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贯彻有关水务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研究提出全县水务发展战略和政策建议,组织编制全县水务发展规划、年度计划;负责提出水务固定资产投资建议,审批、核准相关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提出全县水务建设投资安排建议并组织实施;根据县政府的授权承担水务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
(2)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兼顾和保障。实施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拟订水中长期供求规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组织开展水资源调查评价工作,负责重要流域、区域以及调水工程的水资源调度,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水资源论证、防洪论证制度;参与拟订渔业水域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3)负责水资源的保护工作。组织编制全县水资源保护规划,组织拟订全县水域的水功能区划并监督实施,核定水域纳污能力,提出限制排污总量建议,审查县内江河、水库管理范围内新建、改建或扩建的排污口;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指导、监督地下水的开发利用和城市规划区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工作。
(4)负责计划用水、节约用水工作。编制全县计划用水、节约用水规划和方案并监督实施,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5)承担水务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的责任。负责防治水旱灾害,组织、协调、监督、指挥防汛抗旱工作,实施防汛抗旱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编制全县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承担县防汛抗旱指挥部日常工作。
(6)承担水务工程建设与运行安全监管的责任。负责水务工程建设与运行的监督管理,制定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组织、协调水务建设项目前期工作;负责全县水务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
(7)负责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及后期扶持管理工作。负责转报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规划大纲和移民安置规划。组织和参与移民安置验收工作。负责组织编制水库库区和移民安置区的有关经济发展规划。
(8)指导水文工作。组织开展水文水资源监测、水量水质监测、水文站网建设和管理,按规定报送和发布全县水文水资源信息、情报预报和水资源公报。
(9)组织、指导水域及其岸线、水务设施的管理与保护,以及江河、滩涂的治理和开发;组织制定并监督实施防治水害规划和河道防洪调度方案,审查河道范围内工程建设方案,拟订河道清障计划和实施方案并监督实施,按分工负责河道采砂的管理、监督和检查。
(10)负责防治水土流失。研究拟订水土保持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监测预报的责任,负责有关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报批、监督实施及验收工作,指导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
(11)负责农村水务工作。组织协调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和管理,组织、指导农村饮水安全、节水灌溉、雨水集蓄利用等工程建设与管理工作,指导农村水务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和农村水务技术推广工作;指导和组织实施水电农村电气化和小水电代燃料工作;负责农村机电提灌管理工作。
(12)负责全县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协调仲裁跨乡镇水事纠纷,负责全县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工作。
(13)负责城乡供水及水质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供水企业的资质审批和二次供水的征收管理;负责组织城乡供水设施的建设和管理。
(14)负责水务科技、教育和对外交流,组织水务科学研究和技术推广,指导行业的职业技能培训及鉴定申报工作。
(15)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县水务局设5个内设机构
(1)办公室(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管理工作和政务的综合协调。
(2)规划财务科。负责拟定全县水务、水电发展总体规划和水利产业政策,组织编制主要河流流域综合规划、组织拟定全县水长期供求计划;负责全县水利投资体系的建设和管理,组织开展全县水务、水电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和申报。
(3)水务基建科(安全科)。负责水利水电基本建设项目的管理和监督实施,贯彻执行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的政策法规、规章制度、规程规范、技术标准和概(估)算、定额标准;负责审批或转报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的初步设计(或实施方案),备案水利水电基本建设项目工程的开工报告,审查审批或转报水利水电基本建设工程项目的造价管理和概预算调整。
(4)水利科(河道科、县节约用水办公室)。负责指导全县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和农村饮水安全工作。
(5)水资源水保科(县水土保持办公室)。负责全县水资源(含空中水、地表水、地下水)的统一规划、管理和保护工作。
县水务局下设四个事业单位
(1)县防汛抗旱指挥中心:县水务局管理的副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主要职责:统筹协调指导防汛抗旱和水文监测工作;组织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和规划的编制、审批并监督实施;负责水情、汛情、旱情和灾情的发布评估;科学指挥和组织开展防汛抗旱应急抢险救灾工作,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2)水务综合执法大队:为县水务局管理的副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主要职责:负责拟定水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总体规划,依法保护水资源;协助做好河道管理治理、涉河建设项目论证、砂石资源开采管理、取水许可等工作;受县水务局委托,依法监督检查各类水事活动,协调水事纠纷,维护水事秩序。
(3)水务工程管理中心,为县水务局管理的正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主要职责:负责水利项目规划、编制、申报等前期工作;统筹、指导、协调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协调、指导农村水电建设发展;参与水利水电工程竣工验收及评价。
(4)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办公室,为县水务局管理的副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主要职责:贯彻执行国家和重庆市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组织开展全县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工作。
水务局下设15个基层水务站
汉葭、绍庆、靛水、保家、郁山、桑柘、普子、高谷、黄家、鹿角、龙射、鞍子、新田、梅子垭、长生,为县水务局派出机构,机构规格为正股级,性质为公益一类(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收入总计36183.38万元,支出总计36,402.84万元。与2015年决算数相比,收入增加11503.97万元、增长47%,主要原因是三江口水利枢纽工程调概增加11000万元。支出增加11923.43 万元,增长49%,主要原因是三江口水利枢纽工程调概增加11000万元支出。
本部门2016年度收入合计36183.3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6183.38万元,占100%。
本部门2016年度支出合计36,402.8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543.52万元,占7%;项目支出33,859.32万元,占93%;
