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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1500243MB1686286B/2023-00060
  • 主题分类
  • 卫生
  • 体裁分类
  • 其他公文
  • 发布机构
  • 彭水县卫生健康委
  • 成文日期
  • 2023-12-05
  • 发布日期
  • 2023-12-05
  • 标题
  • 彭水自治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明确2024年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及现场资格审查确认等有关工作事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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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各位考生

  为切实做好全县2024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根据重庆市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关于2024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重庆考区考务工作安排的通知》(渝卫考办发〔202316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考条件

凡符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 国家中医药局关于深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2151号)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和专业类别的考试。

参加报名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护士条例》及《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行为规范》。

3.具备良好的医德医风和敬业精神。

参加药学、技术专业士级职称考试的人员,除具备上述款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取得相应的中专或大专学历报考学历按教高〔2002〕10号等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参加药学、技术专业师级职称考试的人员,除具备上述()款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相应专业中专学历,取得药、技士职称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5年

2.具备相应专业大专学历,从事本专业工作满3 年;

3.具备相应专业硕士学位;或具备相应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从事本专业工作满1年

(四)参加护理专业师级职称考试的人员,除具备上述()款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相应专业中专学历,从事护士执业活动满5年;

2.具备相应专业大专学历,从事护士执业活动满3年;

3.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士及以上学位,从事护士执业活动满1年。

    )参加临床、口腔、中医类别中级职称考试的人员,除具备上述()款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相应专业中专学历,经执业医师注册后从事医疗执业活动满7年

2.具备相应专业大专学历,经执业医师注册后从事医疗执业活动满6年

3.具备相应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经执业医师注册后从事医疗执业活动满4年

4.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或具备硕士学位,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后从事医疗执业活动满2年

5.具备相应专业博士学位,并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

参加公卫类别中级职称考试的人员,除具备上述款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相应专业中专学历,经执业医师注册后从事公共卫生执业活动满7年

2.具备相应专业大专学历,经执业医师注册后从事公共卫生执业活动满6年

3.具备相应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经执业医师注册后从事公共卫生执业活动满4年

4.具备硕士学位,经执业医师注册后从事公共卫生执业活动满2年

5.具备相应专业博士学位并经执业医师注册后从事公共卫生执业活动。

参加护理类别中级职称考试的人员,除具备上述款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相应专业中专学历,经注册并取得护师职称后从事护理执业活动满7年

2.具备相应专业大专学历,经注册并取得护师职称后从事护理执业活动满6年

3.具备相应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经注册并取得护师职称后从事护理执业活动满4年

4.具备硕士学位,经注册后从事护理执业活动满2年

5.具备相应专业博士学位并注册从事护理执业活动。

(八)参加药学、技术类别中级职称考试的人员,除具备上述(一)款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相应专业中专学历,取得药(技)师职称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7年

2.具备相应专业大专学历,取得药(技)师职称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6年

3.具备相应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药(技)师职称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4年

4.具备硕士学位,取得药(技)师职称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2年;

    5.具备博士学位。

根据相关规定,凡报考《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中专业代码为301至365以及392专业的人员,应具有相应专业执业医师资格,并在报名时提交相应专业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和执业证书。报考时要求执业范围与报考专业相符。凡报考专业代码为203、204以及368-374专业的人员,应具有护士执业资格,并在报名时提交护士执业证书。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参加临床医学、预防医学、全科医学、药学、护理、技术专业技术资格的考试:

1.医疗事故责任者未满3年;

2.医疗差错责任者未满1年;

3.受到行政处分者在处分期间内;

4.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原重庆市卫生局、重庆市卫生计生委)规定的其他情形。

十一报名参加2024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各级别考试的人员,其学历或学位取得日期和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均截至202312月31日。学历或学位是指国家教育、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认可的正规院校毕业学历或学位在计算任职年限时,从事医疗或护理等执业活动的,从执业注册时间算起;取得护师、药师或技师等职称,从取得相应资格时间算起。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2024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分为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网上报名

1. 报名时间:202312月1-2023年1214日。

2. 报名方式:报考人员通过国家卫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官网(www.21wecan.com)进行预报名。在报名信息提交后,打印《2024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申报表》(附件1),在联系方式栏留下手机号码并在申报人员签名处签名考生需特别注意以下事项

(1)考生在网上报名在国家卫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官网认真仔细阅读《2024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生须知》《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生操作指导后,再按规定要求如实填写个人报名信息进行申报完成网上报名,确认报名信息无误后自行打印《2024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申表》一式二份,提交所在单位签署意见加盖单位公章,并妥善保管,供现场报名确认时使用注意:在《2024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申报表》上填写的单位名称须与单位公章保持一致

(2)2002年以后取得的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的考生请务必准确填写学历编号,以便考试管理机构通过学信网查询学历证书的真伪。

