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国有资产管理中心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责任务
为县属国有企业提供出资人应履行的国有资本优化布局和企业改革发展等方面的事务性工作。
(二)具体职责任务
宣传贯彻中央、市、县关于国资国企改革发展和管理的法律、法规、方针和政策。把握国有企业的发展方向、重点和经营范围,研究起草县属国有企业改革发展战略和实施计划,并协助实施。研究起草县属国有企业设置方案,优化国有资本布局,提升国有资本经营效益。研究起草县属国有企业合并、撤分、重组、改制等方案,并协助组织实施;指导县属国有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协助组织清算和监缴被撤销、被解散县属国有企业的国有资产,协助对县属国有企业国有资产进行处置。开展对县属国有企业经营重要指标的统计、监测,分析县属国有企业经营和运行质量;配合实施县属国有企业经营业绩绩效评价和经营业绩薪酬分配机制。起草县属国有企业监管制度,指导县属国有企业加强内部管理、执行管理制度。指导县属国有企业加强领导班子建设,提出优化县属国有企业领导班子配置方案。指导县属国有企业执行人员总额控制,规范人员招聘,优化企业人员结构。指导县属国有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完成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单位构成。
彭水县国有资产管理中心为县财政局管理的正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内设机构:综合科、资产科、规划发展科、财务统计科、劳动人事科。下设县企业服务中心。预算为财政全额拨款。
(三)本轮机构改革相关情况。
根据县委、县政府关于印发《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机构改革实施方案》要求,将行政管理职责整合,重新组建县国有资产管理服务中心。2020年经县委编委第4次会议研究,同意将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国有资产管理服务中心更名为“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国有资产管理中心”。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1年年初预算数1217.4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217.41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29.15万元,主要是人员预算经费拨款增加29.15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1年年初预算数1217.41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243.4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56.08万元,住房保障75.01万元,资源勘探信息支出842.9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29.15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增加29.15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217.41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17.41万元,比2020年增加29.1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11.41万元,比2020年增加29.15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人员经费等,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6万元,主要用于扶贫驻村帮扶等重点工作。
2021年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8.75万元,比2020年减少0.12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3.75万元,比2020年减少0.12万元,主要原因是减少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万元,与2020年持平,主要原因是用于公务出行。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181.89万元,比上年减少12.51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9.5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9.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9.5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9.5万元。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20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付美泽 联系电话:023-784917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