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事务中心
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负责经济社会发展统筹协调、投资综合管理、价格管理、项目审批、优化营商环境、信用体系建设、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县城城镇化补短板强弱项示范县建设等方面的相关事务性工作。
1.负责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信息收集整理、主要指标的监测和综合分析等事务性工作。2.参与国家和重庆市投资政策研究,负责开展项目策划、包装等项目前期相关事务性工作。3.负责市场价格信息的收集和整理,承担重要民生商品和服务价格的监测预测预警等事务性工作。4.负责项目审批过程中立项(核准、备案)、可研和概算审批等环节的相关事务性工作。5.负责全县优化营商环境方面的事务性工作。6.负责全县信用体系建设方面的事务性工作。7.承担县城城镇化补短板强弱项示范县建设有关事务性工作。8.负责全县易地扶贫搬迁户动态监测和后续扶持政策的统筹协调等事务性工作。9.负责全县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方面的事务性工作。10.负责全县渝东南武陵山城镇群建设方面的事务性工作。11.负责全县民族地区产城景融合发展建设方面的事务性工作。12.负责全县长输油气管道和煤矿安全的日常监测和管理等事务性工作。13.完成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单位构成
县发展和改革事务中心为县发展改革委管理的正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内设8个机构科室,分别是经济运行科、项目规划科、能源风险监测科、信用建设科、营商环境科、投资咨询科、价格监测科、易地搬迁后续扶持科。
二、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5年年初预算数630.1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630.1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较2024年增加21.39万元,主要是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经费拨款增加21.39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5年年初预算数630.1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预算479.97万元,教育支出预算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95.1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预算26.2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预算28.82万元。支出预算较2024年增加21.39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预算增加21.39万元。
三、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30.17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30.17万元,比2024年增加21.3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30.17万元,比2024年增加21.39万元,主要原因是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加,主要用于保障县发展和改革事务中心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
县发展和改革事务中心2025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8.5万元,比2024年减少5.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2024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我委无因公出国(境)活动;公务接待费8.5万元,比2024年减少2.5万元,主要原因是我委严格按照三公经费预算口径,在公务接待费总量不变的情况下,内部分配中发展事务中心分配较上年度减少;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比2024年减少3万元;主要原因是我委严格按照三公经费预算口径,在公务用车运维费总量不变的情况下,内部分配中发展事务中心分配较上年度减少;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2024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本年暂无公务用车购置预算。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83.46万元,比上年减少3.94万元,主要原因为厉行节约,节减开支。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二)政府采购情况。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 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 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本单位未设置绩效目标情况。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24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刘水艳;联系方式:784422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