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十九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精神,牢固树立以人民健康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进一步整治卫生健康系统行业作风问题、规范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执业行为,促进医疗行业规范有序发展,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医疗乱象专项治理暨卫生健康系统行业作风专项整治行动。
一、专项治理(整治)时间
2022年7月-12月
二、专项治理(整治)范围
全县各级各类医疗机构。
三、专项治理(整治)内容
(一)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执业行为。
(二)严厉打击医保欺诈骗保行为。
(三)严肃查处发布违法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广告和虚假信息的行为。
(四)坚决查处各类价格等违法违规行为。
(五)重点整治通过分解收费项目、重复收费、扩大收费范围、超量收费、串换编码、低价医药项目套用高价医药项目等方式变相提高收费标准,
(六)重点整治不按相关规定优先使用基本药物和集采药物、集采耗材,违反诊疗常规、诱导患者消费、不合理诊疗等违法违规行为;
(七)重点整治接受药械厂商红包回扣,以牟利为目的违规推介院外医药产品或服务、违规转介患者等违法违规行为。
四、专项治理(整治)线索举报方式
(一)现场受理:彭水自治县卫生健康委医政医管科(203、204室),地址:彭水县绍庆街道滨江路48号(体育馆斜对面);
(二)举报信箱:彭水自治县卫生健康委入口处举报信箱;
(三)举报电话:023-78449749、023-78442257;
(四)举报邮箱:psxwsj78449749@163.com。
特此公告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