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财政局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日期:2021-0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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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财政局

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2020年,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局紧紧围绕中心工作,全面落实县委、县政府依法治县和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决策部署, 依法履行财政职能,深入开展法治财政建设,扎实推进依法治理、依法理财,现将我局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高度重视,统一部署。法治政府建设是依法治国的重要保障,我局高度重视法治财政建设工作推进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党对法治财政建设的领导,健全法制财政建设组织领导机制。调整完善由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财政法治宣传教育和依法理财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统一部署、统筹推进法治财政建设工作。

(二)合理分解,通力协作。根据财政职能及各科室职责分工,分解工作任务,细化工作措施。预算科负责预算编审、执行及公开等工作,国库科负责部门决算公开等工作,监督检查科负责法治宣传、执法人员管理等工作。在各科室协调配合下,财政法治建设工作有序开展,主要体现在:

1.制度建设方面。一是印发《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乡镇财政管理体制改革的通知》(彭水府发〔201725)文件,合理划分乡镇财权与事权范围,做到财权与事权相统一。二是印发《中共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委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彭水自治县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财政局关于印发〈彭水自治县预算绩效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彭水财预〔201738等文件,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建立规范的、科学的、高效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拟下发《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财政局关于编制2021年县级预算绩效目标通知》及更新《项目共性绩效指标库》,切实发挥预算资金的效益;三是建立中小企业风险补偿金专户,防范化解风险。

2.人民调解经费保障方面。积极支持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安排司法调解专项补贴资金。

3.政府购买服务方面。一是制定了《彭水自治县政府购买服务暂行办法》(彭水府办发﹝2016﹞107号)并公布了《彭水自治县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二是安排政府购买服务专项经费。三是在公共教育等领域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向社会购买公共服务。

4.行政执法方面。一是严格落实执法人员持证上岗、资格管理和退出机制,认真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参加新增和换证培训,对离开财政行政执法岗位的人员及时办理注销手续;严格落实亮证执法,出具执法文书,并主动告知当事人执法事由、执法依据、权利义务等内容,近年来未发生执法行为违法事项,未收到转办的执法投诉、举报件。二是将行政执法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三是严格按照《预算法》规定,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行政执法经费与罚没收入罚缴分离,执法经费预算至各行政执法单位,罚没收入缴入我县财政非税账户后,由我局国库科统一缴库。

5.预决算公开方面。制定《决算公开方案》,并报县政府审定,每年召开会议专题研究预决算公开方式、公开内容、公开时间等事项,根据公开内容要求,形成预决算表格及文字说明模板。同时,不定期对预决算公开工作进行专项检查,确保预决算公开工作的落到实处。

6.其他方面。一是深化“放管服”改革。放宽市场准入资格,按照新修订的《代理记账管理办法》,及时调整代理记账申请条件,简化资格申请,代理记账资格申请材料由原来的6项精简为4项;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的原则,对代理记账机构及行政事业单位进行监督检查,依法纠正查处不合理限制或排斥潜在投标人和供应商的违法违规行为,充分发挥财政监管职能;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加大联合奖惩查询力度,引导企业修复信用黑名单,鼓励企业及从业人员积极签订信用承诺;优化营商环境,合理利用“渝快办”等政务服务平台,提高网办深度,减少群众办事跑动次数,推动“好差评”建设,实现了即办即评,,好评率达到了100%。二是推进出台规范化文件民主化、法治化。财政部门出台规范化文件前,反复征求相关部门及各科室意见,无异议后发文试行,试行过程中,搜集反馈资料,若有不合理的地方,相应进行修改;遇到法律层面的问题,咨询单位聘请的法律顾问。

(三)大力宣传,注重实效。

1.坚持领导带头、全员参与,营造学法、用法的良好氛围。由局长审定印发年度普法方案等,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制度,将法治与机关党建相结合,形成领导带头、全员参与、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风气。