(3)传照片必须为考生本人近期正面免冠证件照,其他如生活照、视频捕捉、摄像头所摄等照片一律不予确认;除军人外其他报名人员不得着制式服装拍照;女性不得穿背带式服装拍照。照片大小为一寸或小二寸,格式为jpg,文件大小必须在20kb—45kb之间;头部占照片尺寸的2/3,白色背景边框;面部正面头发不得过眉,应露双耳,常带眼镜的考生应配戴眼镜,不得佩戴首饰。

(4)重庆考区开通了历史考生确认功能,即报名参考过2023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而未通过的历史考生(缺考、违纪考生除外),除报考科目以外的其他信息均与2023年度报考信息一致的,考生在网上预报名成功后由系统自动确认,无需参加现场确认。但自动确认不成功的,须携带报名表、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2023年度成绩单进行现场确认。

(5)因工作岗位变动,需报考现岗位工作专业类别的须于转岗前取得相应职称后再从事现岗位工作满2年,并以转岗前的职称级别平级转考现岗位工作专业类别,有准入资格要求的医疗和护理类,不得转报。

所在单位初审

各单位须按照考试政策规定严格审查本单位人员报考资格,对报考人员报名信息资料进行初审,确保信息无误。对异地报名的既往考生,现在彭水县医疗卫生机构工作的,须以现工作单位为报名单位,所在单位应做好此类考生的登记工作,杜绝考生规避考试政策,重复报考或采用作弊手段进行考试。各单位对符合报名条件且手续完善的报考人员,须在《2024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申报表》上签署同意报考的意见,由单位单位负责人/经办人签名确认并加盖单位公章;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办理报名手续。

   报名点现场确认和资格审查

    1.现场确认时间:2023127-15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周末、节假日除外)

2.现场确认地点:彭水县卫生健康委三楼组织人事科311室(彭水县绍庆街道滨江社区48号,县体育馆斜对面原国税局办公楼)。

3.报考人员到现场确认时须提交以下材料:

(特别说明:考生提交的所有纸质材料均须使用A4纸,且所有复印件均需签“与原件相符”字样,由单位具体经办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所有报名资料一式两份

1)《2024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申表》(附件1以下简称“报名表”

2)本人身份证(有效期内)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申报上一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考生,还须提交本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报考有执业资格准入的专业医疗类、护理类,必须同时提交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2002年及以后取得高等教育学历学位的,须提交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非大陆学历考生还须提交教育部留学认证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6)符合以下条件的报考人员,还需提交:

符合参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提前申报条件的还需提交《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参加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证明》原件(附件2)。

符合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并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直接参加中级职称考试的在编人员报考还需提交住培合格证和招聘文件原件及复印件非编人员报考还需提交住培合格证、劳动合同和社保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符合在我市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的医师、护师,提前一年参加卫生专业中级技术资格全科医学、全科医学(中医类)和社区护理专业类别的还需提交工作单位医疗机构许可证本复印件或工作单位设置的编办批文复印件。

符合因工作岗位变动,需报考现岗位工作专业类别的,还提交《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转考工作证明》原件(附件3)。

符合报考临床、口腔、中医类别主治医师要求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规定的,还需提交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7根据情况,需要报考人员提交的其他报名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4.考试缴费。

(1)缴费时间2024129-28

(2)缴费标准:根据《重庆市物价局 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费收费标准的通知》(渝价〔201760号)文件规定,缴费标准为每人每科70元。

(3)缴费方式:网上缴费。考生通过报名系统及时查看本人资格审核状态,在考区资格审核确认通过后,在本人报名系统内根据提示完成缴费。逾期未成功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三、有关政策

    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相关专业科目成绩实行两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同一专业4个科目的考试,可取得该专业资格证书。对不同专业(含主亚专业)之间各科目的考试合格成绩,不得作为同一专业合并计算。已参加卫生专业技术资格部分专业考试的人员,在规定的时限内报名参加剩余科目考试时须使用原档案号。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可以提前一年报考高一级职称。

四、准考证打印

考生可通过网上报名系统随时查询报考状态,已通过考区资格审核并完成考试缴费的考生须于2024年4月1-21期间,登录国家卫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官网自行打印准考证。

、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考试报名的初审工作,严把政策关、审查关、纪律关,政策上要对所有考生一视同仁,体现公平、公正,坚持“谁签字、谁负责”“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在管理上要选派熟悉考试政策的人员承担考试报名和资格初审工作,落实岗位工作责任制,严格按照工作程序和要求,确保考生报名信息准确无误;同时要大力宣传考试政策和《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2号),切实做好2024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相关工确保我县考试报名工作的顺利进行。凡是在考试报名工作中出现弄虚作假等违规违纪行为的,将按相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二)其他未尽事宜,请考生自行关注国家卫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官网和重庆医药卫生人才网,留意考试专区重要通知。

附件:1.2024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申报表

2.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参加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证明

3.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转考工作证明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