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妇幼保健院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重庆市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妇幼保健院,成立于1956年,机构数1,人员编制45人。位于彭水县汉葭街道绸缎街28号,国家级“爱婴医院”,重庆市妇幼保健院指导医院,二级甲等妇幼保健院。主要职能:开展妇幼保健和儿童保健服务;开展妇女儿童和计划生育临床技术服务;承担计划生育宣传教育、优生指导、药具发放、信息咨询、随访服务、生殖健康、人员培训等任务。
(二)机构设置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妇幼保健院为县卫健委下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主要设置职能科室9个、临床科室6个、功能科室6个、医技科室4个。本单位属卫生健康委员会下的二级单位。人员编制45人,目前在编职工为38人,退休人员为31人。借调职工为14人、长期临聘职工为45人、返聘1人。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3年度收入总计2034.07万元,支出总计2034.07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14.08万元,下降16.91%,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较上年减少184.93万元,事业收入较上年减少157.5万元,其他收入较上年增加17.17万元,年初结转结余较上年减少88.82万元。
2.收入情况。2023年度收入合计1939.1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25.26万元,下降14.36%,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本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较上年减少184.93万元,事业收入较上年减少157.5万元,其他收入较上年增加17.1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72.76万元,占39.85%;事业收入1145.45万元,占59.07%;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00%;其他收入20.95万元,占1.08%。此外,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0.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94.91万元。
3.支出情况。2023年度支出合计1939.1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14.08万元,下降17.60%,主要原因是本年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较上年增加14.5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较上年减少417.2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较上年减少11.4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14.43万元,占98.72%;项目支出24.73万元,占1.28%;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00%。此外,结余分配0.00万元。
4.结转结余情况。2023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94.9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由主管部门统一报送。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867.68万元。与2022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273.74万元,下降23.98%。主要原因是本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较上年减少184.93万元,减少19.31%;本年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较上年增加14.5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较上年减少417.2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较上年减少11.41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72.7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84.93万元,下降19.31%。主要原因是2023年在编人员增加,人员经费增加,另外项目经费由主管部门统一做预算及报送。较年初预算数增加73.03万元,增长10.44%。主要原因是本年在编人员增加,人员经费增加,另外项目经费由主管部门统一做预算。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94.91万元。
2.支出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72.7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73.75万元,下降26.16%。主要原因是本年在编人员增加,人员经费增加,另外项目支出由主管部门统一做预算及报送。较年初预算数增加73.03万元,增长10.44%。主要原因是本年在编人员增加,人员经费增加,另外项目支出由主管部门统一做预算及报送。
3.结转结余情况。2023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94.9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由主管部门统一报送。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39.00万元,占17.9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36万元,增长0.26%,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在编人员增加,人员经费支出增加。
(2)卫生健康支出599.51万元,占77.5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93.54万元,增长18.49%,主要原因一方面是本年度在编人员增加,人员经费支出增加,另一方面是项目经费由主管部门统一做预算,本年度项目资金支付相对及时,支出较大。
(3)住房保障支出34.25万元,占4.43%,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0.87万元,下降37.86%,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有在编人员退休,经费支出减少。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48.0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748.0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40.10万元,增长23.05%,主要原因是本年在编人员增加,财政拨款人员经费增加。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等。公用经费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我单位属于全额拨款单位,但财政未保障我单位公用经费。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我单位属于全额拨款单位,但财政未保障我单位“三公”经费。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我单位属于全额拨款单位,但财政未保障我单位会议费和培训费。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我单位属于全额拨款单位,但财政未保障我单位机关运行经费。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0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0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00辆、机要通信用车0.00辆、应急保障用车2.00辆、执法执勤用车0.0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0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0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2.0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59.9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59.9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主要用于采购专用医疗设备。
五、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六、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784427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