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3月10日彭水段辉建中医(综合)诊所负责人段辉建向我委报告该诊所自愿终止执业活动并提交撤销备案申请,根据《诊所备案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我委决定撤销彭水段辉建中医(综合)诊所备案,现通告如下:
被撤销备案医疗机构名称:彭水段辉建中医(综合)诊所医疗机构类别:中医(综合)诊所
主要负责人:段辉建
备案编号:PDY00069X50024317D2222
诊所地址: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绍庆街道插旗街26号附1号1-4
上述医疗机构已被我委依法撤销备案,自2025年3月10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再以被撤销备案医疗机构名义开展诊疗活动,违者将被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5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