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长生镇卫生院
2025年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 主要职责
为辖区居民提供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
2. 具体职责
为辖区居民提供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承担辐射区域内村卫生室的技术指导工作。
(1)贯彻落实卫生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医疗卫生相关制度、技术标准和规范,开展医疗卫生服务。
(2)负责提供包括疾病控制、妇幼保健、健康教育、残疾人康复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履行家庭保健、优生服务和生殖健康等公共服务职能,协助或独立完成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卫生应急等任务。
(3)负责使用适宜技术、设备和基本药物开展常见病、多发病的门诊和住院诊治、院内外急救、转诊和中医药等服务。
(4)协助卫生健康行政主管部门做好辖区内村卫生室和诊所的管理及技术指导工作,逐步推进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工作,协助开展辖区内卫生监督协管工作。
(5)承担医疗卫生健康信息收集与统计报告任务,完整、及时、准确报告相关信息。
(6)协助镇人民政府制定、实施农村基本医疗卫生保健规划,开展爱国卫生工作。
(7)协助有关部门进行国家基本医疗保障制度政策宣传,负责做好就医参保居民相应医疗费用的补偿减免和结算工作。
(8)完成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
本单位是县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设立由政府举办的非营利性基层医疗卫生单位。
(三)单位构成
本单位设置了门诊部、住院部、药房、收费室、B超室、放射科、检验科、公卫科、理疗科等科室。
二、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5年年初预算数462.1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23.21万元,事业收入302.98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5年年初预算数462.1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预算123.2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35.9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预算380.4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预算9.85万元。
三、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23.21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3.21万元,比2024年增加 18.37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123.21万元,比2024年增加 18.37万元,主要原因是卫生健康支出增加等,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以及保障单位正常运转的各项支出。单位本年度未安排使用政府性基金。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5年未预算“三公”经费,原因是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财政未保障“三公”经费。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单位运行经费。2025年未预算“三公”经费,原因是基层医疗卫生单位财政未保障“三公”经费。
(二)政府采购情况。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一是编制了部门整体绩效目标;二是所有特定目标类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0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24年12月单位共有救护车1辆、公共卫生督查用车1辆,2025年无车辆购置计划。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谢洪;联系方式:(023)78467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