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500243765918155Y/2021-00005
  • 主题分类
  • 水利、水务
  • 体裁分类
  • 其他公文
  • 发布机构
  • 彭水县水利局
  • 成文日期
  • 2021-04-09
  • 发布日期
  • 2021-04-09
  • 标题
  • 第2号市级总河长令解读—整治污水乱排、岸线乱占、河道乱建切实筑牢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
  • 发文字号
  • 有 效 性
语音播报
分享:
字号 :

第2号市级总河长令解读—整治污水乱排、岸线乱占、河道乱建切实筑牢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

2020年5月13日,重庆市委书记、市级总河长陈敏尔,市委副书记、市长、市级总河长唐良智联合签发重庆市第2号总河长令《关于在全市开展污水乱排、岸线乱占、河道乱建“三乱”整治专项行动的决定》,为让大家更好了解相关情况,市水利局党组书记、局长、市河长办主任吴盛海就有关问题接受专访。

问1:请您谈谈为什么发布重庆市级第2号市总河长令?

答: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是解决河流管理保护突出问题的深化之年,也是打赢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胜之年。此次发布市级第2号总河长令,主要是立足于三个方面需要来谋划工作。一是立足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推动河长制工作从有名到有实的现实需要。全面推行河长制,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部署开展的重大改革举措,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制度安排,也是解决复杂水问题、维护河流健康生命的有效举措。2017年7月以来,我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各级河长履职尽责,发现和解决了大量污水排放、垃圾乱堆、河道乱采等问题,水生态环境得到提升,河库面貌明显改观。今年,市“双总河长”以河长令的形式向全市各级河长部署专项整治行动,有利于压紧压实河长责任、推动河长履职尽责,有利于加快推进河长制从全面建立到全面见效转变。二是立足重庆实际,解决当前河流突出问题的重要抓手。重庆河库众多,水污染、水生态和水域岸线管理保护任务艰巨,污水乱排、岸线乱占、河道乱建问题比较突出,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也指出重庆在水污染防治、长江岸线生态修复等方面存在薄弱环节。对此,发布市级第2号总河长令,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既是展现全市上下切实筑牢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的坚定决心,也是加快解决当前河流突出问题、整改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的具体举措。三是立足人民群众期盼,建设造福人民的幸福河的必然要求。满足人民群众对防洪保安全、优质水资源、健康水生态、宜居水环境的期盼,是全面推行河长制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市级第2号总河长令聚焦污水乱排、岸线乱占、河道乱建,就是首先解决老百姓反映最强烈、最迫切的河流问题,为建设造福人民的幸福河打下坚实基础。

问2:市级第2号总河长令和市级第1号总河长令是什么关系?

答:市总河长令是上级河长对下级河长部署重点工作、推动河长制工作落实的重要手段。2019年,市“双总河长”签发市级第1号总河长令,在全市部署开展污水偷排、直排、乱排专项整治行动,全市1.75万余名河长及各部门、各单位闻令而动,通过排查整治一批、曝光打击一批,有效遏制污水偷排乱排行为 ,水环境质量显著提升。事实证明,发布总河长令部署河库专项整治行动,有利于及时解决河流突出问题,有利于全市上下形成管河治河的工作合力,有利于营造全社会爱河护河的浓厚氛围。

就两者间的关系,我认为市级第2号总河长令是对市级第1号总河长令的延伸、扩展和深化,2号总河长令要求更高、范围更广、任务更重。从要求上看,市委书记、市级总河长陈敏尔要求“要加大污水偷排直排乱排问题的暗查暗访力度,彻底杜绝类似问题发生”,这对我们提出了更高的目标、更严的要求。从范围上看,市级第1号总河长令主要聚焦“水”,着力解决水脏问题,市级第2号总河长令既护“水”也管好盛水的“盆”,实现水岸同治。从任务上看,通过前期开展的碧水保卫战、河库管理攻坚战,河道乱采、乱堆和污水偷排等问题基本解决,但还有不少硬骨头要啃,还有不少顽瘴痼疾要治,如长江干流岸线利用项目清理整治。所以,第2号总河长令既着力解决当前问题,又着眼于建立长效机制,全面提升河流管理保护精细化水平。