2.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细化普法责任。坚持法治宣传教育与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相结合,监督评价科牵头,按照科室职责进行普法宣传分工,如:预算科负责重点宣传预算法、预算法实施条例等,采购科负责采购方面的法律法规宣传等,促进普法与执法相结合。

3.突出法治宣传重点。加强宪法宣传教育,利用多种形式对宪法修改的意义、主要内容等进行宣传解读,增强财政干部尊崇宪法、学习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意识。组织开展以案释法活动,将行政执法与法治宣传紧密结合。

4.创新普法方式,注重实效。利用“三月财政法治宣传月”、“12.4宪法宣传日”集中开展法治宣传,通过OA办公精灵、开展业务培训、组织“千万市民学宪法”等知识竞赛及法律知识考试的方式,促进财政、财务人员法治意识的提升,通过印发宣传资料、制作短视频、举办“财税金融杯”运动会等方式,向社会普及财经、财税及金融法律法规知识,形成人人懂法学法知法用法的局面,充分利用手机短信、微信,广告传媒等媒介,确保宣传对象全覆盖,宣传效果更明显。

二、存在的不足

近年来,虽然财政工作的法治化程度及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的水平有所提高,但财政在法治建设方面仍然有许多需要完善的地方。

(一)人员配备不足。目前我局无专门的政策法规科及专职人员,随着全面依法治国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不断完善,对法治工作提出更多更细的要求,由于人员缺少,专一性和专业性远远不够,难以完成要求较高、日益繁重的工作任务。

(二)业务能力有待提高。当前,随着政府法治机构的职责日益增加,法治工作已经扩展到行政管理的各个领域,这就对财政干部的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要求干部既掌握法学理论知识和法律规定,又要熟悉经济政策、行政管理制度和专业领域知识;既要有较高的理论素养,又要有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但当前财政干部中存在着法治业务能力不高的问题,不能适应当前的新形势和新任务的要求。

三、下一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重点、方法和措施

(一)科学组织收入,夯实财力保障。围绕年初确定的预算增长预期目标,一是加强收入组织调度,强化与收入征收部门的协调衔接,逐项分析收入来源,跟踪落实收入解缴,关注市场变化,稳定政府性基金收入合理规模,确保全年收入任务完成;二是落实各项减税降费政策,强化税源培养,促进经济发展,培育涵养持续发展动能;三是积极争取上级资金和债券额度,提高财政保障能力。

(二)围绕中心工作,推进制度建设。一是完善信息公开制度。深化我局各项政务公开,按照《预算法》要求及时依法做好预决算公开工作,按照《代理记账管理办法》,对代理记账许可证的取得、变更及注销进行公示,按上级要求对我局出台的规范性文件等进行公开。二是完善预算管理制度。深化项目库建设,推动专项资金统筹整合使用,增强预算刚性约束。三是加强绩效制度建设。加速下发《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财政局关于编制2021年县级预算绩效目标通知》,编制《项目共性绩效指标库》,进一步细化绩效管理体系和指标,建立更规范的、科学的、高效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四是推进政府购买服务制度建设。适时更新政府购买服务目录,依法实施政府购买服务活动,进一步推进政府购买服务清单管理,厘清相关活动涉及的政府和市场间职能界限。

(三)强化宣传教育,提高法治意识。组织财政干部参加各类法治培训,完善党组中心组学法,组织全局职工积极学习宪法及财经法律法规,积极开展“以案四说”活动,提升干部职工法律意识;鼓励新进职工参加行政执法证件考试,提升执法证件持有率;充分利用“重庆干部网络学院”、“学习强国”等平台,提升财政干部法治意识。

(四)积极主动学习,提升服务水平。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依法治国理论以及财政领域专业知识,注重提升财政干部的专业素养、专业能力、专业精神,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干一行爱一行、钻一行精一行、管一行像一行,全面提升服务基层、服务企业、服务群众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