本部门2016年度年末无结转和结余,较上年减少219.46万元,主要原因是上年结转的人饮工程款支出。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36183.3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1503.97万元,增长47%,主要原因是三江口水利枢纽工程调概增加11000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22,64.42万元,增长160%。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安排基础设施建设专项经费支出预算7552.29万元,人员经费追加152.94万元,项目追加3466.26万元,后扶基金结转结余11092.93万元。
本部门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36,402.8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1923.43 万元,增长49%,主要原因是三江口水利枢纽工程调概增加11000万元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2483.87万元,增长162%。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安排基础设施建设专项经费支出预算7552.29万元,人员经费支出152.94万元,项目支出3466.26万元,后扶基金结转结余支出11092.93万元,上年人饮工程结转支出219.45万元。
本部门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5万元,占0.0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5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主要原因是追加市级禹王杯考核工作经费;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463.08万元,占12.2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187.15 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主要原因是2016年度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追加;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23.58万元,占0.34%;节能环保支出500万元,占1.3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00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主要原因是2016年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追加;城乡社区支出11088.23万元,占30.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0,994.23 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主要原因是三江口水利枢纽工程调概追加;农林水支出19666.89万元,占54.0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6,324.83 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主要原因是2016年山洪灾害防治等项目追加;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262.67万元,占0.7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62.67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主要原因是水利前期工作经费(水投公司2015年10月至2016年3月优惠政策)追加;住房保障支出83.39万元,占0.23%; 其他支出200万元,占0.5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00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主要原因是2015年PPP项目前期工作费追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0,341.6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043.94 万元,较上年增加157万元,主要原因是增资。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住房公积金。公用经费1026.03万元,较上年增加329.42万元,主要原因是由于物价、劳务人员的增加造成公用经费的增加,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2016年度本部门 “三公”经费支出共计134.05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4.7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0.79万元,增加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有所下降。二是我部门实施公车改革后,减少了公务车辆,同时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6年度本部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86.05万元,主要是用于车辆运行和维护,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4.7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0.79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我部门实施公车改革后,减少了公务车辆,同时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
公务接待费48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上级主管部门到我单位调研学习、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较上年支出数增加无增减。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公车改革后共有14辆,其中:公车改革后保留4车辆,事业单位4车辆,租赁6辆;国内公务接待447批次,3125人。2016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153.6元,车均维护费6.15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16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26.03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劳务费、。机关运行经费较2015年减少329.42万元,增长47%,主要原因是精准扶贫工作任务重,造成差旅费和车辆运行费、维修(护)费的增加,租赁了6辆越野车。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4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5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3辆、其他用车6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租赁车辆。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6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59.1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19.1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221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19万元。主要用于采购办公设备、工程建设、防汛抗旱物资、山洪灾害防治维修(护)服务。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2016年,本部门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318个,涉及支出预算42787.58万元。开展绩效评价的项目318个,涉及支出42787.58万元。
本部门对318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评价结果为良好、合格。
五、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