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水自治县卫生健康系统2024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日期:2024-0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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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重庆市安全生产条例》《重庆市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文件要求,为规范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切实抓好事前防控,确保全县卫生健康系统持续安全稳定,特制定本监督检查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系列重要论述,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健康权益。落实“十五条硬措施”,以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为主线,压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监督检查,切实增强监督检查的科学性、规范性、实效性,为全县卫生健康系统安全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工作目标

通过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的落实,实施对县属医疗机构、基层医疗机构、民营医院托育机构的安全监督检查工作,督促单位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压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及时排查和整改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推动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进一步落实,有效防范各类安全事故发生,促进县域卫生健康系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向好。

三、督查对象

6个县属医疗卫生单位、40个乡镇(中心)卫生院(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9个民营医院3家托育机构,共计58个单位,其中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县妇幼保健为重点单位。

四、督查任务

在行业监督检查全覆盖的基础上,县卫生健康委将着重抓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实施专项督查检查。将采取联合检查等方式,专项督查在建工程安全、消防安全、特种设备和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及特殊药品规范管理等情况。以现场监督检查示范、安全知识培训为主要手段,以督查为重要指导方式,深入推进全行业安全生产规范管理,明确各医疗机构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职责。重点监督检查下列事项:

1.医疗卫生单位领导“一岗双责”落实情况;

2.医疗卫生单位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情况,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督体制机制,保障安全生产投入情况;

3.医疗卫生单位开展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4.医疗卫生单位安全专项整治和“打非治违”情况;

5.医疗卫生单位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的制定、备案和演练情况;

6.医疗卫生单位安全生产基础建设情况,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等情况;

7.医疗卫生单位巡查检查“日周月”制度落实情况;

8.医疗卫生单位消防安全生产工作落实情况;

9.医疗卫生单位医疗质量安全管理情况;

10.医疗卫生单位医疗废弃物处置情况;

11.医疗卫生单位危化物品安全管理情况;

12.医疗卫生单位医疗设备管理情况;

13.医疗卫生单位重要时间和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安排情况;

14.医疗卫生单位上级部署的安全生产工作完成情况;

15.医疗卫生单位重点岗位从业人员两单两卡建立情况(岗位风险清单、岗位职责清单、岗位操作卡、岗位应急处置卡,重点岗位包括消防控制室、高压氧舱、供应室高压容器、发电机房、制氧室等);

16.医疗卫生单位从业人员超过一百人的,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落实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规定);

17.医疗卫生单位食堂燃气泄漏报警器、烟雾报警器、灭火毯、灭火器配备落实情况;

18.医疗卫生单位消防控制室人员(持证)双人双岗24小时值守、消防控制室设备运行保养落实情况

19.医疗卫生单位委外作业、有限空间工作落实情况;

20.托育机构消防排查制度落实情况、灭火器配置情况、消防通道设置情况、食堂燃气泄漏报警器烟雾报警器、灭火毯配置情况、消防管道水压情况。

五、监督检查安排

结合本系统实际,按照高海拔地区和低海拔地区与本年度高温汛期特点相结合,再结合节假日、重要时点以及半年、年终安全督查等情况,由两名以上监督检查人员对每个单位进行一次全面督查,同时督促各单位抓好经常性检查。对每月规定督查单位外的单位进行随机抽查,确保每年二次全覆盖。

(一)全面监督检查。

一季度:重点督查县属医疗机构(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县妇幼保健院、县结防所、县疾控中心、县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及有高层建筑的中心卫生院,民营医院(彭水德济医院、彭水阳光医院、彭水博爱医院、彭水康桥中西医结合医院、彭水扶元中医医院、彭水益康中医医院、彭水康嘉精神病医院、彭水齐德中医医院、彭水康馨精神病医院)。

二季度:汉葭片区、黄家片区(汉葭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长滩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绍庆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靛水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黄家镇中心卫生院、润溪乡中心卫生院、大垭乡卫生院、朗溪乡卫生院、龙塘乡卫生院、岩东乡卫生院彭水县爱祺乐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彭水县七家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彭水华夏爱婴托育早教中心

三季度:郁山片区、保家片区(郁山镇中心卫生院、保家镇中心卫生院、连湖镇中心卫生院、联合乡卫生院、芦塘乡卫生院、龙溪镇卫生院、走马乡卫生院、石柳乡卫生院、乔梓乡卫生院、长生镇卫生院)。     

四季度:桑柘片区、鹿角片区、高谷片区、普子片区(新田镇卫生院、桑柘镇中心卫生院、诸佛乡卫生院、梅子垭镇中心卫生院、鞍子镇卫生院、善感乡卫生院、鹿角镇中心卫生院、万足镇卫生院、桐楼乡卫生院、大同镇卫生院、普子镇中心卫生院、三义乡卫生院、双龙乡卫生院、石盘乡卫生院、高谷镇中心卫生院、平安镇卫生院、鹿鸣乡卫生院、龙射镇中心卫生院、棣棠乡卫生院、太原镇卫生院)。

(二)各单位开展经常性检查。

各单位务必增强安全防范意识,开展经常性安全检查,做到防患于未然。以消防安全、后勤设施设备、医疗安全燃气安全等为重点,检测巡查电气线路、后勤电器、压力容器设备;检查消防通道是否畅通,消防控制室人员是否到位,消防巡查是否到位检查毒麻药品保管、毒菌(种)保存、医疗废物处置是否规范;检查燃气安全有关装置是否安装到位。狠抓隐患排查整治,有效防范各类安全事故发生。

六、工作要求

在开展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过程中,突出监督检查工作的科学性、规范性、时效性,切实增强安全生产督查效能。

(一)注重计划检查和随机抽查相结合,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采取查阅资料、抽查现场、查访员工和群众等方式进行突击监督检查、随机抽查、回头看复查。

(二)各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法人、实际控制人必须要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规定的法定职责,落实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认真按照《安全隐患自查整改导则》组织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并填写好《医院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台账》。

(三)对查出的问题当场反馈被监督检查单位,提出整改要求并督促整改被监督检查单位要按照一般隐患即查即改,较大或重大隐患要落实整改责任人、整改标准、整改措施、整改资金、整改时限,及时完成整改消除隐患。



 附件:1.彭水自治县卫生健康委安全生产检查(督查)记录

 2.彭水自治医疗卫生单位安全生产监督检(自)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