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财政局(本级)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 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财税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
2.起草全县财政、税收、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财务、会计和非贸易收支管理方面的规章、制度,拟订有关政策和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拟订和执行财政分配政策和分级财政管理体制,拟订全县财政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规划,指导全县财政工作。
3.分析预测宏观经济形势,参与拟订全县宏观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经济调节的建议,拟订推进统筹城乡改革和发展的财税政策。拟订县与乡镇(街道)、政府与企业的分配政策,完善鼓励公益事业发展的财税政策。
4.管理全县财政收支,承担县级各项财政收支管理的责任。负责全县预算、决算的编制、审查、批准、监督,以及预算的执行和调整。受县政府委托,向县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全县财政预算及其执行情况,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调整预算、决算及其他重大财政事项。组织制定经费开支标准、定额,负责审核批复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完善转移支付制度;负责财政性资金的综合平衡。
5.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 负责政府性基金管理,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财政票据;执行彩票管理政策,制定具体管理办法,管理彩票市场,按规定管理彩票资金。
6.组织执行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并制定具体管理办法,指导和监督国库业务,按规定开展国库现金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政府采购制度,制定具体管理办法,监督管理政府采购活动。
7.组织执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并制定具体管理办法,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负责财政预算内行政机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非贸易外汇管理;负责公共资源的统计、分析。
8.负责审核和汇总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执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制度和办法,并按规定制定具体管理制度;收取县级国有资本收益,组织实施企业财务制度,参与拟订企业国有资产管理具体制度,按规定管理资产评估工作。
9.负责办理和监督财政的经济发展支出,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负责财政投资评审管理工作。参与拟订建设投资的有关政策,执行基本建设财务制度,负责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财务管理工作。负责农业综合开发、国债转贷等财政资金管理。承办县农村综合改革领导小组的具体工作。
10.会同有关部门管理财政社会保障和就业及医疗卫生支出,组织执行社会保障资金(基金)的财务管理制度,编制社会保障预决算草案。
11.拟订和执行政府债务管理的制度和政策,负责统一管理政府债务,防范财政风险。归口管理全县政府外债,负责全县利用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赠款的全过程监督管理。代表县政府开展财税领域的国际交流与合作。
12.负责管理全县会计工作,组织实施会计法律法规,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按规定制定并组织实施具体会计管理制度,指导和管理社会审计。
13.监督检查财税法律、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查处违反财经法纪行为。
14.贯彻执行金融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分析全县金融运行情况及行业发展动态,提出金融决策参考意见和建议,协调配合做好金融机构监管工作。
15.负责财政宣传和财政信息工作,制定和执行财政政策研究和财政教育规划。
16.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县财政局是县政府直属机构,有11个内设科室核定县财政局机关行政编制23名,机关工勤编制2名。
(三)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部门2021年度决算编制的预算单位1个。
(三)人员情况。县财政局有在编职工23人,退休28人,遗属补助对象2人,劳务派遣用工5人,单位自聘临时工2人。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1年度收入总计1149.61万元,支出总计1149.61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91.11万元、下降7.3%,主要原因是落实财政过紧日子要求,压减支出。
2.收入情况。2021年度收入合计1149.6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91.11万元,下降7.3%,主要原因是落实财政过紧日子要求,压减支出 。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15.62万元,占70.9%;其他收入334万元,占29.1%。
3.支出情况。2021年度支出合计1149.6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91.11万元,下降7.3%,主要原因是落实财政过紧日子要求,压减支出。其中:基本支出650.18万元,占56.6%;项目支出499.43万元,占43.4%。
4.结转结余情况。2021年度年末无结转和结余。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815.62万元。与2020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425.1万元,下降34.3%。主要原因是落实财政过紧日子要求,压减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15.6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25.1万元,下降34.3%。主要原因是落实财政过紧日子要求,压减支出 。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90.43万元,下降26.3%。主要原因是落实财政过紧日子要求,压减支出。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2.支出情况。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15.6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25.1万元,下降34.3%。主要原因是落实财政过紧日子要求,压减支出 。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90.43万元,下降26.3%。主要原因是落实财政过紧日子要求,压减支出。
3.结转结余情况。2020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无结转和结余。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12.61万元,占50.6%。
(2)科学技术支出165.44万元,占20.3%。
(3)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82.04万元,占22.3%。
