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高谷镇中心卫生院
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主要职责任务
主要为辖区居民提供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
2、具体职责任务
(1)贯彻落实卫生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相关制度、技术标准和规范,开展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
(2)负责提供包括疾病控制、妇幼保健、健康教育、残疾人康复和计划生育指导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履行避孕节育、家庭保健、优生服务和生殖健康四大公共服务职能,协助或独立完成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卫生应急等任务。
(3)负责使用适宜技术、设备和基本药物开展常见病、多发病的门诊和住院诊治、院内外急救、转诊和中医药等服务。
(4)协助卫生计生行政主管部门做好辖区内村卫生所和诊所的管理及技术指导工作,逐步推进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工作,协助开展辖区内卫生计生监督执法工作。
(5)承担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信息收集与统计报告任务,完整、及时、准确报告相关信息。
(6)协助乡(镇)人民政府制定、实施农村基本医疗卫生保健规划,开展爱国卫生工作。
(7)协助有关部门进行国家基本医疗保障制度政策宣传,负责做好就医参保居民相应医疗费用的补偿减免和结算工作。
(8)完成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单位构成
本单位设置了预防保健科、全科医疗科、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麻醉科、医学影像科、医学检验科、康复医学科、中医科等科室。
二、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数1740.9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420.98万元,事业收入1320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数1740.9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预算104.6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预算1599.0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预算37.20万元。
三、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20.98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20.98万元,比2023年增加13.7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20.98万元,比2023年增加13.79万元,主要原因是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增加。
本单位2024年未预算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的安排。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4年“三公”经费未预算,主要原因为我单位属于事业单位差额拨款单位,财政未保障我单位“三公”经费。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为预算,主要原因为基层医疗卫生单位,为差额补款等原因,财政未保障我单位机关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情况。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00.6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00.6万元。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一是编制了部门整体绩效目标;二是所有特定目标类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420.98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22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辆。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以下为常见专业名词解释,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解释和增减。)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任建容 联系方式:138968172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