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水自治县2023年度中央及市级转移支付计划生育服务项目绩效自评表 | ||||||
指标名称 | 指标解释 | 记录 |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自评内容 | 完成情况 | ||
名称 | 名称 | 名称 | ||||
项目预算管理 | 资金投入 | 预算编制科学性 | 项目预算编制符合国家政策要求,依据充分,标准明确,与年度工作匹配,与项目内容匹配 | 项目资金测算标准(文字描述) | 已按要求完成预算 | |
项目资金测算依据(文字描述) | 按相关要求完成 | |||||
预算资金安排 | 2023年度计划生育转移支付资金预算安排情况。 注:有计划单列市的省份,数据不含计划单列市 |
计划生育转移支付资金合计(万元) | 年度预算资金总额): | 1007.35 | ||
其中:中央补助 | 617.00 | |||||
市级资金 | 308.00 | |||||
本级资金(包括结转结余) | 82.35 | |||||
其中: 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补助资金(万元) |
年度预算资金总额: | 708.00 | ||||
其中:中央补助 | 453.00 | |||||
市级资金 | 197.00 | |||||
本级资金(包括结转结余) | 58.00 | |||||
其中: 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补助资金(万元) |
年度预算资金总额: | 305.00 | ||||
其中:中央补助 | 164.00 | |||||
市级资金 | 113.00 | |||||
本级资金(包括结转结余) | 28.00 | |||||
其中: 2022年绩效调整资金(万元) |
年度预算资金总额: | |||||
其中:中央补助 | ||||||
市级资金 | ||||||
本级资金(包括结转结余) | ||||||
资金下达 | 资金发放时性 | 省级(计划单列市)财政部门在接到中央财政转移支付资金预算后,在30日内正式下达到本行政区域县级以上各级财政部门。 | 中央、市提前批资金(-年-月-日)、中央、市、区县正式批资金 | 以资金文件印发日期为依据: | ||
国家、市级提前批资金下达日期: | 2022-11-30 | |||||
国家、市级正式批资金下达日期: | 2023-6-28 | |||||
国家、市、区县财政资金拨齐代理发放机构日期: | 3.31、9.28 | |||||
代理发放机构资金开始发放日期: | 3.31、9.28 | |||||
代理发放机构资金完成发放日期: | 3.31、9.28 | |||||
是否按时足额发放(是/否): | 是 | |||||
资金使用 | 资金执行率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地区的项目资金实际支出情况;应填写实际支出数,不可以拨代支。 预算执行率=(实际支出资金/预算安排资金)×100% 注:有计划单列市的省份,数据不含计划单列市 |
计划生育两项政策资金合计(万元) | 全年实际执行数 | 1007.35 | |
其中:中央补助 | 617.00 | |||||
市级资金 | 308.00 | |||||
本级资金(包括结转结余) | 82.35 | |||||
全年总执行率(%) | 100.00% | |||||
其中:中央资金执行率(%) | 100.00% | |||||
市级资金执行率(%) | 100.00% | |||||
其中: 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补助资金(万元) |
全年实际执行数 | 708 | ||||
其中:中央补助 | 453.00 | |||||
市级资金 | 197.00 | |||||
本级资金(包括结转结余) | 58.00 | |||||
全年总执行率(%) | 100.00% | |||||
其中:中央资金执行率(%) | 100.00% | |||||
市级资金执行率(%) | 100.00% | |||||
其中: 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补助资金(万元) |
全年实际执行数 | 305 | ||||
其中:中央补助 | 164.00 | |||||
市级资金 | 113.00 | |||||
本级资金(包括结转结余) | 28.00 | |||||
全年总执行率(%) | 100.00% | |||||
其中:中央资金执行率(%) | 100.00% | |||||
资金使用规范情况 | 本地区在自查自评中,发现违规使用资金、延迟发放补助资金的情况 注:有计划单列市的省份,数据不含计划单列市 |
本区县对2023年度项目自查自评和督导监测中,是否发现存在违规使用资金情况(是/否) | 否 | |||
本区县对2023年度项目自查自评和督导监测中,发现存在违规使用资金的总额为(万元) | 0 | |||||
本区县对2023年度项目自查自评和督导监测中,是否发现存在向奖特扶对象延迟发放资金情况(是/否) | 否 | |||||
本区县对发放扶助资金的渠道为 | 有资质的金融机构作为代理发放机构(是/否) | 是 | ||||
惠民惠农“一卡通”(是/否) | 是 | |||||
其他(请文字说明) | ||||||
绩效运行监控 | 日常运行监测 | 省级(计划单列市)对2023年度项目开展了业财融合的绩效运行监控工作。 | 是否按渝卫办发﹝2023﹞29号文件要求开展2023年度项目绩效运行日常监测(单选)(是/否) | 是 | ||
是否对2023年度项目绩效运行日常监测到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单选)(是/否) | ||||||
数据质量 | ①数据一致性:全民健康保障信息系统数据与汇审数是否一致 ②数据准确性:全民健康保障信息系统中数据基础信息填报的准确性情况(基础信息包括:身份证号、姓名、婚姻状况等信息) ③政策符合性:全民健康保障信息系统中扶助对象开始享受扶助年龄、子女数、户口性质是否符合国家资格审核条件 ④上报及时性:按照规定的上报时间要求,完成数据上报工作 |
