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卫生行政许可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县卫生健康委依法受理了桑柘镇易家村卫生室注销申请,并依法予以注销,现通告如下:
被注销医疗机构名称:桑柘镇易家村卫生室
医疗机构类别:村卫生室
法定代表人:陈习奎
主要负责人:陈习奎
登记号:PDY00289X50024312D6001
机构登记地址: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桑柘镇易家村2组
上述医疗机构已经我委依法注销,自公告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再以被注销医疗机构名义开展诊疗活动,违者将被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5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