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作任务
(一)传染病防治随机监督抽查。
1.监督检查对象:国家卫生健康监督信息系统中抽取的10家单位。
2.监督检查内容:预防接种管理情况、传染病疫情报告情况、传染病疫情控制情况、消毒隔离措施落实情况、医疗废物处置、二级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
(二)“回头看”监督检查。
对2021年传染病防治随机监督抽查受到行政处罚的单位,开展“回头看”监督检查,重点查看其整改落实情况。
二、工作要求
1.要将传染病防治监督抽查工作与医疗卫生机构传染病防治分类监督综合评价工作相结合,对抽取的单位均采取分类监督综合评价方式进行检查。要及时将综合评价结果通报县卫生健康委,并纳入日常管理措施中,与医疗机构不良行为记分等工作相衔接。同时,重点加强从事核酸检测的医学实验室的监督检查,发现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严肃查处。
2.医疗卫生执法大队于10月25日前通过市执法平台在线填报模块填报“回头看”监督检查情况汇总表,并将传染病防治监督抽查工作总结以纸质件和电子版形式报送至市卫生健康执法总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