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时间:夏季作息时间(5月1日—9月30日)9:00-12:30,14:30-18:00(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冬季作息时间(10月1日—次年4月30 日)9:00-12:30,14:00-17:30(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公地址:重庆市彭水自治县汉葭街道绸缎街4号新世纪大厦三楼302室
联系电话:023-78442210
邮政编码:409699
单位职责:
(一) 主要职责任务
承担财政资金的审核、支付、核算等工作,监控部门预算指标与用款计划的执行情况和财政资金的支付过程,提供预算执行信息,承担预算单位预算编审服务和绩效评价工作。
(二) 具体职责任务
1. 负责管理和使用国库单一账户体系有关账户,及时掌握资金动态,确保资金运行安全。
2. 负责根据批复的预算单位用款计划,办理财政支付业务。
3. 负责复核部门预算指标、用款计划及下属单位明细用款计划,监控部门预算指标及用款计划余额。
4. 负责财政零余额账户明细账的核算。
5. 负责制定收付系统内部管理和监督制度,对资金收付过程进行监督检查,受理预算单位查询有关支付信息和投诉。
6. 负责国库集中收付所使用的各种凭证和票据的管理。
7. 负责将单位代管资金纳入国库集中支付范围统一管理。
8. 负责县级部门、乡镇(街道)预算编制的收集、初审、汇编、上报等工作。
9. 负责指导县级、乡镇(街道)预算部门(单位)开展预算绩效自评,组织实施重点绩效评价及评价结果的抽查和再评价,提出评价结果应用的政策建议。
10. 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