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生医学证明办理服务指南
日期:2023-0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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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医学证明办理服务指南


(一)首次签发情形。在具有助产技术服务资质医疗保健机构出生的新生儿,由助产机构负责签发;在具有助产技术服务资质的医疗保健机构外出生的,提供具有法定鉴定资质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书到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签发。

    (二)首次签发要求。签发机构审验新生儿父母有效身份证原件并保留存复印件后,按照《出生医学证明首次签发登记表》内容签发,若领证人不是新生儿母亲,还需要提供新生儿母亲签字的委托书及领证人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

(三)办理时间:法定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