较2021年增加7.15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预算增加12.29万元,项目支出预算减少5.14万元。
三、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23.51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23.51万元,比2021年增加7.1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21.51万元,比2021年增加12.29万元,主要原因是社会保障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和住房保障支出经费拨款增加12.29万元等,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2万元,比2021年减少5.14万元,主要原因是驻村工作人员减少2人,人均定额驻村经费减少等,主要用于2022年乡村振兴等重点工作。
本部门2022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32.3万元,与2021年持平。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2021年保持一致,主要原因是无出国(境)招商计划;公务接待费22.3万元,与2021年数保持一致,主要原因是在严格执行八项规定下,接待来彭考察客商人数及外出招商次数增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10万元,与2021年预算数保持一致,主要原因是按公车保有量定额拨付;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2021保持一致。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46.39万元,比上年增加0.51万元,主要原因为单位人员增加。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政府采购情况。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 2.9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 2.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 2.9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一是编制了部门整体绩效目标;二是所有特定目标类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2 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21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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