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500243009150363J/2024-00517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彭水县财政局
  • 成文日期
  • 2024-09-26
  • 发布日期
  • 2024-09-26
  • 标题
  • 重庆市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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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疾病预防控制中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为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委员会下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主要职责(1)疾病预防控制相关工作。(2)疾病监测工作。(3)卫生监测工作。(4)计划免疫、健康教育与培训。(5)地方病、慢性病、传染病防治工作。(6)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7)完成县委、县政府和卫生行政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机构设置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是在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委员会下设二级独立核算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内设9个职能科室。综合科、财务科、质量技术管理科、公共卫生监测科、检验科、采购科、免疫规划科、地方病与慢性病科、传防科。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3年度收入总计4745.68万元,支出总计4745.68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65.18万元,下降7.15%,主要原因是2023年支出费用增加。

2.收入情况。2023年度收入合计3270.1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98.98万元,下降13.24%,主要原因是2023年新冠疫情已基本结束,无此项目经费拨入。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93.25万元,占36.49%;事业收入2076.94万元,占63.51%;此外,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1475.49万元。

3.支出情况。2023年度支出合计4745.6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110.31万元,增长30.54%,主要原因是2023年支出费用增加、试剂费用增加、疫苗成本价格上涨导致的成本支出增加。其中:基本支出3607.7万元,占76.02%;项目支出1137.98万元,占23.98%。此外,结余分配0万元。                              

4.结转结余情况。2023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475.49万元,下降100.0%,主要原因是费用增加、已取消疫苗储存运输费的加价及付以前年度疫苗欠款等。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286.22万元。与2022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426.66万元,下降15.73%。主要原因是2023年支出费用增加、以及遵循关于过紧日子的有关要求,厉行节约,减少公用经费等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 收入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193.2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18.36万元,下降21.06%。主要原因是遵循关于过紧日子的有关要求,厉行节约,减少公用经费等支出,保障必要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43.11万元,增长13.63%。主要原因是新进人员追加人员经费,在编人员绩效工资上浮等。 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1092.98万元。

2. 支出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286.2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66.32万元,增长41.13%。主要原因是新进人员追加人员经费,在编人员绩效工资上浮等。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236.08万元,增长117.71%。主要原因是新进人员追加人员经费,在编人员绩效工资上浮等。

3. 结转结余情况。2023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092.98万元,下降100.0%,主要原因是费用增加、已取消疫苗储存运输费的加价及付以前年度疫苗欠款等。

4. 比较情况。本部门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62.01万元,占7.0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7.33万元,增长4.74%,主要原因是新招录人员的增加。

2)卫生健康支出2079.5万元,占90.9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257.52万元,增长152.99%,主要原因是完成了以前年度项目款支付、人员增加、调资调额等。

3)住房保障支出44.72万元,占1.96%,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8.76万元,下降39.14%,主要原因是遵循财政的要求,事业人员的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中,超额绩效不纳入基数测算,因此公积金缴费基数下降。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148.2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995.4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43.69万元,增长32.41%,主要原因是新进人员费用增加。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等。公用经费152.7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4.8万元,增长19.38%,主要原因是劳务费、其他商品服务支出等费用增加。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水电费、办公费、劳务费、邮电费、印刷费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13.71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9.53万元,下降41.01%,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81万元,下降11.66%,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3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主要是本单位2023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3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较上年支出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3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

公务车购置费0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2023年度未发生公务车购置费用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3年度未发生公务车购置费用支出。较上年支出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3年度未发生公务车购置费用支出。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13.25万元,主要用于车辆燃油费、过路费、修理费。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6.75万元,下降33.75%,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23万元,下降8.49%,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

公务接待费0.45万元,主要用于接待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79万元,下降86.11%,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59万元,下降56.73%,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3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2辆;国内公务接待10批次57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3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79.75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6.63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13.0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0.18万元,增长355.94%,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开展的会议次数增加。本年度培训费支出14.7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82万元,增长48.74%,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开展的相关业务培训次数增多。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按照部门决算列报口径,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12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4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0辆、应急保障用车2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2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23年度我单位未发生政府采购事项,无相关经费支出。

五、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四)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五)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六)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八)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一)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三)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六、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黄艺:023-784427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