问3:市级第2号总河长令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答:市级第2号总河长令主要围绕污水乱排、岸线乱占、河道乱建问题,分全面排查、强力整治、规范管理三个阶段开展“三乱”专项整治行动。全面排查阶段:自2020年5月13日至7月31日,重点排查工业企业、城市及乡镇和园区污水处理设施、畜禽养殖场等10大领域污水乱排,排查所有河道、滩地、消落区等区域乱建、乱占问题,边查边改、立查立改,逐条河流建立问题台账,明确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强力整治阶段:今年8月1日至11月30日,对排查的问题,特别是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涉河涉水问题、长江干流岸线利用项目清理整治和河道“清四乱”专项行动中未完成整改问题、中小河流非法采砂问题、群众反映强烈和媒体曝光等问题,坚持化存量、遏增量、补短板、强监管,推动问题按期销号、动态“清零”。规范管理阶段,今年12月,从制度上、机制上、长效上下功夫,落实河流管理保护责任主体、人员、设备和经费,建立完善流域统筹协调和上下游、左右岸联防联控机制和河流管理保护长效机制,全面提升河流管理保护精细化、长效化水平。

问4:市级第2号总河长令想要达到的目标是什么?

答:重点清理整治污水乱排、岸线乱占、河道乱建行为,强化明查暗访,依法依规打击违法行为,到2020年底,污水乱排、岸线乱占、河道乱建专项整治行动取得显著成效,存量问题基本完成清理整治,违法违规行为得到全面遏制,长效机制有效建立,基本实现水质净洁、河道整洁、河面清洁的目标。

问5:我们将采取哪些措施来确保总体目标和预期效果的实现?

答:一是强化定期调度。我们将会同市级有关部门建立工作调度机制,定期调度2号总河长令的推进,协调解决专项行动中存在的问题,确保工作压茬推进。二是建立通报机制。我们将综合运用暗查暗访、实地核查、日常巡查、遥感监测等方式,掌握 “三乱”问题现状,定期通报各地区、各流域“三乱”专项整治行动推进情况,倒逼专项行动开展。三是建立约谈机制。我市前不久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强化河长履职尽责的实施意见》,规定了河长、河长办公室、河长制责任单位及河流牵头部门职能职责和监督考核形式,对此我们将加大提醒、警示约谈、通报批评、提请问责力度,推动精准追责问责。

问6:市总河长令发布后,各级河长如何执行?

答:我们将制定《重庆市开展污水乱排、岸线乱占、河道乱建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分阶段、分步骤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区县级总河长主要负责统筹部署、协调、督促、考核本辖区内污水乱排、岸线乱占、河道乱建专项整治行动;区县级河长主要负责责任河流污水乱排、岸线乱占、河道乱建专项整治行动的开展,督促相关部门处理和解决有关问题、依法查处相关违法行为;乡镇(街道)级河长落实责任河流污水乱排、岸线乱占、河道乱建专项整治行动的具体任务,加强巡查并及时整改或上报发现的问题;村(社区)级河长主要负责宣传教育、日常巡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或上报。通过压实各级河长责任,将有力推动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实效。

问7:此次行动将社会公众参与内容写入了令中,那么社会力量如何参与其中?

答:我们将创新工作方式、丰富公众参与形式,加大专项整治行动的宣传力度,引导全社会和广大群众共同关心、支持、参与河流管理保护。充分发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共青团、妇联等作用,引导多方积极参与专项整治行动。同时,我们将畅通公众参与监督渠道,鼓励社会各界参与、支持、监督市级第2号总河长令的实施。群众发现问题可以拨打12369、12314及河长制公示牌监督电话,或通过举报信箱、重庆河长制微信公众号等平台投诉举报,推动形成全社会共督共管新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