(4)卫生健康支出23.17万元,占2.8%。
(5)住房保障支出32.36万元,占4.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50.1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62.8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27.4万元,上升29.3%,主要原因是人头经费上升。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87.3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7.87万元,下降30.2%,主要原因是落实财政过紧日子要求,压减支出。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3.23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06万元,下降1.8%,主要原因是落实财政过紧日子要求,压减支出。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本单位2021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与上年持平。
公务车购置费0万元。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3.23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7万元,增长2.2%,主要原因是维修费用增加了一点点。
公务接待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是因为所有接待由食堂统一安排。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1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1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1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0.00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3.23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万元。本年度培训费支出1.2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86万元,增长220.5%,主要原因是今年线下培训增多。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1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7.37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单位办公、邮电、水电、全县财务系统建设运行升级维护、以及其他等支出。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7.87万元,下降30.2%,主要原因是落实财政过紧日子要求,压减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度我单位未发生政府采购事项,无相关经费支出。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部门整体和4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目标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4项,涉及资金597.75万元。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表。
彭水县财政局部门整体绩效目标表 | ||||||
单位名称 |
彭水县财政局 |
部门支出决算数(万元) |
815.62 | |||
单位 |
编制人数 |
23 |
实有人数 |
23 |
车辆编制数 |
1 |
当年整体绩效目标 |
注重生财聚财,增强财政保障实力;优化支出结构,兜住兜牢“三保底线”;严格预算约束,全面实施绩效管理;强化资金调度,严防财政运行风险;加强金融风险防控;做好财政投资评审;做好巩固脱贫成果与乡村振兴的有机衔接;全力保障财政系统运行升级维护,切实提高工作效率;加强队伍建设,提高财政理财水平。 | |||||
绩效指标 |
指标类型 |
指标 |
指标权重 |
计量单位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
共性指标 |
全年预算支出执行率 |
10 |
% |
≥ |
73.7% | ||
部门预决算按时公开率 |
10 |
% |
= |
100% | |||
‘三公’经费支出增长率 |
10 |
% |
≤ |
-1.8%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财政投资项目评审 |
5 |
个 |
≥ |
100 | |
成本指标 |
财政投资项目评审标准 |
10 |
万元 |
≤ |
5 | ||
数量指标 |
财政专业人员培训人次 |
5 |
人次 |
≥ |
250 | ||
成本指标 |
财政专业人员培训标准 |
10 |
万元 |
≤ |
0.02 | ||
数量指标 |
财政系统升级运行维护 |
5 |
个 |
= |
7 | ||
成本指标 |
系统运行维护标准 |
10 |
万元 |
≤ |
30 | ||
质量指标 |
各项工作质量稳定达标 |
5 |
% |
≥ |
97%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保障财政工作有效推行 |
10 |
% |
= |
100% | |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满意度 |
10 |
% |
≥ |
97% |
项目资金绩效目标自评表 | |||||
专项(项目)名称 |
预算管理一体化 |
联系人及电话 |
文峰 78449216 | ||
主管部门 |
重庆市彭水自治县财政局 |
实施单位 |
重庆市彭水自治县财政局(本级) | ||
项目资金(万元) |
全年预算数(A) |
全年执行数(B) |
执行率(B/A,%) | ||
总量 |
56 |
总量 |
56 |
100% | |
其中:财政资金 |
56 |
其中:财政资金 |
56 |
100% | |
年度总体目标 |
年初设定目标 |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 |||
确保支付系统、核算系统等功能正常运行 |
已实现目标 | ||||
绩效指标 |
指标名称 |
年度指标值 |
全年完成值 |
完成比例 |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 |
数量指标 |
维护次数 |
20次 |
100% |
无 | |
成本指标 |
维护费用 |
30万 |
100% |
无 | |
数量指标 |
建设次数 |
13次 |
100% |
无 | |
成本指标 |
建设费用 |
26万 |
100% |
无 | |
质量指标 |
系统运行效果 |
各项工作质量稳定达标 |
100% |
无 | |
质量指标 |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非常满意 |
100% |
无 | |
说明 |
请在此处简要说明各级审计和财政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其所涉及的金额,如没有请填无。 |
2.绩效自评报告或案例。
无
3.关于绩效自评结果的说明。
无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如有)
无。
六、专业名词解释
以下为常见专业名词解释目录,仅供参考,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解释和增减。比如可将类级功能科目和经济科目细化解释到项级。若有删减注意调整段落序号。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交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交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784492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