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普子镇中心卫生院
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本单位主要职责是提供预防保健、健康教育、康复、卫生咨询等公共卫生服务,切实保证一般常见病、多发病的基本医疗服务,协同做好业务培训、卫生监督、信息收集等综合管理服务。
(二)单位构成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普子镇中心卫生院单位内设 1 个机构处室。
二、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5年年初预算数1277.03 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407.03 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 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 0万元,事业收入870 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0万元,其他收入 0万元。收入较2024年增加8.83 万元,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经费拨款增加39.65 万元,事业收入减少30.82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5年年初预算数1277.03 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预算 1277.03万元,教育支出预算0 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 116.2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预算1127.23 万元,住房保障支出预算33.53 万元。支出预算较2024年增加 8.83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预算增加8.83 万元,项目支出预算增加 0万元。
三、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407.03 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07.03 万元,比2024年增加39.65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407.03 万元,比2024年增加39.65 万元,主要原因是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加20.2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增加18.4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增加0.96万元等,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
本部门2025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我单位属于差额拨款单位,财政未保障我单位“三公”经费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 0 万元,比上年增加 0 万元,主要原因为基层医疗卫生单位,未预算机关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情况。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 51.83 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 51.83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 0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 0 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 0 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 0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 0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 0 万元。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一是编制了部门整体绩效目标。二是所有特定目标类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 0 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24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 1辆,其中一般救护车1辆 辆、.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 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刘会军;联系方式:023-78431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