数据准确性=(1-涉及到修改信息的人数÷本地区系统中的资格确认数) 政策符合性=(1-数据上报后系统中待核查且未解决的数据÷本地区系统中的资格确认数) |
系统数据与汇审数据一致(是/否) | 是 | ||
数据准确性:涉及奖、特扶对象人数 | 准确 | |||||
政策符合性:涉及奖、特扶对象人数 | 准确 | |||||
按照规定时间完整上报数据(是/否) | 是 | |||||
数据核查 | 本区县是否在2023年开展数据核查,包括纳入对象个案信息准确性核查、纳入对象个案信息与政策要求符合性核查、死亡人员清理核对等 | —— | 2023年,是否按市要求开展数据核查,包括纳入对象个案信息准确性核查、纳入对象个案信息与政策要求符合性核查、死亡人员清理核对等(是/否) | |||
2023年,是否自行开展数据核查,包括纳入对象个案信息准确性核查、纳入对象个案信息与政策要求符合性核查、死亡人员清理核对等(是/否) | 是 | |||||
核查结果是否进入台帐(是/否) | 是 | |||||
查实个案是否在信息系统中变更(是/否) | 是 | |||||
查实个案是否按工作要求在扶助案卷中附加说明(是/否) | 是 | |||||
项目 产出 | 数量指标 | 扶助独生子女伤残家庭人数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 反映独生子女伤残家庭扶助人数绩效目标实现程度。 |
完成率=当年度独生子女伤残家庭实际资金发放人数/绩效目标人数×100% | 全年实际发放人数(人) | 64 |
年度目标人数(人) | 64 | |||||
完成率% | 100.00% | |||||
扶助独生子女死亡家庭人数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 反映独生子女死亡家庭人数绩效目标实现程度。 |
完成率=当年度独生子女死亡家庭资金实际发放人数/绩效目标人数×100% | 全年实际发放人数(人) | 145 | ||
年度目标人数(人) | 145 | |||||
完成率% | 100.00% | |||||
扶助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一级、二级、三级人数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 反映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一级、二级、三级人数绩效目标实现程度。 |
完成率=当年度资金实际发放人数/绩效目标人数×100% | 全年实际发放人数(人) | 189 | ||
年度目标人数(人) | 189 | |||||
完成率% | 100.00% | |||||
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扶人数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 反映奖扶对象绩效目标实现程度。 |
完成率=当年度奖扶对象资金发放人数/绩效目标人数×100% | 全年实际发放人数(人) | 6360 | ||
年度目标人数(人) | 6360 | |||||
完成率% | 100.00% | |||||
质量指标 | 符合条件申报对象覆盖率 | 反映将扶助对象及时、准确、有效纳入补助范围的情况。 |
—— | 全年实际覆盖率(%) | 6360 | |
年度目标值(%) | 6360 | |||||
时效指标 | 奖励和扶助资金到位率 | 反映向扶助对象及时、准确、发放扶助资金的情况。 |
—— | 全年实际到位率(%) | 6360 | |
年度目标值(%) | 6360 | |||||
成本指标 | 独生子女伤残家庭扶助金发放标准 | 反映补助资金发放标准的绩效目标实现情况。 |
—— | 实际发放标准(元/人/月) | 860 | |
目标标准(元/人/月) | 860 | |||||
独生子女死亡家庭扶助金发放标准 | 反映补助资金发放标准的绩效目标实现情况。 |
—— | 实际发放标准(元/人/月) | 1080 | ||
目标标准(元/人/月) | 1080 | |||||
计划生育其他困难家庭人员扶助金发放标准 | 反映补助资金发放标准的绩效目标实现情况。 |
—— | 二级:实际发放标准(元/人/月) | 390 | ||
二级:目标标准(元/人/月) | 390 | |||||
—— | 三级:实际发放标准(元/人/月) | 260 | ||||
三级:目标标准(元/人/月) | 260 | |||||
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金发放标准 | 反映补助资金发放标准的绩效目标实现情况。 |
—— | 实际发放标准(元/人/年) | 1080、1560 | ||
目标标准(元/人/年) | 180、1560 | |||||
项目效益 | 社会效益 | 奖扶对象综合感受度(每个区县调查样本100人) | 反映奖扶对象对2023年纳入、补助发放等的综合满意情况,以及自我感觉对生活的帮助程度 | 综合感受度 | 调查人数(人) | 100 |
综合感受度(%) | 100 | |||||
家庭发展能力 | 实施计划生育奖特扶制度,提高家庭发展能力 | 家庭发展能力 | 得到提高 | |||
社会稳定水平 | 实施计划生育奖特扶制度,缓解计划生育家庭特殊困难,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问题 | 社会稳定水平 | 得到提高 | |||
注:1.定量指标,资金使用单位填写本地区实际完成数。汇总时,对绝对值直接累加计算,相对值按照资金额度加权平均计算。数值保留两位小数。 2.定性指标根据指标完成情况分为:全部或基本达成预期指标、部分达成预期指标并具有一定效果、未达成预期指标且效果较差三档,分别按照100%-80%(含)、80%-60%(含)、60-0%合理填写完成比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