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作任务
(一)放射诊疗及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随机监督抽查。
1.监督检查对象:国家卫生健康监督信息系统中抽取的3家单位。
2.监督检查内容:(1)建设项目管理情况;(2)放射诊疗场所管理及其防护措施情况;(3)放射诊疗设备管理情况;(4)放射工作人员管理情况;(5)开展放射诊疗人员条件管理情况;(6)对患者、受检者及其他非放射工作人员的保护情况;(7)放射事件预防处置情况;(8)职业病人管理情况;(9)档案管理与体系建设情况;(10)核医学诊疗管理情况;(11)放射性同位素管理情况;(12)放射治疗管理情况。
(二)“回头看”监督检查。
对2021年放射卫生随机监督抽查受到行政处罚的单位,开展“回头看”监督检查,重点查看其整改落实情况。
二、工作要求
职业健康执法大队于11月4日前通过市执法平台在线填报模块填报“回头看”监督检查情况汇总表,并将放射卫生监督抽检工作总结以纸质件和电子版形式报送至市卫生健康执法总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