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500243009150363J/2024-00513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彭水县财政局
  • 成文日期
  • 2024-09-26
  • 发布日期
  • 2024-09-26
  • 标题
  • 重庆市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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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部门现行的职能职责: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以县卫生健康委的名义,统一行使卫生健康领域的行政处罚权及与之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权等执法职能。

1. 宣传、贯彻和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等规范行政行为的法律、法规、规章。

2. 宣传、贯彻和执行卫生健康领域法律、法规、规章,承担医疗机构、采供血机构和医师执业、母婴保健等医疗卫生领域的执法职能;承担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学校卫生等公共卫生领域的执法职能;承担传染病防治、消毒产品、餐饮具集中消毒等传染病防治领域的执法职能;承担职业卫生、煤矿职业安全健康、放射卫生等职业健康领域等方面的执法职能。依法纠正和查处违反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

3. 受理卫生健康行政主管部门执法职责范围内的违法行为的信访投诉、举报。

4. 贯彻执行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制度和地方性卫生执法标准,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和“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制度。

5. 承办主管部门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行政执法案件。

6. 依法配合其他部门开展与本部门相关的执法工作。

7. 承担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有关的应急工作。

8. 承担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体系和信息化建设任务。

9. 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为县卫生健康委员会管理的正科级行政执法机构。内设5个科室(执法大队)。无下属二级预算单位。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3年度收入总计504.18万元,支出总计504.18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0.67万元,增长8.77%,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卫生监督执法能力提升项目及提升了人员社会保障待遇。

2.收入情况。2023年度收入合计485.1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5.83万元,增长7.97%,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卫生监督执法能力提升项目及提升了人员社会保障待遇。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85.18万元,占10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0.00%。此外,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0.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19.00万元。

3.支出情况。2023年度支出合计504.1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9.67万元,增长13.42%,主要原因是增加了人员社会保障待遇支出、卫生监督执法能力提升项目支出和2022年结转结余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支出。其中:基本支出460.73万元,占91.38%;项目支出43.44万元,占8.62%;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00%。此外,结余分配0.00万元。

4.结转结余情况。2023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9.00万元,下降100.00%,主要原因是上年结转结余于本年支出,本年无结转结余。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504.18万元。与2022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40.67万元,增长8.77%。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卫生监督执法能力提升项目及提升了人员社会保障待遇。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85.1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5.83万元,增长7.97%。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卫生监督执法能力提升项目及提升了人员社会保障待遇。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3.27万元,增长7.36%。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卫生监督执法能力提升项目和退休员工职业年金纪实费用。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19.00万元。

2.支出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04.1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9.67万元,增长13.42%。主要原因是增加了人员社会保障待遇支出、卫生监督执法能力提升项目支出和2022年结转结余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2.27万元,增长11.57%。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卫生监督执法能力提升项目支出和2022年结转结余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支出。

3.结转结余情况。2023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9.00万元,下降100.00%,主要原因是上年结转结余于本年支出,本年无结转结余。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62.21万元,占12.3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27万元,增长2.08%,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补缴退休员工职业年金纪实费用。

(2)卫生健康支出410.70万元,占81.4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1.00万元,增长14.18%,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卫生监督执法能力提升项目支出和2022年结转结余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支出。

(3)住房保障支出31.26万元,占6.20%,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住房保障支出未调整预算。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60.7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83.3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9.81万元,增长5.45%,主要原因是增加了新进人员的人员经费和职工福利待遇经费。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发放职工工资、缴纳职工社保、住房公积金等。公用经费77.4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1.57万元,增长38.61%,主要原因是增加了新进人员的公用经费。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支付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水费、维修费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3.38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92万元,下降36.23%,主要原因是单位压缩“三公”经费支出。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02万元,下降0.59%,主要原因是单位压缩“三公”经费支出。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3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

2023年度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

2023年度公务车运行维护费3.20万元,主要用于公务车加油、维修保养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80万元,下降36.00%,主要原因是单位压缩“三公”经费支出。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13万元,下降3.90%,主要原因是单位压缩“三公”经费支出。

2023年度公务接待费0.18万元,主要用于接待本年开展的公共场所交叉检查及市总队稽查工作的人员。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12万元,下降40.00%,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预算控制接待支出。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11万元,增长157.14%,主要原因是本年开展公共场所交叉检查及市总队稽查工作,公务接待费增加。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3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00个团组,0.00人;公务用车购置0.0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1.00辆;国内公务接待3.00批次21.0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00批次,0.0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00批次,0.00人。2023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86.95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3.20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6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61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是今年举行职业健康与放射卫生会议,会议费增加。(由部门根据实际情况补充)。本年度培训费支出0.0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5.49万元,下降99.64%,主要原因是今年培训由委上统一培训,培训费减少。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7.43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邮电费、水费、伙食费、差旅费、维修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支出数增加21.57万元,增长38.61%,主要原因是增加了新进人员的公用经费。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0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0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00辆、机要通信用车0.00辆、应急保障用车1.00辆、执法执勤用车0.0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0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0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0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我单位未发生政府采购事项,无相关经费支出。

五、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五)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六)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七)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一)"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三)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四)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五)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六、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谢鸿妍023-784933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