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财政局关于下达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2020年抗疫特别国债的通知
日期:2020-0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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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水财预指〔2020386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财政局

关于下达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2020

抗疫特别国债的通知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根据重庆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0年抗疫特别国债的通知》(渝财建﹝2020﹞23号)、《市对区县抗疫特别国债资金管理办法》(渝财预﹝2020﹞28号、《财政部关于做好直达资金监控工作的通知》(财办﹝2020﹞29号)、县住房和城乡建委与县财政局联合下达《关于下达2020年鹿角镇等6个乡镇污水管网建设计划的通知》(彭水住建委发﹝2020﹞112号)等有关文件,现将2020年抗疫特别国债资金1500万元下达给你们,用于乡镇二三级污水管网工程等(五个乡镇和民族风情一条街污水处理)。

资金纳入直达资金管理,并纳入直达资金监控系统全程监测。在收到直达资金后,保持直达资金标识不变,确保数据真实、账目清晰、流向明确。并严格执行资金管理办法,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请严格按照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201891日)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国家发展改革委扶贫项目资金绩效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18﹞35号)要求,做好专项资金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并充分利用财政扶贫资金动态监控平台,如实督促和开展数据采集,确保及时发现问题并及时督促整改,确保资金投向符合政策规定,达到预期目标。

   此项资金年终决算功能科目列“2340111重大区域规划基础设施建设,经济科目列“50301房屋建筑物购建”。


附件:1.2020年抗疫特别国债乡镇二三级污水管网工程资金分

配表

2.2020年抗疫特别国债资金绩效目标表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财政局

2020724



抄送:城投公司,局预算科、国库科、经建科、债务科。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财政局办公室                      202072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