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500243009150363J/2024-00508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彭水县财政局
  • 成文日期
  • 2024-09-26
  • 发布日期
  • 2024-09-26
  • 标题
  • 重庆市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计划生育协会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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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计划生育协会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一)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群团发展道路,自觉接受党的领导,切实增强计生协工作的政治性和计生协组织的先进性群众性,汇聚育龄群众和计划生育家庭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强大合力。

(二)切实承担引导育龄群众和计划生育家庭听党话、跟党走的政治任务,把计划生育群众最紧密地团结在党的周围,引导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促进家庭幸福、乡风文明、邻里和谐。

(三)按照县委和市计生协的要求,指导全县各级计划生育协会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中国计划生育协会章程》和代表大会的决议,组织会员开展具有自身特点的计划生育相关工作和服务活动。

(四)协助政府有关部门贯彻落实有关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政策,推动计划生育工作;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的调查研究、理论研究和与计划生育有关的其他活动,制定发展规划,向党委政府提出政策建议,当好参谋助手。

(五)开展群众性计划生育的宣传活动,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导育龄群众负责任、有计划地生育;广泛普及有关性与生殖健康、优生优育和预防艾滋病等知识,引导群众树立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观念和健康生活方式,提升群众生殖健康意识和水平。

(六)组织开展生殖健康咨询、优生优育指导、生育保险、计划生育家庭帮扶和流动人口服务,增强计划生育家庭发展能力。

(七)做好计划生育困难和特殊家庭的生活、生产、生育扶助和精神慰藉等服务。参与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帮扶;建立与帮扶对象的日常联系机制,开展慰问活动;负责帮扶对象信息收集、信息系统的维护;组织专家、志愿者对特殊家庭提供心理咨询服务。

(八)维护育龄群众和计划生育家庭合法权益,倾听群众意见,反映群众诉求,提供维权帮助。推动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动员、引导会员、群众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

(九)加强基层计划生育协会组织建设、队伍建设和阵地建设,拓展组织覆盖和工作覆盖,创新活动开展和工作评价机制,为计生协事业发展提供保障。

(十)在党委、政府领导下开展计划生育的交流、合作和对外宣传,在性与生殖健康、优生优育、家庭发展领域积极发挥作用。

(二)机构设置

本年度独立编制机构数1个,共有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3人。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3年度收入总计78.62万元,支出总计78.62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78.62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是上年度本单位数据在卫生健康委机关本级合并填报,本年度单独预算、决算。

2.收入情况。2023年度收入合计78.6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78.62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是上年度本单位数据在卫生健康委机关本级合并填报,本年度单独预算、决算。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8.62万元,占10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0.00%。此外,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0.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3.支出情况。2023年度支出合计78.6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78.62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是上年度本单位数据在卫生健康委机关本级合并填报,本年度单独预算、决算。其中:基本支出78.62万元,占100.00%;项目支出0.00万元,占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00%。此外,结余分配0.00万元。

4.结转结余情况。2023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收支平衡,无结余。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78.62万元。与2022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78.62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是上年度本单位数据在卫生健康委机关本级合并填报,本年度单独预算、决算。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8.6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78.62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是上年度本单位数据在卫生健康委机关本级合并填报,本年度单独预算、决算。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32万元,增长5.81%。主要原因是人员正常晋级调资。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2.支出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8.6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78.62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是上年度本单位数据在卫生健康委机关本级合并填报,本年度单独预算、决算。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32万元,增长5.81%。主要原因是人员正常晋级调资。

3.结转结余情况。2023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收支平衡,无结余。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9.09万元,占11.56%,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

(2)卫生健康支出64.53万元,占82.0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33万元,增长7.19%,主要原因是人员正常晋级调资。

(3)住房保障支出5.01万元,占6.37%,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8.6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63.8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3.83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是上年度本单位数据在卫生健康委机关本级合并填报,本年度单独预算、决算。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工资福利支出、社保支出、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住房公积金支出。公用经费14.8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4.80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是上年度本单位数据在卫生健康委机关本级合并填报,本年度单独预算、决算。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邮电费、物管费、差旅费、维护费、培训费、劳务费、其他交通费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0.00万元,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3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0.00万元。

公务接待费0.00万元。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3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00个团组,0.00人;公务用车购置0.0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0.00辆;国内公务接待0.00批次0.0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00批次,0.0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00批次,0.00人。2023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0.00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0.00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由部门根据实际情况补充)。本年度培训费支出0.1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15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是上年度本单位数据在卫生健康委机关本级合并填报,本年度单独预算、决算。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4.80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5.71万元,占35.58%; 邮电费1.61万元,占10.88%;差旅费1.40万元,占9.46%;其他交通费用2.58万元,占17.43%;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00万元,占6.76%。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支出数增加14.80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上年度本单位数据在卫生健康委机关本级合并填报,本年度单独预算、决算。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本单位与卫生健康委机关本级合署办公,资产统计在机关本级,未纳入部门决算报表。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单位未发生政府采购事项,无相关经费支出。

五、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五)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六)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七)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一)"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三)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四)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五)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784930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