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中医院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彭水县中医院始建于1984年,是由政府举办的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是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保健为一体的国家二级甲等综合性中医医院。提供中西药诊疗技术服务,开展基本医疗服务工作,承担疾病预防、保健、康复医疗服务和卫生应急等有关具体工作,负责中医药诊疗技术的挖掘整理和适宜技术推广、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技术帮扶指导和人员培训任务等工作任务。
(二)机构设置
医院设有脑病、脾胃病、肺病、肾病、心病、肝病、糖尿病、风湿病、不孕不育、妇科、外科、骨伤科、针灸推拿、口腔、皮肤、儿童保健、名中医工作室17个中医特色门诊专科专病诊室;设有内一科(心病、肺病、脑病、儿科)、内二科(脾胃病、肾病、糖尿病、肝病)、内三科(神经内科)、外一科(泌尿、胸外、三腺)、外二科(骨伤、脑外)、外三科(普外、肿瘤与介入、血管)、妇产科(妇科、产科)、急诊科(含ICU室)、针灸推拿科、康复科、肛肠科、眼耳鼻喉科和治未病中心13个病区,设层流手术室和检验科、放射科、超声科、血液透析室、中心供应室。其中:针灸推拿科、肛肠科为国家级中医特色专科,骨伤科为市级中医重点专科,肾病科为市级中医特色专科,心内科为在建市级中医特色专科。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3年度收入总计14179.88万元,支出总计14179.88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223.28万元,下降13.55%,主要原因是本年度财政项目由卫健委统一报送,财政项目拨款收入未计入本年度收入,同时医疗业务收入有所下降;本年度部分财政项目支出由卫健委统一报送,支出下降。
2.收入情况。2023年度收入合计14179.8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185.75万元,下降13.36%,主要原因是本年度财政项目由卫健委统一报送,财政项目拨款收入未计入本年度收入,同时医疗业务收入有所下降。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6.58万元,占0.75%;事业收入12125.55万元,占85.51%;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00%;其他收入1947.75万元,占13.74%。此外,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0.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3.支出情况。2023年度支出合计13557.0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758.10万元,下降11.48%,主要原因是本年度部分财政项目支出由卫健委统一报送。其中:基本支出13557.02万元,占100.00%;项目支出0.00万元,占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00%。此外,结余分配622.87万元。
4.结转结余情况。2023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无增减。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06.58万元。与2022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357.68万元,下降77.04%。主要原因是本年度财政项目由卫健委统一报送,财政项目拨款收支未计入本年度收支。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06.5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20.15万元,下降75.02%。主要原因是本年度财政项目由卫健委统一报送,财政项目拨款收入未计入本年度收入。较年初预算数增加7.25万元,增长7.30%。主要原因是人员死亡,一次性死亡抚恤金增加。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2.支出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6.5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57.68万元,下降77.04%。主要原因是本年度部分财政项目支出由卫健委统一报送。较年初预算数增加7.25万元,增长7.30%。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死亡,增加抚恤金支出;以及人员退休,发放一次性退休补贴。
3.结转结余情况。2023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无增减。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86.89万元,占81.5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79万元,增长2.10%,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健康疗养费增加1.79万元。
(2)卫生健康支出19.69万元,占18.4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46万元,增长38.37%,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死亡,死亡一次性抚恤金及丧葬费增加4.32万元,以及退休人员享受一次性退休补贴1.14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06.5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06.5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7.47万元,增长19.60%,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增加,健康疗养费较上年增加9.57万元,抚恤金增加4.32万元。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健康疗养费、离退休医疗补助、遗属补助、抚恤金等。公用经费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无增减。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我单位属于差额单位,财政未保障我单位“三公”经费。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因我单位属于差额拨款单位,财政未保障我单位会议费和培训费。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按照部门决算列报口径,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内。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4.0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0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00辆、机要通信用车0.00辆、应急保障用车0.00辆、执法执勤用车0.0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4.0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0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32.0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522.8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522.8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522.8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522.8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主要用于采购医疗设备。
五、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五)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六)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七)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一)"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 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三)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四)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五)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六、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李小茜 023-788403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